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海洋經濟發展對遼寧海洋經濟發展的啟示
海洋經濟的實踐遠遠早於對海洋經濟理論的研究。亞太經濟的發展開始走向海洋經濟之路,日本是其典型的代表。山東省與遼寧省隔海相望,其海洋經濟的發展對於遼寧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鑑作用。
山東省——政府重視推進戰略實施
山東省與遼寧省隔海相望,80年代時期就一同開展“海上遼寧”、“海上山東”海洋戰略的實施。
山東省的海洋經濟得以快速發展,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在於山東省政府高度重視海洋工作,並把發展海洋經濟當作一項關係長遠利益的戰略性工程來對待。
山東省還一直強調依法治海的精神,海洋管理工作不斷加強,海洋法制工作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初步構建了較為科學、合理、規範的管理框架,從而使得海洋開發嚴謹有序。
近幾年,山東省依靠海洋科技力量和眾多海洋科研院所,大力發展海洋科技,使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新興的以高科技為特徵的海洋產業迅速崛起,新技術研究領域不斷擴大:海洋藥物保健品、海洋精細化工、沿海旅遊、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等。海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能力不斷提高,新研究成果的投入使用使山東省的海洋經濟產業化規模不斷擴大,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增長點。
日本——科技創新加速海洋開發
近年來,日本利用科技加速海洋開發和提高國際競爭能力,海洋經濟跨入新的成長期,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第一,海洋經濟區域業已形成,先後形成了關東廣域地區叢集等9個地區叢集,這不僅構築起各地區連鎖的技術創新體制,也形成了多層次的海洋經濟區域。
第二,日本海洋開發包括經濟開發、技術開發,對海洋資源和海洋空間等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向縱深方向發展。
第三,日本海洋相關的經濟活動急劇擴大,形成了包括科技、教育、環保、公共服務等海洋經濟發展支撐體系。
進入21世紀,日本政府制訂了海洋開發戰略計劃,並採取了許多具體的措施,著重海洋科學技術開發與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積極推進海洋環境保護,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日本與我國同為東亞海洋大國,海洋經濟發展異曲同工,遼寧省在制定海洋經濟的發展戰略時,應參考日本的實踐經驗。
經驗啟示
發展海洋經濟,由於國家***地區***的資源稟賦各不相同,發展海洋經濟的經驗也並不完全一樣。但由於海洋經濟的共同特性,國內外推進海洋經濟發展過程中,大都採取了以下舉措:
1、政府管理綜合化
在發展海洋經濟上要對政府的作用進行正確定位。首先,海洋經濟的整體性和綜合性要求政府對海洋經濟進行綜合管理,以利海洋資源最優利用,發揮最大的資源潛能。其次,海洋經濟的發展涉及很多政府部門,需要這些部門通力合作。再次,與陸域經濟管理相比,海洋經濟具有特殊性,所以政府對海洋經濟發展介入的範圍更廣,也更為深入;政府的管理主要集中在部門協調和對經濟外部性的治理這兩個方面,其他領域則更多地強調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2、海洋功能劃分越來越明確
海洋經濟是海洋水體資源經濟、海洋產業經濟、海洋區域經濟三位一體的綜合性經濟,其發展不僅是產業發展的結果,而且是空間變化與空間組合的結果。海洋產業與陸地產業的再生產過程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的。海洋資源的深度和廣度開發,需要有強大的陸域經濟作支撐,海洋資源優勢只有在與沿海陸域經濟聯動發展中,在與區域生產力佈局緊密結合中和國際社會的合作中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開發。因此,要構建佈局合理、陸海一體的生產力發展平臺,加快遼寧省海洋產業由資源型向綜合型轉變,由分散向叢集化發展。
3、發展海洋迴圈經濟
海洋管理部門不斷加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以迴圈經濟理念為基本原則,加強海洋管理基礎性工作,健全該省海洋法規體系,做到用海、管海、護海有法可依;加強海洋規劃管理,提高海洋資源配置水平;保護海洋生態環境要與海洋經濟結構性調整結合起來,做好涉海專案管理和環境影響評估;加快沿海防護林建設和生態自然保護區建設,提高全社會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4、產業結構合理化
目前,發達國家的海洋產業結構呈現以下三個特徵:第一,海洋油氣、濱海旅遊、海洋漁業和海洋交通運輸業構成世界海洋經濟發展的四大支柱產業。第二,“二、三、一”次產業結構順序正向“三、二、一”次產業結構順序演變。以高技術支撐的近海油氣業、臨港工業,以及濱海旅遊業、現代物流業和生產性海洋服務業的迅猛發展,已成為現代海洋經濟發展的主體。第三,區域特色明顯。由於各國***地區***的資源稟賦不同,海洋產業結構的空間分佈即地區海洋產業結構,形成了各不相同的比較優勢。
5、加強培育海洋主導產業
根據沿海城市海洋各產業增加值和全省海岸帶資源調查,考慮到海洋9類行業增加值的梯度分佈和資源基礎,把省內海洋經濟劃分為主產業叢集區、發達區、潛力區、欠發達區4個等級。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和科技資源方面的兩大優勢,按照發揮優勢、重點突破的要求,積極培植壯大海洋主導產業,儘快形成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帶動高素質海洋產業體系的形成。
6、海洋經濟協調發展
健全海洋綜合管理法規體系,依法管海,依法用海。認真貫徹落實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和漁業、鹽業等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完善海洋功能區劃制度、海域權屬管理制度、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汙染控制排放制度,加大對港灣等重點海域的綜合治理,嚴格控制填海、圍海等改變海域屬性的海洋工程建設專案,嚴禁亂開亂建鹽田。制定海洋傾廢管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保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岸線資源使用管理等地方性法規,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加強海島開發管理,儘快完成海域勘界工作。繼續完善海洋執法體系,加強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搞好全省及沿海市、縣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和海洋資源開發規劃的編制實施。加強海域及岸線資源使用管理,建立適度開發、有序經營、持續利用的海洋開發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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