高中歷史材料題題型分析
歷史材料題源於教材,又高於教材,失分率較高,其設題型別有:一是 根據材料回答 ;二是 根據所學知識回答 ;三是 根據材料和所學知識回答 ;四是 綜合上述材料 或是 綜合上述材料與所學知識 回答分析、啟示、借鑑、經驗教訓和看法等綜合性試題。下面是。
高中歷史材料題:提煉要點類
2002年廣東卷第32題要求概括提煉清末“新政”教育改革在教育內容、培養目標方面的特點,就是這一類。嚴格地說,這類設問並無很大難度,它考查的主要是閱讀理解能力和簡潔的表達能力。對這類設問感到困難的主要是歸納概括能力比較薄弱的考生。
突破這一難點的辦法,主要是用科學的方讀懂材料。即在細審題問、明確題問要求的基礎上,依據題問去細讀有關材料。細讀時,不僅要掌握材料的核心內容,還要理清材料的層次結構;對於符合題問要求的字、詞、句應作出標記;最後在最大限度地提取有效資訊的基礎上再作出歸納。要記住:①這種提煉要點的設問,其答案內容全部包含在所供材料中,在組織答案時,根本不用去牽涉材料之外的內容。②這種提煉要點的設問,要求的是用考生自己的語言對材料要點作出簡潔明瞭的概括,切忌不要去摘抄原文。
高中歷史材料題:得出結論類
例如2002年廣東卷第32題要求分析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意義,就是依據指定材料內容作出結論的設問。這種設問不同於“提煉要點”的設問。“提煉要點”只是對指定材料內容的濃縮,考查的是閱讀概括能力;“得出結論”則是對指定材料內容所隱含的實質進行揭示,考查的是分析論證能力。所得出的結論,實際上就是指定材料的內容進行深入分析之後,總結出來的一種理性認識。
對這類“得出結論”的設問,許多考生感到困難的是在認識上很難有深度,要麼停留在就事論事的低水平上,要麼就唱出與材料內容不合拍的高調,出現史論不符的情況。究其根源,主要是沒有弄清材料與結論之間的關係。其實,依據材料得出結論的設問,就是隻給論據不給論點,要求考生依據所給的論據去尋覓相應的論點。因此,突破這一難點的關鍵在於深入分析指定材料的內容究竟能證明什麼?還是以上引試題為例,通過對三則材料的比較,可以得知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在教育內容、培養目標上與清初和民國初期有很大的不同,這就可以充分說明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順應了近代化的要求,但仍未超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範疇,仍然沒有革除封建因素,這也就決定了其必然失敗的命運。
這種依據材料得出結論的設問,其結論和材料,或論點與論據是統一的。它可用逆證法得到證明,即得到的結論又可以用指定的材料作為論據來印證。如果結論與材料不統一,那麼這個結論就是不可*的。
高中歷史材料題:談論認識類
2002年廣東卷第31題,要求分析封建統治者的賦稅政策與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關係,還有2001年全國卷第33題,要求對熱月黨人政治主張作出評價,就是對指定材料談論自己的認識的設問。對指定材料談認識和依據材料作結論是有明顯區別的。如前所述,後者要求考生的只是依據材料去尋覓相應的論點,由於該論點實際是指定材料內容的實質所在,因而往往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共識。而對指定材料談論自己的認識則不一樣了,它要求考生的是針對指定材料所反映的問題進行鑑別並作出評價,明確提出自己的見解。
從命題意圖來說,這種談認識的設問,主要是想通過新材料、新情境、新問題,考查考生的辯證思維和創造思維能力,讓考生對重要的歷史問題有一種比較全面的認識,讓考生敢於以表自己的獨立見解。此外,從通過幾年的高考試題來看,命題者在設計這種談認識的問題時,所引史料大多從彌補教科書的不足之處著眼,答案要求往往糾正教科書的偏頗之見落筆。像以前高考歷史試題中出現過的對“中國代表團在巴黎和會上外交努力”的評價、對清末“新政”的評價等等,都反映這種意圖。從這些問題的“參考答案”上,我們也可以感受到辯證思維的光芒。
因此,突破這種談論認識的難點的關鍵,在於堅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對指定材料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並給予一個辯證的評價。實際上,設問中的“如何認識”,就是如何看待、如何評價歷史事件或歷史人物。因此,解答時必須在“評”字上下功夫。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堅持兩點論並注意分清主次。例如對熱月黨人政治主張的評價,從一個角度看有它的進步性,從另一個角度看又有其侷限性,但占主導地位的應是前者。
因此,如果解決了材料解析題的解題思路和應試對策問題,那麼就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等於解決了高考歷史中最棘手的問題。當然,要學生掌握上述的解題思路與應試對策,是必須建立在學生掌握較牢固的基礎知識之上的,沒有掌握基礎知識,就無從談什麼解題方法,再好的方法也是等於零的。此正所謂“巧好難為無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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