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記賬規則是
記賬規則亦稱規則,是指記錄經濟業務和賬簿啟用與登記時所應遵守的規則。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原始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檔案,是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原始依據。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記錄真實。必須實事求是地填寫經濟業務,原始憑證上填制的日期、 業務內容、數量、金額等必須與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確保憑證內容真實可靠。
***2***內容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齊全, 同時必須由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簽字蓋章,對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完全的責任。 ***3***填制及時。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情況及時填制原始憑證。
***4***書寫清楚。原始憑證上的文字和數字都要認真填好,要求字跡清楚, 易於辨認,不得任意塗改、刮擦或挖補。一般憑證如果發現錯誤,應當按規定方法更正。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憑證,如果填寫錯誤,不能在憑證上更正,應加蓋"作廢"戳記,重新填寫,以免錯收錯付。
會計的記賬稽核
稽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許可權。只有經稽核無誤後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賬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
***1***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以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 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稽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按計劃預算辦事,是否按成本開支範圍辦事,是否貫徹專款專用原則,有無貪汙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 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稽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稽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會計的登記賬簿
1.在賬簿啟用時,必須填列"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一覽表",載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賬簿冊數、賬簿頁數、啟用日期,會計主管人員和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更換記賬人員時,應由會計主管人員監交,在交接記錄內寫明交接日期和交接人員姓名,並由交接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2.登記賬簿必須以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為依據。記賬時,應將會計憑證的日期、種類和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賬內,同時在會計憑證上註明所記賬簿的頁數或劃"√"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3、賬簿的記錄必須清晰、耐久、防止塗改。在記賬時,必須用藍、黑墨水書寫,不得用圓珠筆和鉛筆書寫。紅色墨水只能在結賬劃線、改錯和衝賬時使用。
4、賬簿必須逐頁、逐行循序連續登記。在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中,應在每一賬戶的首頁註明賬戶的名稱;各種賬簿都必須按編寫的頁次逐頁、按行序連續登記,不得隔頁、跳行登記。如果發生隔頁、跳行登記,應將空頁、空行用紅色墨水對角劃線,加蓋"作廢"戳記,並由記賬人員簽章。
5、賬簿記錄必須逐頁結轉。每登記滿一張賬頁時,應在最後一行登記本頁發生額合計和餘額,並在"摘要"欄中寫明"轉次頁"字樣;然後將發生額合計和餘額記入下一賬頁的第一行,並在"摘要"欄中寫明"承上頁"字樣。
6、必須按照規定的方法更正錯賬。如果發現賬簿記錄有差錯,應根據錯誤的具體情況,採用規定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得塗改、挖補、亂擦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原有字跡。
會計的借貸記賬法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