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十八歲少年少女讀的初戀愛情故
有些愛戀,正是因為年少而美好,正式因為心動而刻骨銘心。 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事給大家,歡迎大家閱讀!
1.初戀,生命中飛過的蝴蝶
初戀,始終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難忘記的,他象一枚青澀的果實,迎著早春的第一縷陽光,結在初綻新芽的枝頭上,讓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見他那麼孤獨的傲立著,不染一絲塵埃的潔淨,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卻永遠殘留著陽光的芳香,他是一個無花的果,一枚無因的朵,但你不會去追究他是否過錯,有的,只是深深的記憶和懷念。
說到初戀,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書,準確地說,我不知道將其冠之於情書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題大做,因為他來得太突然,且發生在了不相適宜的季節。
那年我剛讀初三,14歲吧,屬於懵懵懂懂的年紀,也許大家覺得有點過早,但事實上對於現在的孩子來說,大概也不算什麼稀奇的東西,再說那東西也不是我自己討要來的。那天上完體育課後,他就突然從我的一本筆記本里蹦了出來,一張用練習本上拆下來的紙,我隨手翻開,開頭盡然還用了“親愛的“幾個字,象一隻稚嫩的腳丫穿了雙蹩腳的翻毛皮鞋,大小都顯得不合體。
當時只看見前面的三個字就嚇壞了,不知道該怎樣處理,沒敢往下看,揣在口袋裡,還是怕被別人發現,放學後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麼虧心事。到家後,忍不住躲在房間裡拿出來看,才發現那男同學的字有些東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內容就是想和我做個朋友,問我是否同意。就那麼幾句話,中間卻夾雜了好幾個錯筆字,用詞上是絕對不過關的,畢竟是小孩子在學說大人話,我覺得他的語文水平肯定沒我的好,偷偷躲著笑。
把那東西撕成了雪花後還不放心,塞進了牆腳下的耗子洞裡,就這樣草草掩埋了。不過也確實產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個陌生的名字,有點強剛那種,有一段時間所有身邊陌生的男同學都差點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學打聽,生怕這揣在懷裡的祕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別人撿了去。一直過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長的時間後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個男同學,沒有什麼個性,反正離我夢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遠了,屬於極為普通那種。當時就想,要是永遠不知道這人是誰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點想象,好象自己產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間受了什麼委屈,心裡雨點兒似的灑了些失落。
也許是那時的我比較活潑開朗的原因,學校裡有很多的朋友,事實上進入高中以後,就經常能夠收到很多男同學的紙條,有的寫在明信片上,弄得還有些詩情畫意,不過也許是多了起來,倒還真沒有什麼特殊的感覺了,隨便看一眼,順手丟在課桌抽屜裡,用課本一壓也就無所謂了,當時席幕容和汪國真正是炒得滿天飛的時候,遇到有文筆好的詩歌之類的,也拿來和知心的女同學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詩,有的時候也對那些詩句做個點評,好的句子用紅筆畫個圓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沒感覺到那詩抒情的物件是自己。再大一點的時候,這一類的東西就更多了起來,好多人我到現在也不認識,也沒能記住名字,說句實話,自己也沒有用心去探究過,收到後有的隨手一扔,丟在學校抽屜裡的有時會莫明其妙就不見了,家裡的,倒反而是我的母親開朗,找了個資料袋幫我收整了一下,雖然警告過我,但也沒有策略,她沒有辦法封閉我生活的空間。
高二那年入學,我收到了一個男同學的信,他高我一屆,在市一中讀書,以前初中時候就認識,但沒有交往,當時,他的學習成績一直在學校名列前茅,人也開朗,見了面笑一笑,打個招呼,沒說過話。收到他信的時候,他們全家已經搬遷到市裡,他已經在離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學校讀書,所以對於學生來說,見一次面真是難上加難,真正欣賞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筆特別好,而且字型遒勁方剛有力,讀他的信真是一種享受,感覺那語氣象流水似的一氣呵成,洋洋灑灑的幾頁紙,而且每一封信讀來都有一種詩的深度,這些信件直到現在依舊保留著。
他在信中說,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學,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說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學,他才配得上我。我當時感動得不行,不過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這六年的時間裡,也遇到過一些優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讓我怦然心動的,我肯定會另擇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條漫長而缺少風景的路途,況且我也不是一個喜歡固守的人。但也許是自己當時讀了太多文學作品,對於愛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齡人更深化一些,而身邊的男同學多少還帶著學生的稚氣,與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愛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種幻想,總也兌現不了。
幾年後,他確實按照自己的願望考取了好的大學,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學畢業的時候我剛參加工作,他來到我們單位找我,當時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許是因為達到了自己長期努力的願望,但是好的文憑和好的工作和愛情是沒有絲毫關聯的,他們填補不了愛情虛空的地方,愛情有的時候飄浮於生活之外。那麼多年的書信往來後看見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種長期等待後的激動和心跳,第一感覺卻是覺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學校時變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長個子的時候,他長高了,也長胖了,還留了鬍子,感覺站在面前的純粹是個陌生人,那天他約我晚上見面。
那次是我們戀愛幾年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見面,應該是七月吧,景色相當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許是長期養成的習慣,覺得見了面說話遠沒有在書信裡來得那麼自然,而且總是找不到話題,他說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著一個話題走,走遠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對方。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到家門口的時候還握了握我的手,也就是那麼一次吧,我轉身向家的方向走去,走了很遠,轉過頭看見他還站在那裡,桔黃色的街燈下一個孤獨的身影,挺迷茫的感覺,就想把他的樣子記在心裡,不知為什麼,眼角泛起了一陣陣的酸楚。當時心裡反覆喊著的一句話卻是,為什麼要見面呢?為什麼不永遠生活在書信裡呢?為什麼不把那些美好的想念永遠留在記憶裡呢?為什麼要摧毀心中那美好的形象呢?
第二天,我寫了封信給他,結束了這段跋涉的愛情,不知道該用什麼語言來描述當時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雖然愛戀他的香味,卻無法將他拼湊完整,於是心也跟著一分分的往下落,因為要求太完美,而寧願他碎裂,也不願意遷就他的完整,寧願自己心疼,也不願意留在心裡的那份美好受傷。
工作一段時間後,覺得自己漸漸也能靜得下來,能安靜的思考一些問題,有時候也會想起他,覺得和他的結束很草率,不過,倒不覺得遺憾,如果那時候選擇了他,現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狀態,誰又能預料會不會圓滿呢?那麼,還是對眼前的生活知足吧,這樣更實在些。
工作之餘,坐我辦公桌對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語言打擊我,上班的時候,他會偶爾丟過一句話來。有時會說,你臉色怎麼那麼黃,是不是缺乏營養;有時會說,你的衣服顏色怎麼那麼難看,跟菜葉子似的;有時也會說,你的小腿太細了,跟板凳腳似的,害得我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腳似的細腿露在了外面。不過,生病的時候,他也會變魔術似的扔過來一瓶藥,好象早知道我應該得這場病,看書時間長了的時候,他會丟過來一句話,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經歷了那場長期書信住來的愛戀之後,那種空中花園的滋味在生活中總也得不到補償,當有一個人真正在你身邊關心你,愛惜你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實在,這種感情來得很真實,很自然,存在於你的真實生活中。
再後來,這個人就成了我現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餘,我們在單位討論一個關於愛情的話題,有同事問什麼叫愛情,一位老同志就給我和他的愛情做了個總結,說了一句話:“見面的次數多了,不見面就象缺少了點什麼,這就是愛情”。當時真被這句話嚇了一跳,好多年過去了,一直記得這句話,卻得挺熨貼的。
其實,真正的經過也不是就那麼兩頁紙能說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時間風化得差不多了,記憶也就顯得平淡了下來,只能記住一些大致的經歷,細節是早已經被忽略了的。
現在依舊喜歡寫一些關於初戀或愛情為主題的散文或詩歌,也好多描寫初戀的作品,特別羨慕別人對初戀的那種純美的懷念。而我的初戀,大概是我生命中一隻飛過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躚的雲朵,一份不太真實的留不住的美好,僅存心中吧。
2.漫長的心動:一切都始於少年時代的一場暗戀
回憶起愛情來,遺憾、悔恨都不怕,最怕回憶稀薄又鋒利,把後來的你,割得痛不欲生。
杜柔山二十四歲的時候,有一陣兒她需要依靠褪黑素進入睡眠,晚來寂靜,當藥效發作將睡意像棉被一樣輕輕拉上來的瞬間,她總有幾秒鐘想到他。面容恍恍惚惚的,始終像一個對岸的人。
而她清醒的時候,有時會想,如果在青春年少時,沒有被這個人絆住腳,往後會不會更快樂一些。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這麼多年,她終忍不住,一次次轉過頭來。
像夏天的白姜花,那些無以言說的心動與情愫,黯淡成一片慘白。
一切都始於少年時代一場漫長的暗戀。
柔山認識時俊是因為表姐杜曉棠,這個大她三歲的男孩第一次出現在她生命中時,也不過二十出頭,像一枚雨後青杏。身量不高,面容可愛,站在她面前,羞澀地跟她問好。“小妹,你好。”
倒是柔山,有著不屬於這個年紀的早慧,一下子明白過來為什麼表姐在週末一定要來找她一起出門。那個年代的家長還視早戀為洪水猛獸,尤其是高三應考生。寄宿學校一個月才有一次雙休,年輕的戀人們約一次會卻要克服重重險阻。柔山是電燈泡,也是最好的庇護。
三個人誰也不說破,卻都心知肚明。這樣微妙的三人行,一直持續了小半年。
他們常常約在週六中午見面,一起去麥當勞吃個午飯,然後去枕草子看書,寫作業。那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墨綠色的門面,有一隻好吃懶做的折耳貓。時俊和曉棠坐在一排,柔山坐在曉棠的對面。三顆毛茸茸的腦袋,親密地挨在一起,埋頭寫作業。寫累了,時俊會去給女生買兩塊蛋糕,每次他都知道曉棠愛吃什麼,但總要再問一遍柔山,“小妹,這次你想吃什麼?”
後來,柔山明白,這就是戀人之間的親暱與默契。
有時時俊會幫柔山默寫,就是那種很無聊的英語片語默寫。他念一個,她寫一個。他的聲音很溫和,但是她卻總是很緊張,一緊張英文單詞就拼不出來。時俊有些發愁,語重心長地教育她:“學習還要更用功一些 啊。”
她撇了撇嘴,覺得時俊好笑,又覺得自己好笑,明明是英語課代表,卻被他擾得單詞都默不出。她合上作業本往外走去,有的時候她是會這樣一個人走出來,給戀人們留一些獨處的時間。時值秋天,咖啡店外是一條幽靜的馬路,年久的梧桐樹沉默厚重,手掌大的落葉溫和地鋪在地上,給大地一種像天空一樣高遠的感覺,從路的一頭到另一頭往返大約要一個小 時。
一個小時戀人可以做多少事呢?一個小時可以把MP3裡的歌迴圈一遍,王菲在耳朵裡唱:“還記得當天旅館的門牌,還留住笑著離開的神 態……”
這是柔山第一次看見愛情的模樣,它的底色是溫暖而傷感的。
又有誰會在意發覺一個孩子的暗戀呢。
很快他們就高考了,時俊考得一般,勉強夠上本地的一本院校,杜曉棠去了北京。那個夏天,柔山只在曉棠的謝師宴上見到時俊一面,他坐在同學那一桌,由衷地為曉棠開心,背影又有一些落寞。柔山走過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看到她就笑了,“聽說你中考第一名。”
“和你們一個高中。你高一的時候是幾班?”
“我們是2班。”
“那我也上2班。”
時俊又笑了,覺得她好玩。
深夜,柔山接到曉棠的電話,說時俊在KTV喝多了,這麼多同學,就他喝得最醉,還傻傻地唱《愛我別走》。她嘆了一口氣,好像很無奈的樣 子。
“你以後會跟他分手嗎?”柔山問
“不知道。應該不會吧。”曉棠掛了電話。
柔山一個人在深夜擰開了檯燈,在寂靜的夜裡反覆聽時俊唱的那首歌。“愛我別走,如果你說,你不愛我。不要聽見你真的說出口,再給我一個理由……”
寫歌的人最無情,聽歌的人哭的話,多像一個傻子啊。
後來的幾年,雖然時俊和柔山在同一座城市,但幾乎沒有碰面。為數不多的幾面也是寒暑假,曉棠回來了,帶上她一起逛街。曉棠愛美,總是花大把的時間做頭髮,做指甲,時俊和柔山就排排坐著等她。
時俊問:“你無聊嗎?”
柔山搖了搖頭。她現在長大了,時俊不再喊她小妹了,又不好意思喊她的名字,所以和她說話的時候總是省略稱呼。
反倒是後來,他們之間不再隔著杜曉棠的時候,他才喊她的名字。柔山,柔山,帶著心碎。他意志消沉,“柔山啊,為什麼相愛的人不能到永 遠。”
說這話的時候,柔山站在他面前,抱著一紙箱子曉棠讓她轉交的禮物,不知所措。杜曉棠分手乾淨利落,連最後一面都不願意見。柔山抱著那隻紙箱和時俊僵持在馬路上,盒子裡裝著筆記本、圍巾、玩偶、戒指盒、周杰倫的CD……他們的青春記憶沒有柔山的位置,卻以這樣一種方式把她拉扯進去。她想抱一抱時俊,然而雙手掣肘,也沒有這樣的勇氣。
2006年,《雛菊》在中國首映,接近午夜兩點散場,穿著T恤的時俊和穿著校服的柔山走在寂靜的春日夜色裡,空氣裡是那些不知名的花樹散發的香氣。電影裡的愛情感人,杜曉棠期待了很久,只是沒想到電影上映時,他們已經不在一起了。時俊有些不明白,這個快要高考的孩子為什麼一定要約他出來看這場電影。
就這麼一直走著送到柔山學校的外圍牆,時俊輕輕託了她一下,她就身手敏捷地翻上了圍牆。她坐在略高一些的地方笑著看他,嘴角有兩個小小的梨渦。她說:“時俊,我喜歡你。我馬上要高考了,要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讀書,所以我想告訴你,我喜歡你。”
時俊愣在那裡,等到他回過神來的時候,柔山已經跳下了牆,夜色裡只有一堵矮矮的舊牆,探出野櫻的花枝,在路燈下,柔和地美麗著。
時俊走回去的路上,想起他和杜曉棠剛分手的時候,收到一條簡訊,大意是說他很優秀,要加油。現在想來,大概也是這個小傢伙發的吧。
小女孩一時的迷戀雖不能稱為愛情,但也溫暖人心。像春風在這夜晚的街道溫暖迴旋,沮喪了這麼多天,時俊終於發自肺腑地笑了起來。
七月流火,柔山的命運也塵埃落定,如願被武漢大學錄取。狂喜過後也有告別的傷感,她收拾著房間裡關於學生時代的一切,也下定了決心要隱藏起對時俊的喜歡,接受永遠不會和他在一起的事實,繼續過自己的生活。他回覆的那一聲“謝謝”,溫暖無害地收起了他們之間的一切。
珞珈山風光美麗,如一個小小的世外桃源,讓人隱起來,安心做個山中人。大學的那幾年,柔山最常聯絡的人還是曉棠,曉棠畢業後留在了北京,和一個志同道合的人戀情穩定,談及婚嫁。偶爾一次提及時俊,聽說他進了父親的工廠做份閒職,大概走的道路也是相親、結婚、生子。曉棠評價他太缺乏反抗精神,不是一個有趣的人。“好奇怪,我竟然跟他談了那麼久的戀愛。”
柔山掛上電話,有些傷感。這幾年,她也對別人心動過,可那心動太淺了,就只是湖面上蕩起的一層漣漪,很快就平靜了。這幾年雖然沒有和時俊聯絡,可她的愛情觀已經形成了,就是那部少年時和時俊一起看的電影,她的愛情也是這樣的,老式的、深情的、不善言語的。
年少時候發生的愛情,如果綿延到成年,那就不僅僅是當初的怦然心動了。柔山開始寫對時俊的暗戀是在大四,她在上海實習,常常有驚弓之鳥的惶惑,時俊是最溫暖的回憶。在沒有空調沒有暖氣的出租屋裡,她用冰冷的手寫下這麼多年對時俊的眷戀。
沒有想到論壇上很多人追著看,也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接到時俊的電話,他的聲音暌違多年,像心底的一滴淚。他說:“柔山,你在哪兒,我想來看看你。”
2012年的冬天,上海天氣陰冷,且多雨多雪。時俊來看柔山的那天,微微放晴了一會兒,兩人都穿著灰色的大衣,從她實習的富民路的這頭走到那頭。大街小巷都是Adele的歌聲,馬路上常有人停著兩廂車,在後座賣這張碟。時俊停下腳步,買了一張碟送給她,又買了一張,揣回自己的口袋。
這是他們第一次擁有同樣的東西,柔山心中踴躍。
實在太冷了,就拐進路邊的咖啡館坐下喝一杯,面對面坐著,玻璃窗外下起了很薄的雪。他們對視笑了一下,大概是想起了年少時一起在枕草子的時光。
“枕草子還在嗎?”柔山問。
“還在。只是老闆換了。你下次回來我帶你去。”
柔山和時俊之間,隔絕掉杜曉棠的話題,其實並沒有什麼共同的過往可供閒話,所以他們的這次聚首,大多數時候都是沉默著。在這裡用了簡餐,咖啡師拿來酒單,推薦莫吉托。說海明威的《老人與海》中專門有一章寫到這個,它也因海明威而世界聞名。
多好的故事,他們對飲了幾杯,窗外的天黑透,雪落無聲。室內音樂聲若有似無,Someone Like You唱得人泫然欲泣。
時俊要趕夜班火車,在此和柔山告別。輕輕擁抱了一下,時俊問:“你還會回來嗎?”
柔山點頭,“會的。你再帶我去枕草子。像從前一樣。”
令人費解啊,從前短暫的相遇,卻這樣令人念念不忘。不過深情的人令世界可愛。
兩年後,柔山回到家鄉,做了鎮中學的英語老師。母親終於能插手她的婚事,先後安排了幾個工作安穩、老實巴交的人跟她相親。
不是自己選的愛情,像吃無公害的蔬菜,對身體無害,卻傷及靈魂,徹底壞了對愛情的胃口。
不想去找時俊,現實令人沮喪。
然而這只是一個小縣城,總會和時俊相遇。在一個香氣瀰漫的早點鋪看見他的側臉。他開著他媽媽的老賓士,皺著眉等擁堵的人走過。三十歲的時俊還是一個好看的男人,只是還是一種混著的狀態,名聲也變得不大好,大概是他相親了很多女孩,又不給別人結果。
柔山有些躊躇,不知道該不該喊他一聲。是時俊在後視鏡裡看到她,大步走下來,眼睛裡有久別的喜悅,“你回來啦。”
“嗯,回來了,不走了。”
是什麼時候正式和時俊在一起的呢?可能是一起去吃海鮮,路滑他拉了她的手,就沒有放開;也可能是一起去枕草子,夜半時分,他輕輕吻了在吊燈下閉眼假寐的她……和時俊在一起,自然得像每一個季節的花開。
父母自然反對,於是偷偷約會,從不高的二樓小陽臺爬下來,滿天的星斗。兩人一起在車裡聽Adele的舊碟,恍如隔世,相擁而眠。
已在北京定居的曉棠聽說他們的訊息,打電話過來,“柔山,你不介意我們的過去就好。我祝福你。時俊是個好人,只是大多數時候容易讓人失望。你要能承受這種失望。”
人生就是這樣振奮與失望參半吧,愛一個人就是要承受他生命中的碎 片。
那天清晨醒來,柔山伸出手在床頭摸眼鏡,突然愣了一下,手指摸到了一個細小的、硌人的東西,是一枚小小的戒指,旁邊還放著一小把茉莉,白如月牙,香如塵夢。
柔山探出窗戶,時俊的車停在樓下。昨夜下過雨,車頂蒙了一層落 花。
她清清白白的戀人,從杏花微雨裡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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