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黑板報花邊
我國對食品安全的重視歷來已久,早在漢朝時就以律令的方式規定了食品安全,杜絕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場。尤其到了飲食市場空前繁榮的宋代,率先提出食品安全的第三方監管問題,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舌尖上的安全”需治本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除了在嬰幼兒配方乳粉、肉製品、食用油等重點領域開展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外,這份工作安排在監管能力建設和長效機制建立上也著墨頗多,可謂把準了食品安全問題的複雜性和系統性,強調了食品安全“標本”的重要性。
近年來,我國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處,促進了食品安全形勢好轉,但公眾深惡痛絕的食品安全問題仍然屢禁不止。5月初發布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顯示,火鍋底料中違法新增***、在辣椒及其製品中違法新增蘇丹紅和羅丹明B等非食用物質的現象依然存在。
食品安全黑板報圖片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面對每日接觸和攝取的各種食物以及大大小小的餐飲場所,食品安全必須標本兼治、尤重治本。以數量眾多的小餐館為例,執法檢查確實能發現諸多問題,但檢查過後隱患整改如何、衛生條件改善怎樣、違法新增和違章操作會不會重現,都讓公眾憂慮。
食品安全監管是個系統工程,當務之急是在監管能力建設方面應當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化管理和資料庫建設,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和製成品的全面監測。在制度建設方面應抓緊制修訂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特別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加快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體系,加快食品安全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
針對目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鏈條隱蔽等特點,應推動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徵信系統,通過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紅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提升違法成本。還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此次工作安排再次提到要將食品安全納入民生工程和地方政績考核。這既彰顯了政府推動食品安全的決心,也表明唯有在政府強力主導下推動社會共治,對食品安全問題治本攻堅,才能讓百姓吃得放心。
:食品檢測標準與時俱進
從三聚氰胺、蘇丹紅、工業明膠到牛肉膏、羊肉精,非法食品新增事件是當下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日前,上海市人大會組織部分代表前往浦東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調研時,部分來自基層的代表反映,目前衛生部門公佈的非法食品新增劑目錄中,近半缺乏檢測標準。
近幾年,食品安全的“亡羊”不少,我們的“牢”雖然也不斷地補了起來,比如,加強了監管力量,成立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修正了刑法,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將被判處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等。但是,我們的食品檢測標準,依然沒有與時俱進。衛生部門釋出的 《食品中可能違法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新增劑名單》公告中,對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新增劑種類有了明確規定,但禁止新增的物質中近一半沒有相關檢測標準,令人擔憂。
正因為食品沒有檢測標準,導致食品難以監管,執法缺乏依據。近日,上海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中發現某市場銷售的水產品甲醛含量較高,因缺乏標準,無法認定該物質是否為人為新增,對甲醛含量較高食品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導致至今還難以定性處罰。
食品檢測標準,應當與時俱進。首先,食品檢測標準的制定權,必須歸到權威部門。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強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工作,嚴格規範使用食品新增劑,從源頭上根治“標準”問題。
其次,建立嚴密的食品安全標準檢測機制。食品檢測標準,應當隨時更新。規定禁用的新增劑,體現出對公眾食品安全的應有擔當,而且要隨時查實風險,修訂檢測標準,出臺禁用規定。
再次,改事後監管為主動檢測。這要加強檢測能力,比如,日本能對四百種農藥殘留物進行檢測,而我國只有檢測數十種農殘的裝置能力,這種現象應該改變。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我們已經付出了不少代價,今後,必須構築食品安全“防火牆”。首當其衝的是,要儘快制定更完善的食品檢測標準,從傳統的偏重事後監管變為事前預防,從臨時檢測變為注重日常檢測。若能落實,當可緩解老百姓當下的食品安全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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