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隨筆再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2日

  說起再見,學生聊得正歡。我們去看看他們都聊了什麼?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希望你喜歡。

  篇一

  生命中,每一個人都是過客,總會走進別人的世界,留下足跡,或是快樂,或是美好,或是傷感,或是悲痛。你也會走進別人的世界,當離開的時候,你說再見了嗎?——題記

  8歲那年,我像所有同齡的孩子那樣,揹著書包走進了小學的殿堂。

  報道的那天,我遇見了一個穿牛仔褲配T恤的女孩,很活潑,很可愛。靦腆的我坐在她的身邊,感受到一種快樂的氣氛。我長長的頭髮垂落著,陽光灑下來,照在我白色的婚紗裙上,我低頭看手中厚厚的書。“好美哦!”女孩由衷地讚歎道。我的臉頰不禁紅了。女孩“咯咯”地笑起來:“交個朋友吧!我叫蔣伊杭,可以叫我伊。”“張曉麗,可以叫我燕。”

  就這樣,我們相識了。伊的脾氣很像男孩,大大咧咧,不拘小節,也很陽光。通過伊,我認識了婷,玲,還有冰。

  一年級的學業對我們五個來說,根本不成問題。我們牢牢地霸佔住班級裡前五名,甚至年級裡的前五名。而我,更是年級主任看好的女孩子。

  到了三年級,我們的關係超鐵超鐵,成績也很棒,只有那個外號叫麒麟的男生和我有得一拼。

  這個時候,一件突如其來的事讓我們都措手不及——我要轉學了!從父母嘴裡得知這個訊息,堅強的我裝作無所謂,卻在她們面前嚎啕大哭,泣不成聲。

  時間從那天起加快了腳步,兩個月的暑假很快過去了。我跟著父母,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地方——富春二小。走進教室,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張快樂而陌生的臉,我感到寂寞、害怕。

  一次回老家,遇見了久違的伊。“燕!”伊撲過來,緊緊地摟著我的脖子,“你這個傢伙,再見也不說一聲就走了,還讓我好好地嚐了一次相思的味道,我恨死你了!”我任她抱著,一聲不吭,好久好久……

  我錯了。我不是伊、婷、冰、玲生命中的過客,而是她們童年裡最重要的朋友。我更應該補上這一句話:“再見!”

  篇二

  我的青春很平淡,沒有嗑藥,沒有墮胎,沒有車禍,與那些蛋疼青春文藝傷感電影截然相反。也曾幻想過轟轟烈烈、兵荒馬亂的傷痛愛情,卻只安於平淡無甚波瀾的高中時光。那些叛逆瘋狂也只是未曾實踐的想法。

  撞衫很常見,撞臉很不一般。最近從二中轉校而來的男生“楊梅”和我們28班的女生李梅成為“風口浪尖”的人物,緣起相似的一張臉,錯認為對方的小尷尬。如果“楊梅”留起長頭髮,穿上《小時代》裡南湘盡顯冰冷御姐範的呢子大衣,再加上一雙黑長靴,活脫脫一個背影殺手;如果李梅剪去長髮,換上清爽的襯衫和白球鞋,再加一輛單車,活生生一個校草男神。見到他們會面的一刻,我有一種是時空錯亂的感覺,“他|她絕對是你失散多年的另一枚雙生卵細胞啊!”我熱淚盈眶的喊道。

  感謝我有一個視野絕佳的好位置,就在講臺下左數第一排第一個座位,看黑板很方便,至少不會再發生我在後排時因為稍微有點近視向同桌借眼鏡的經歷。有時熄燈之後我趴在被窩裡開啟燈看書,不知時間過去幾何,我仍舊精神熠熠。長時間撐著身體的胳膊痠疼起來,身體也有點麻木,鼻腔裡吸滿了被窩裡的渾濁氣體,然後把燈一關,摸黑翻身把頭露出被子閉眼睡覺。睡眠不夠的直接後果就是打瞌睡,我一般選擇用右手支著腦袋,桌前放一本敞開的書,然後身心放鬆,閉眼淺眠,有時睡得熟就感覺還在被窩裡一樣,在醒來迷糊的幾分鐘就像做了一場夢中夢。

  初中每次排桌都遇見一個又有趣又可愛的同桌,比如說l,他性格很強勢很高傲,因為學習好被老師寵愛在班上走路總有高人一等的傲嬌感。有一段時間我們女生突然興起了穿越潮流,下課扎堆去租書店看小說。結果有一天放學後我恰好看見l在桌洞裡看穿越小說《九歲太子妃》,表情很投入——那是一本瑪麗蘇白蓮花傻白甜女主和狂拽線褲吊炸天男主“你到底愛不愛我?愛不愛我?愛不愛我?”“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的言情小說!我一臉懵逼!那時候我爸給我買零食,巧克力啊,奶糖啊,都是我愛吃的甜食。每次我帶去教室,口袋裡的零嘴總是被他拿走一半。他有一個小愛好,畫篇幅很短的簡筆畫,簡單的塗鴉,搞笑的語言,他甚至決計畫出一本《武林大亂鬥》,到底是沒堅持下去。中考結束,我們考上一所高中,同學錄上互相寫下了一些話,而那家租書店已經關閉。

  我喜歡《紅樓夢》裡寶黛的悲劇愛情故事,也喜歡王熙鳳的潑辣和劉姥姥的淳樸,但是很不喜歡裡面錯綜複雜、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網,我初看時,裡面出現的每一個人物我都要翻到前面的內容理清關係才能繼續下去。很苦惱。結果我沒看完八十回就棄了。然後我對自己說,如果我以後寫文章,一定只寫一個主角的小說,讀者一眼就能看清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後來我的偉大設想在《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實現了,主角只就一個,叫聖地亞哥的牧羊少年。作者和我的想法不謀而合。和《小王子》一樣,看完之後驀然之間覺得整個世界都不一樣。面對這些現實,果然還是要笑容多一點才好。那些惱人的失落就揮手告別,你可以很執拗的捂住耳朵大聲喊“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

  小學,我是在汽車的路上和瘋跑的呼嘯的風中度過的,曾經被喻為風一樣的妹子。騎著單車,後座上坐上夥伴,與幾個要好的朋友並排在路上使勁蹬車子,撒把的自由夾雜著我們驚險的笑聲,將髮絲吹響腦後的飄逸中,天邊正燃著豔麗的火燒雲。不可避免每個班都有一個小公主,一個胖子,一個學霸,一個學渣,還有一個被一大波女生暗戀的男神——此君身體弱,曾改名字,母親為他生了妹妹,性格囂張,做一切男孩子撒潑的事。在那場眾多女生遞情書的接力賽中,我作為最後一個隊員接過手中的接力棒馬不停蹄向終點狂奔而去——最後一句是我邀請你參加我的生日聚會。——第二天他一臉懵逼的把那封信原封不動的遞還給我,只說了一句話,你把那封信當作是我給你寫的,看你有什麼感覺?我有什麼感覺呢?啥也沒有,我又不是男生。那封情書,我沒撕也沒扔,只是揉成了一朵雲。

  初一我絕對是乖寶寶牌好學生,放學先開啟書包做作業。在那所鄉鎮初中裡,我聽得最好奇最神祕最勁爆的祕密之一大概就是初三某輟學大哥被女人甩了,糾結了一大幫兄弟準備找那個倒黴蛋復仇。地點就在小賣部的後院,如此大場面,我等定當圍觀。——那是我第一次見打架鬥毆的場面,心情是止不住的激動啊!躲在大門口背影處的我心情盪漾——所謂大哥大是一個體積龐大身後跟著幾個精瘦男生的輟學少年,滿臉橫肉,臉上是“上位”已久的威嚴和霸氣,手裡拿了一瓶沒喝完的雪碧。後院男生一遛排開,黑壓壓的氣勢襯得那個被拎著領子進來的男生更加瘦弱。大哥開口:“我這人恩怨分明,咱明人不說暗話,把事都攤明白說,你搶我的女人,駁了我的面子,但你沒招惹我。我們這都是有規矩的,你打自己十巴掌,響一點,這事就算過去了,不然……”手裡的雪碧嘣的一聲扔在地上,泛起一堆泡沫。我嚇著了,立馬跑出去,騎車子飛奔回去。驚魂未定之際還記掛著那瓶沒喝完的雪碧,好浪費的說。那時候雪碧算是很珍貴的飲品。

  上個星期我過生日,17歲的生日。我在想,17歲,17歲,還有一年就要舉行成人禮。我回想一遍過去的生活,除了滿腦子的電影小說動漫和客廳裡裱起來的獎狀,我似乎沒有創造什麼價值。如果說寫文算是一點貢獻值的話,我連一小格也沒裝滿。真的是很無奈啊。腦袋裡有那麼那麼多雄心壯志,結果現實之下的我連一件小事都沒有完成。在家我就成了米蟲,在校我就成了差生。每天的時間那麼忙碌,那些鮮活到足以撕裂時空的真實情緒藏哪兒去了呢?

  宿舍裡有固定的起床鈴聲,我算是早到教室的幾員之一。每次奔跑爬樓梯之前總會經過一樓的一面銅鏡,上書“面必淨,發必理,衣必整,鈕必結;頭容正,肩容平,胸容寬,背容直。氣象勿傲勿暴勿怠,顏色宜和宜靜宜莊。”我關注的是我在鏡中一閃而過的模樣,蒼白的臉,風吹凌亂的頭髮,瑟瑟發抖的身體——見鬼!感覺又變醜。真想一下子跳過高中,穿上高跟,套上職業裝,燙一個捲髮,在寫字樓空調涼風的吹拂下靜悄悄的打字做策劃。

  現在是高二下學期,每兩個星期回家一次,我爸我媽齊上陣,熟悉的小車,老媽在門口張望的姿勢,我爸放下座位躺下玩手機的悠閒。我一般選擇在車上同行的時候談談學校的見聞和對食堂宿舍的吐槽,晚飯的餐桌沒有時間,我媽刷微信,我爸打遊戲,我記掛著我沒看完的電影。短短10公里的路程因為回家總動員堵得厲害,在慢移的距離裡我坐在副駕駛上跟父母談天或開啟車窗吹涼風看路景。那些熟悉的商家號牌,綠色的植被,紅綠燈和一根根間距相同的路燈,走過一遍又一遍,腦海裡還是拼不起回家的路線圖,不及標誌不辨方向的我就這樣沒心沒肺的坐在老爸的車上回家。一年半的時間也只是學會搭出租或是坐公交到市中心。那些公車的號碼牌和計程車的談價我一樣也記不來,就像一個班不超過60個學生我就算過三年也記不全所有人名字一樣。

  校園很美,路旁有櫻花和法國梧桐,晚上有暖色調的路燈,南門有不放水的噴泉和刻著詩句的玻璃柱,操場上有看臺,單槓和籃球架、足球場。現在是初春,法國梧桐都是光禿的樹幹,掛著一串串“松果”,砸人很疼。白天跑操時驚訝的發現迎春花開了,明媚的黃色。春天的氣息是真的來了,天氣轉暖,有鳥鳴在教學樓上響起——是一隻烏鴉。每次在校園中穿行而過,那些光禿的枝幹總會把天空分割成支離破碎的形象,有點蕭索的氛圍,就像電影種離別場景的畫面。只不過沒下雨。每次駐足望天,心情總會莫名傷感,大概在為著一去不復返的冬天。

  我一直盡力用一些暖色調的文字,比如我喜歡的明亮、溫暖、星光、明媚、豔麗、陽光、青澀、少年等等,這些意象組合起來總會形成一些詩意的畫面,比如故事中的少年雖青澀卻有陽光般明媚的笑。將那些文字排列起來,每每都是暖心的氛圍。所以,我儘量避免用一些陰暗的文字。寫故事本是讓人開心,讀者之後哭哭啼啼念念不忘就是另一種境界了。

  我上線一般隱身,沒什麼特別的聊天物件。列表只有一個分組,身邊的人。虛擬的空間,外洩的情緒一般濃烈而真實,有種殘酷的可愛。我喜歡和兔子聊天,原因之一是他打字慢,我可以自顧自說下去,他當一個合格的傾聽者。其二他是一個帥氣呆萌的少年,這終究是個看臉的時代不是麼?況且我和兔子有相同的愛好,cos角色扮演他也願意。有時聊些敏感的話題他也能站在男生的立場上客觀回答。我們相識在初三的暑假,又是瘋聊起來可以從下午一直不間斷到晚上10點,12頁的聊天記錄是我們的輝煌戰績。男女之間,不過兒女情長。有時也會很想他,尤其是在沒有手機的宿舍夜晚。有時也會滿心歡喜的把自己自認為寫的好的文章發給他看,他總是很認真的評價。這也是我願意給他看的原因之一。唯一的小缺點就是他太早睡覺了,往往在我滿心興致的時候撂下句晚安接著下線——我,只得回覆個晚安,勉強將內心興沖沖的聊天慾望壓下去,然後去聽音樂或者刷微博。作為夜貓子的我表示凌晨四點沒有陽光。雖然我們聊天總是不著邊際,但在一起說笑的時光卻不會讓我有浪費掉的無力感。那些舊時光,是一想起的就會微笑的暖意。

  我終究是個高中生,在課業中苦苦掙扎,曾經的夢想既遙不可及又痴人說夢,可是我還是想說,我已經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如果未來的我夠幸運,我想用手中的筆成就自己文字王國的王。

  那些舊時光終究一去不返,但是那些細碎的、繁瑣的舊時光卻曾經構成或者說一直貫穿我的整個生命。在文的最後,我就對你,很溫柔很親切的說一句:“再見,我的,舊時光。”

  篇三

  最後一次對著鏡子微笑——鏡中那個長髮的我。-----題記

  最後一次用手機拍下——那個長髮的我。我仰著頭,抬眼,看向沒有鳥兒飛過的藍天,鴉鴉就在這優美的背景下,在大樓頂上幫我拍下了這張照片。我的側面。

  我看到照片中的的我,抿著雙脣,側面的我看起來有些頹廢,有些不馴……臉白的有些透明……

  我鴉鴉說我其實很美,有些妖豔的美,那樣一頭即腰的微卷長髮,不好麼?

  我嘴角上揚,鴉鴉你知道麼,其實我是捨不得那頭長髮的,只是,有些人和事,逼我只能怎麼做,你知道,我是身不由己。。。

  知道麼鴉鴉,她們說我真的很倔強,也勸我說不要剪掉長髮,我聽不進去,我想只有你知道我的苦衷……

  倔強,是的,我承認我一直都很倔強,但它一直以來是我的驕傲。

  我總是想要逃避些什麼,好不落得個傷痕累累,所以有時候適當的狠心,他會幫我逃過一些本來逃不過的劫。

  所以,親愛的鴉鴉,我知道你一定不會像她們一樣勸我,我知道你一定會支援我,因為你最瞭解我。

  我做的決定,是永不後悔。

  再見,那些長髮的日子中的人和事,剪下長髮的我,將會遺忘過去我該遺忘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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