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我是怎樣靠近主
一個信徒與主的關係要進深,就得像主的門徒約翰一樣,要常常“靠近主的胸膛”。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我本來一直在想要寫寫2010年的總結,卻發現這一年的點滴收穫,這一年的微小進步,都在給我提示和指引,讓我更接近主。所以,跟兄弟姐妹們分享我是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的。
我不想從聖經裡去找依據,讓大家都去親近神,一是因為我到現在舊約還沒有全部讀完,二是有些心靈的觸動,只能自己去捧讀之後才能感受,通過別人的轉述,總不能信服。我說自己的經歷,和我信主以後生活上的變化。
我從小是個個性非常強的孩子,我們八十年代出生的人,讀小學的時候,還不是特別自由的。那時候的教育方式還是很傳統的。老師就是天,而我凡事總有自己的想法,遇到不滿就一定要表達,這讓我的童年生活吃盡了苦頭。初中的時候,母親工作特別忙,正值叛逆期的我,在這段時間裡,逃學,離家出走,偷媽媽的錢,這些自是很多青春期的孩子都做過的傻事。但是我常常為此跟家人大吵大鬧,然後哭泣,憤恨。有一次和媽媽吵架的時候,樓下的阿姨聽到了,就來我們家。她一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我記得她當時安慰哭著的媽媽,說:“妹啊,你聽我的,信主吧,信主就好了,我就信主,我們家兩個孩子都特別好。”那是我第一次,在絕望中聽說主。
大概是同一年的平安夜,我母親帶我去了當地的一個教堂。那時候我和母親都不瞭解耶穌,也不知道穿著一襲白衣的這群人在那裡幹什麼。我隱約聽到他們唱到誰誰誰會愛你,會一直庇佑你之類的。那時我總是很孤單的,心想如果我信主,他真的會愛我嗎?他們在高唱著,他們是真的被愛著的嗎?那是幼小的我,第一次思考是否真有神的存在。
高中後,父母換了工作,我也換了生活環境,我過得前所未有地開心,我有很多朋友,他們都為人友善,性格恬靜。在他們當中,我總是焦點,談論我充滿戲劇性的童年生活,講我看過的書,去過的地方。我的性格沒有多大改變,但因為周圍人變得更寬容了,也因為父母開始慢慢懂得理解我了,我感覺過得比以前舒心多了。這三年裡,我是從沒再想起過耶穌或者上帝。
大學第一年,現在想來是很不愉快的,我帶刺的個性,讓很多人受不了,我的老師,同宿舍的好友。更主要的,這一年我特別浮躁,認為大學就是一個社會了,我要像個社會人一樣說話,辦事,因為如果我不這樣,以後出到社會我就完了。至於怎麼個完法,沒有人告訴我,我卻堅信著一定就是完了。我一邊參加著一些無意義的活動,一邊對自己說這是鍛鍊自己的社交能力,而其實內心深處,我覺得自己在浪費時間,浪費寶貴的學習時間。後來我有了男朋友,也在學習上遇到很多打擊,這讓我開始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學習上。那段時間是美好而充實的。偶爾不愉快,便是跟男朋友吵架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吵架非常凶,他氣沖沖地離開了。我一個人就在傍晚的校園裡逛,我走著走著突然聽到音樂聲:I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I wish you a christmas...隨著音樂聲,我來到了學校的大禮堂,原來是平安夜,學校把禮堂租給當地的一個教會做聖誕節慶典用。我坐在禮堂,聽牧師傳教,看小孩子們表演聖經裡的故事,那時我竟忘記了所有的煩惱,男朋友的事,一點兒也想不起來了。當時心裡的衝動,就是走上去對那個傳教士說:請你給我指引,我不想再要別的男人,我這一生,只想愛主。當然這是當時在困苦的情況下,想要找另一個寄託而產生的想法。後來,不記得為什麼,離開後,就再沒怎麼想起過這次經歷了。
2009年3月,研究生考試的結果出來,我沒有過線。我那時候很絕望, 因為我從來沒想過我會不過線,不是因為我堅信自己的實力,而是我還沒有做好停止學習的準備,那時我的想法是,我本科畢業後,必須要有一個學校繼續學習。我就認準了這條路,我沒有做任何其他的打算。知道最後的結果,我一個人在東莞人民公園門前轉,突然一個人舉著十字架,目光篤定地看著我說:耶穌愛你,耶穌愛你。又是在我無助,迷茫的時候,我聽到了耶穌。但就是我瞬間的猶豫,那個人走了,我又一次跟主擦肩而過。
4月的時候,我到北京參加一個培訓班,培訓班的一個老師是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博導,他對我說看我學習特別努力,基礎也不錯,如果我願意,明年可以報考他的研究生。從北京回來的時候,他給了我兩大袋的書,讓我回去看。可是就在我回到廣州後,這位先生打電話給我母親,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我明年打算報考他的研究生,我們家需要給花一筆錢。這樣,我在國內繼續求學的打算,至此結束了,我有點失望,也不願在這樣的環境下學習。
接下來我申請港澳的大學,也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以失敗告終。7月,我認識了Steven老師,他推薦我去英國威爾士。於是我匆忙報了8月的雅思考試,然後就再次去到北京學習。在北京學習期間,認識了一位要移民加拿大的姐姐,我問她為什麼要去加拿大,她說:因為我的信仰。我感覺在北京要迷失自己了,我看不到天空本來的顏色,我生活的周圍都是機器,連人都變得像機器一樣。我好像根本不能接近我深愛的主了。她還說,在她心裡,接近自然的時候就覺得跟主靠得特別近。關掉電視和電腦,看著每天生長的花花草草,她便有種感動想要流淚的感覺。她說這些的時候,閃著淚光的眼睛,卻透出我從未見過的堅定。那時我想:不管有沒有上帝的存在,信仰上帝能夠讓人想要去親近自然,這就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健康,思想更健康,這便是好的。所以有神論並沒什麼壞處。
這之後,我經歷了一段特別漫長的迷茫期,我一邊工作,一邊複習雅思,一邊在英國,美國和澳洲的學校之間搖擺不定。這段日子裡我經常想起我的信仰問題,我一本叫做 純粹的基督 的書,它裡面有很多篇章是闡述聖經的科學性的。那時我的看法是,如果我信了,便能得到他的愛和眷顧,那我一定信,我不在意他的科學性,我又不是科學家,因為那時我覺得自己的生活太不順利了,我是那麼努力地生活,可還總是停在原地。但在這段時間裡,我的生活發生了變化,不是現實環境的變化,而是我心境的變化。比如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個外國人社群,裡面環境很好。我早上起來,常用麥當勞的免費早餐券換一個漢堡,再買一杯咖啡,然後坐上公交車,到了那個社群如果時間還早,我就放慢腳步,看明媚的陽光,看青草,看綠樹,那些再平常不過的植物和景象,我卻好像怎麼也看不夠。至於我的考試,我依然努力準備著,我卻開始不那麼在意結果了,我開始慢慢變得淡然了。
後來我申請了學校,通過了雅思。心情也就不那麼沉重了。但在這時,媽媽卻病了。我記得有一天,我坐在醫院的窗前,心裡默默地說:上帝啊,你真的存在,那麼請你幫幫媽媽,她是個好人,她從來不貪不佔,她受別人一點禮遇都會心裡有愧,她見到街上的乞丐,賣花的小孩,都會同情地掉淚,你怎麼忍心讓這樣的好人生病呢?你不必讓我去看聖經,也不必讓傳教士來說服我,你只要讓媽媽好起來,我便信你,我還會讓所以我認識的人都去了解你,跟隨你。
媽媽遇到了好醫生,漸漸好轉之時,我遇到了偌含姐姐。我把自己對上帝,對耶穌的疑問發給了姐姐,偌含姐姐都用自己的經歷給我做了解答。那時,心裡固然還有些疑問,但我已經確信,主就在我身邊。
我到了澳洲,住在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家庭裡,他們每週都去教堂。教堂的牧師送給我一本聖經,我認真地讀,並做上筆記,教會的朋友們都用不同的方式給我的困惑做解答。在讀聖經的過程中,我有兩個重要的收穫,一個是它讓我變得特別感激生活,天空中飛過一隻小鳥,庭前一株野草,都讓我特別感激。第二個是我在聖經裡發現了英語這門語言受聖經影響是多麼之重:通俗的人們說話的方式,風雅的各種文學作品的引用都跟聖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這對英語學習者瞭解英語文化,實在是再好不過的方式***題外話***。
偌含姐姐曾對我說:等以後,你會發現,不是你在尋找主,而是主一直在接近你。對我來說,上面的這些經歷,便是主靠近我的過程。用著很多年的時間,我一步一步走近主,認識了主。在這些年裡,我的性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現在是個從來不急不躁的人,遇到想發脾氣的時候,想到主賜給我的一切,就變得平靜下來。我開口想要說別人壞話的時候,就想到了愛我的主,想到每個人都是主所愛之人,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便停下來。清晨我賴在床上不想起來的時候,突然想到主,便覺得自己的懶惰是罪過。當別人對我不滿時,我首先檢查自己。這些做法,讓我的生活突然變得順利起來。大家都很喜歡我,說我是個勤奮努力又隨和自律的人。於是我明白,我在經歷了各種打擊之後,來到了主身邊,這是主在試圖對話,把他生活準則傳授給我,於是我的一切都變得美好起來。我想,如不是主在我每次迷茫和想要放棄的時候來到我身邊,我不可能活得這麼舒心和淡然。
我長感動於澳洲寬廣的風景,因為太久,我沒有機會一眼望到天邊,沒有看到繁星點點的夜空,又或許是以前的我,從不愛親近自然的感覺吧,沒有發現那是深愛我們主所賜予的。
基督教講章:靠主喜樂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四4。當保羅在寫這封信給腓立比人的時候,腓立比教會當時是沒有喜樂的。為什麼沒有喜樂?「我所親愛所想念的弟兄們,你們就是我的喜樂,我的冠冕,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裡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子都在生命冊上。」腓立比書四1-4。腓立比教會的問題是:教會的姊妹沒有同心。
「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腓立比書一12-13。保羅在監獄中寫信;「並且那在主裡的弟兄多半因我所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移,越發放膽傳上帝的道,無所懼怕。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辨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立比書一14-18。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一開始就說「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立比書一5。腓立比是很努力傳福音的教會,但是當中有些人傳福音的方式或作法與別人不一樣,我想保羅後面所提的兩個姊妹,是很熱心傳福音的人,只是兩個人的作法不一樣,結果引起教會裡面有一些張力。有些人覺得這樣做好,另外一些人覺得那樣做好,每一個人堅持自己的看法的時候,產生不和諧的事情出來,讓教會失去喜樂。本意是好的,大家都是為了傳福音,所以保羅說這又有何妨呢?因為福音終究傳開了。
這兩個姊妹有沒有重生得救,她們會有不同的看法與作法,在教會造成一些問題,她們兩個有沒有得救?「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子都在生命冊上。」我們都不敢講我們的名字已經在生命冊上了,這兩個姊妹與其他的同工,她們的名字都已經在生命冊上,顯然他們已經是重生得救了。
但是保羅說,一個人信耶穌以後,為了傳福音,會不會有紛爭?為什麼會有紛爭?怎麼樣能解決這樣的問題?
當腓立比書講到這兩位姊妹因為在傳福音上有不同的作法時,引起紛爭,讓大家沒有喜樂。所以我要先討論一個問題:不喜樂的原因是什麼?首先讓我們不喜樂的事情是:當別人跟自己的看法不一樣的時候,人就會失去喜樂。不管這個看法是什麼;夫妻對一件小事有不同看法,就失去喜樂;父母與子女的看法不一樣,就會失去喜樂。國家裡的群體;社會、公司裡面,主管與部屬,只要意見不一,就會失去喜樂。
有沒有解決的方法?在軍中,長官與下屬意見不一時,只有聽從長官的命令,再不高興,也是聽上面的意思;在公司裡面只能聽老闆的;在家裡意見不一時怎麼辦?以前可能是聽爸爸的,現在哪一個爸爸敢這樣說?不曉得應該聽誰的,如果不知道要聽誰的,全家都沒有喜樂,所以問題出在有人與自己的意見不同時,我們就失去喜樂。
其次,環境可能會讓我們失去喜樂。保羅是在監獄中寫信給腓立比教會,信中提到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們如果在監獄中,我們可能沒有喜樂。他這樣講,不代表我們都做得到,如果我們都做得到,他就不用講了。今天我們在監獄裡面,我們不會喜樂。
但是監獄有分有形的與無形的;有些人在很不愉快的婚姻裡,像不像在坐監?那是另外一種的監獄。有一些人生病,只能躺在病床上,那張病床就是他的監獄。有些時候那種監獄,比真正的監獄還要辛苦!真正的監獄活動空間可能還大一點。有些人在財務的監獄裡,就是錢不夠用,不管這樣的情形是如何發生的;有些學生在功課的監獄裡,他實在是很怕去上課,不是因為錢的關係,而是要他數學考十分,對他講起來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上課對他來說,實在是一個監獄。之前還有個新聞,有一個國一的班級,有10%的學生是幾乎不識字的。每天上學,對他們而言,真是一個很苦的事。
有些人在各樣的環境中,就像在監獄裡,但是真正讓我們最不喜樂的原因是自己。最讓我們不喜樂的人就是我們自己。自己的問題能夠解決,不是病得醫治、有錢可用、或是講贏別人,就會有喜樂了,而是真正當我們不喜樂的時候,我們要面對的問題,其實是我們自己。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們同在。」腓立比書四4-9。「我靠主大大的喜樂」腓立比書四10。
保羅在這段聖經一開始的時候,就要腓立比信徒「靠主喜樂」,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一章時指出腓立比教會的問題,為了傳福音的事上因為不同的看法、作法而有了紛爭,造成大家沒有喜樂,所以在第二章的時候,保羅所說的「靠主喜樂」的意思是:「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腓立比書二1-11。保羅強調:你們要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就是要學耶穌基督。每一個人都能學習耶穌基督,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的話,就能意念相同、心思相同,就不會結黨紛爭,問題就解決了。但是保羅寫到這裡時,我相信保羅心中會有這樣的想法:要每個人學習耶穌,這是很難的,做不到的。不單要順服以至於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終極目標,這是對的,但是這樣我們恐怕很難做得到,所以保羅接下來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二14-15。這個很好,所做、所聽到的,我們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要不發怨言實在是很難,要如何做到?單是靠著我們自己要學習耶穌基督做到不發怨言、不起爭論,實在是做不到,所以保羅說「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叫我知道你們的事,心裡就得安慰。」腓立比書二19。意思是提摩太去教會,能使教會裡的人不再發怨言、不起爭論,恢復喜樂。「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實在掛念你們的事。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腓立比書二19~23。保羅要他們學習提摩太。「但我靠著主自信我也必快去。然而我想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兄弟,與我一同做工,一同當兵,是你們所差遣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以巴弗提是腓立比教會差派出去傳福音的。「他很想念你們眾人,並且極其難過,因為你們聽見他病了,他實在是病了,幾乎要死,然而上帝憐恤他,不但憐恤他,也憐恤我,免得我憂上加憂。所以我越發急速打發他去,叫你們再見他,就可以洗樂,我也可以少些憂愁。故此你們要在主裡歡歡樂樂的接待他,而且要尊重這樣的人。因為他為做基督的功夫,幾乎至死,不顧性命,要補足你們供給我的不及之處。」腓立比書二26~30。以巴弗提的榜樣是不顧性命的要傳耶穌基督的福音,他是腓立比教會熟悉的人,保羅要他們學以巴弗提,若能學習以巴弗提,他們就能不抱怨,以巴弗提病的要死,但他還是忠心,不發怨言,照樣同工。保羅一開始說要效法基督,要做到實在很難,再來提到要學習提摩太、以巴弗提,接下去要效法他。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做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三8~9。保羅說因為我以耶穌基督為至寶,所以將萬事看做糞土。已將萬事看做糞土的人,還會發怨言、起爭論嗎?當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為目標,是做得到的,是人看得到的。能夠喜樂,首先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效法基督。接下來說:我們要效法榜樣,向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學習。我們身邊也有許多的長輩,他們的生命經歷許多的苦難,但是他們卻能靠主喜樂。雖然有許多的榜樣可以學習,但是保羅仍然繼續提醒「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腓立四4。要靠主喜樂,不是我們自己想。要如何靠主呢?「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立比書四5~6。靠主就是一無掛慮,將我們所要的告訴上帝。抱怨是沒有用的,只是傷自己的身體,生氣是別人做錯事,而你卻處罰自己。什麼叫做抱怨:別人做錯事情,你卻傷自己的心。對解決問題,要讓我們生命更進步,是沒有助益的,但是若我們對看不過去的事情不說,會生病的。要跟誰說?對上帝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立比書四6。一定要禱告,但是你一定不知道禱告對我們有何等大的用處。「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求也得不著是因為妄求。」就是這麼簡單。我們為什麼沒有喜樂?因為我們不禱告。凡事指的是每一件事,我們以為要解決所有的事,靠著人的方法來做,但是我們忘記了還有上帝,是會聽我們的禱告的。我們不喜樂,是因為壓了太多的事情在我們的身上。「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立比書四6。「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四7。當我們這樣做時,有些事情會得到解決,但也有些不會解決,但是心中會有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下次小孩數學考八分回來時,你會有平安喜樂,不是因為你很高興,你會想到愛迪生考試也考不到八分。不是每個小孩考數學都會考得很好。
我們禱告之後,有時候是環境改變;有時候是心境改變,上帝將出人意外的平安賜給我們,我們就有喜樂。「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13。不是靠著自己。不是人努力去學習基督、保羅、以巴弗提,我們可以效法他們,但是會發現不見得真正做得到,關鍵是靠著耶穌,我們才有力量。不是要去做什麼,而是先要一無掛慮,將事情交給上帝。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立比書4:6
所謂靠主喜樂,就是第六節所說的。
我們都要喜樂,如果我們知道喜樂是基督徒的標誌,人要從我們的喜樂看出我們是基督徒,在各樣的困難裡面,保羅與西拉在監獄裡被打、被囚禁,他們仍能唱詩歌,這就是靠主喜樂。我們希望每個兄姐都能有喜樂,上帝的恩典能在我們的身上,讓我們能早早的經歷得到,讓我們就不用憂憂愁愁,要等到九十幾歲才能有主的喜樂。如果一個人活到九十幾歲才有喜樂也是不錯的,總比沒有喜樂還好,但是我們總是希望能早一點經歷這樣的恩典!
基督教講章:迴應主的呼召
經文:太11:16-19,25-30
主耶穌在世上傳天國的福音時,藉著神蹟奇事,證明自己彌賽亞的身份***參見賽61:1-3;太9:35-36***。他的工作給當時猶太社會帶來了巨大的影響,但對上層人物具有很大的挑戰性。為此耶穌經歷諸多難處,受到許多宗教領袖們的排斥與迫害,還有許多猶太人對耶穌的拒絕。然而,他為了順服父神的旨意,甘願走十字路的道路;積極努力去營造需要福音之人蒙召得救的機會。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這是耶穌對接受福音者的邀請與勸勉。他來不是要挑起爭端,製造分裂;他乃是和平的諦造者,並賦予人真正的平安。
今天,我們作為基督的信徒,該怎樣時刻迴應主的呼召,走好這條屬天的道路?
一、認清時代的寫照
“我可用什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太11:16***耶穌譴責那個世代的人,他們的心態——對真理冷漠,沒有真實意義上的敬虔,貪圖屬世的安逸,並存在許多負面情緒,因而敗壞人心。
他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太11:17-19***
不滿意耶穌和施洗約翰的人,就好像調皮的孩童在玩婚禮和喪禮的遊戲。施洗約翰在外表上很像舊約禁慾主義者;而耶穌侍奉的模式比較像以色列的君王大衛,不過兩者的表現都與其地位相配。指控約翰為“被鬼附”,意思是說,他是被邪靈附身的假先知,或者他是一位驅魔人,以法術來使喚靈界;按照舊約的律法,這兩種指控都應被處死刑***申13:1-11,18:9-20***“貪食好酒”也是可處死的指控***申21:20-21***;因此,這是他們對約翰與耶穌很嚴重的控告。當時的猶太人既不滿意約翰的刻苦,又反對耶穌平易近人、滿有恩慈、帶著憐憫的生活方式。
“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喻指向世人傳報神恩典的喜訊,但人們卻無動於衷。
“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喻指向世人傳講神公義審判的警訊,但人們卻不肯悔改。
“吹笛不跳舞,舉哀不捶胸;”也說出了當時以色列人缺乏屬靈的感受和反應。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這種現象同樣存在!許多人成了掛名的基督徒,使主擔憂。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指施洗約翰和主耶穌兩人雖然生活方式各異,但從他們智慧的行事結果來看,都是正確無誤的。基督是智慧的本體***林前1:24,30***,我們依靠他才能獲得神的救贖;“智慧之子”是指敬畏神的人***參見箴9:10-11***。敬畏神的人不憑外表判定是非,而事事仰望基督,以他的帶領為依歸。
從耶穌所講的比喻中我們可領悟到:1、信仰生活中有喜樂與悲傷的兩重性,我們應當正確把握;2、我們對待喜樂與悲傷時應以真理為原則,不應以自己為主;3、活出一個與真理諧調,並得到真理認可的生命***參見羅12:2***。
二、承認自己的本相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14-24***
律法本身是“屬乎靈的”,因此我們必須從屬靈的角度來對待律法,而不可按其表面的字句來遵守。另一層意義表明;凡律法所吩咐人作的,都是屬靈的。人不能成全律法,不能遵行律法的吩咐,因為人是屬肉體的;問題的根源不在律法,乃在我們。神頒佈律法積極方面的用意,乃是要我們越過字句,而摸著其中屬靈的原則,這樣,我們才能從神所啟示的律法中認識基督,享受基督。
神的律法固然是好的,只因我們太壞了,是屬乎肉體的,已經賣身給罪了,所以全歸無效。“賣給罪了”意指作了罪的奴隸了。一個奴隸是沒有自由的,他雖有意志上的自由,卻沒有行動上的自由——立志由得我,行出來就由不得我***羅7:18***,所以靠自己活在律法下的人,不能不犯罪。
既然我的良心並不贊同我的行為,這就證明了律法所定罪的,與我的良心感覺一致,所以我衷心承認律法是良善的。律法沒有錯,錯的是我想靠自己遵行律法。
“應承律法是善的,”這話足見失敗的信徒仍未變心,還是好善,雖然犯了罪,還是恨罪;世人犯罪是歡喜罪中之樂,基督徒犯罪是痛苦的,這是因為有新生命、有靈覺。
“住在我裡頭的罪,”這話表示罪不僅是一個活的東西,能在人裡面有所作為,並且好像是一個有位格的活物。這個罪屬於魔鬼的罪性在我們裡面;也可以說,就是魔鬼自己在我們裡面。
“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這話不是推脫責任,乃是抓住了我們裡面真正的敵人。
“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這裡的“我”是指活在肉體裡的我,也就是已經賣給罪的真我***羅7:14***。這裡並不是說在信徒的裡面沒有良善,乃是說在信徒的肉體***犯罪的傾向,即罪性***裡面沒有良善。一個信徒在重生以後,可分為外面的人和裡面的人兩個部分***林後4:16原文***。在信徒裡面的人裡住有良善,就是基督自己***弗3:17***;但在構成信徒外面的人主要部分之肉體裡面,並沒有良善。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即在說明為何在人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原來要為善的意念就躺在我們旁邊;“立志為善由得我”,而我們竟然束手無策,不能將它付諸實行;這就是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的明證,問題就此。“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每一個人***包括不信的人***的裡面都有兩個律,一個是在心思中為善的律,一個是在肢體中犯罪的律;這兩個律經常彼此交戰。犯罪的律終究強過為善的律,將人擄去作罪的奴僕,所以無論是怎麼樣的“好人”,在神眼中仍舊是罪人***羅3:10,23***。
“我真是苦啊!”這是每一個有心向善的人,經過屢戰屢敗,在掙扎痛苦的深淵裡,從內心深處發出的感嘆。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誰能救我”這句話表明對自己的絕望,承認憑著自己不可能從這種境況中得著拯救。人的盡頭,乃是神的起頭。可見,基督教信仰絕非勸人為善而已,反而是指明人靠自己無法行善,極其痛苦,所以需要接受主的救恩。
三、接受上帝的呼召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11:25-27***
“那時,”就是指主耶穌在那樣被人誤會、輕忽、毀謗、厭棄的時候;是他面對逆境的反應。
“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父”表明神是一切的源頭;“天地的主”表明神是主宰、他安排一切。主耶穌在那樣落魄的境遇中,卻能認識凡是臨到他身上的,都出於父神***羅8:28***。“我感謝你”表示主耶穌不只接受神手中的安排,並且是感謝著領受。
“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這說出神作事的原則。神雖然樂意將基督啟示給人***加1:16***,但人若自以為聰明通達,想憑理智來領會屬靈的事物時,反而得不著啟示;惟有像嬰孩般敞開心門,單純向著主,就會得著豐滿的啟示。
耶穌在禱告中提到兩類人:聰明人──為自己的知識而傲慢自大;嬰孩──謙卑地敞開自己去接受神的真理。信仰其實是來自神的自我啟示,即上帝主動的愛。
許多時候,我們雖然接受神手中所安排的環境和事物,卻是相當勉強地接受,心裡覺得不平,因此得不到像主那樣的安息。當我們真正認識父是“天地的主”時,就會在凡事上得著心裡的力量與安息,並對父充滿感恩。
我們若能從神作事的法則,來看我們日常所遭遇的人、事、物,就會有超脫的心境,而在諸多困擾中,仍能得著安息。基督徒行在真道中所遭遇的一切,都是神的旨意;我們對於每一件事,若能當作是從神手裡接過來的祝福,就不會有埋怨了。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8-30***
“軛”是套在牛頸上的沉重木製器具,與牛要拉動的工具連在一起。人可能揹負很多的重擔:***1***罪;***2***教會領袖所提出的額外要求***參見太23:4;徒15:10***;***3***世人的反對和迫害;***4***尋找神過程中的疲憊厭倦。
耶穌的救恩,是要把人從各樣重擔中釋放出來,他所應許的安息是指與神同在的愛、醫治和平安,並不是指停止一切的勞動。與神建立關係能使無意義、充滿愁煩的生命變成有方向、有屬靈果效的生命。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這是所有世人的生活寫照;他不只有生活上的“勞苦”***創3:17***,並且有罪惡的“重擔”。對信徒而言,我們也有跟罪惡掙扎的苦***羅7:24***,有為主事工的勞苦***西1:28-29***,還有各樣的重擔***來12:1***。
“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原文作“我就安息***動詞***你們”。因此,要得著主的安息,首先必須認識自己是個“勞苦擔重擔的人”。惟有“來”到主面前的人,才會得著真正的安息;並且最要緊的是,我們的“心”要來。“來”是我們的本分,此外我們不必作什麼,都是主作的。
“心裡柔和謙卑”,這是主能安息的理由,也是我們得安息的條件。我們需要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的旨意,不為自己作什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什麼,這樣的人,心裡才會有真正的安息。
“負我的軛”;接受主給我們一切的託付、工作、事奉、甘心順服,就能“得享安息”。我們若要與主同負一軛,便須要調整我們的腳步,與主同行。真安息乃是內心的平靜安穩,與客觀的環境無關,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響。
我們若與主聯合,有靈裡的交通,一切都變的容易且輕省。當我們真能完全順服神的時候,就會覺得一點都不難;所難的,是我們裡面並沒有完全降服。當我們覺得自己是在揹負十字架時,就會覺得十字架是非常的沉重;當我們把自己釘在十字架上,讓十字架揹負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覺得十字架很輕省,因為不是我們在背,而是主替我們背,所以輕省了。
四、行走生命的道路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4-25***
這是勝利的宣告!拯救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耶穌基督。保羅是為自己得到主的拯救而獻上感謝。感謝神,是他賜給我們一條蒙拯救的生命道路;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承擔一切拯救的工作,我們不必自己作什麼,我們只要放心完全交託給他,他要負起完全的責任,這就是十架道路,也是生命的道路。
保羅在本書第八章一開始就提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2***
前面第七章給我們看見成聖的兩大難處,一是律法,二是肉體。其實,律法原是好的***提前1:8***,若非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羅8:3***,律法本不會造成難處,所以真正的難處乃是我們的肉體。“在基督耶穌裡”的反面就是“在亞當裡”,也就是指在我們的肉體裡。我們脫離難處的惟一辦法就是搬家——從肉體裡搬到基督耶穌裡;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定罪”在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判定有罪,另一個是承認自己無力履行律法上的義務。信徒在肉體裡,既無力遵行律法,當然也就無法逃避罪責;但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再無能,也不再被定罪了。
雖然憑著我們本來的生命不能擺脫犯罪的律,但如今靠著基督我們總能,在他新造的生命裡就能脫離罪與死的律,這全然是神豐盛的恩典與慈愛。實際上,神並不是要我們憑著自己作好,神是要基督在我們裡面活。他要我們讓基督活,不再自己活,他要我們讓基督作,不要自己作。
只要我們不再憑著自己掙扎努力,而將自己藏身在基督裡面,就不至於常因失敗而被良心定罪了。當我們能完全安息於基督裡面時,他的生命之靈才發揮功效。當生命之靈執行時,必帶著一股恆常不變且浩大的能力,這股能力就叫作“生命之靈的律”。
從前我們所依靠的“心中的律”,是來自神當初造人時所給的“屬人”的生命***參見傳7:29***,而“肢體中犯罪的律”卻發自撒但魔鬼那篡據人身體裡的“屬鬼”的生命***參約8:44***。鬼的能力比人的能力強,因此難怪我們心中的律經常不及肢體中犯罪的律。惟有“屬神”的生命才能勝過“屬鬼”的生命。神的生命所發“生命之靈的律”,自然也就勝過屬鬼的生命所發的“罪和死的律”了,使我們得以從“這取死的身體”***羅7:24***中被釋放出來。
聖靈裡有生命,生命裡帶著律;聖靈、生命和律這三樣乃是一個實體的三元素。
我們若要享用新生命中“律”的能力,使我們能勝過罪和死,就必須憑神的生命來生活行動。惟有這樣,那生命中的律才能發揮效用。神的生命在我們的裡面,越是長大成熟,就越能顯出這律的力量;因此,我們若想作一個得勝的基督徒,務要竭力追求在屬靈生命中的成長。
神的生命是和靈聯在一起的***參約6:63***;靈在那裡,生命也在那裡。我們在生命中得救的路是在於聖靈;我們越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執行,就越多在生命中得勝。我們若不在聖靈的引導下生活行動,也就是不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而聖靈乃住在我們的靈裡,所以我們要多多的活在靈裡,才能明白聖靈的引導。
我們必須以“律”制“律”,但人生命中的“律”,不能勝過罪和死的“律”;只有神生命之靈的“律”,才能勝過它。因此,喜歡神的律,不能給我們帶來真正的幫助,惟有“在基督耶穌裡”得著那個“賜生命聖靈的律”才能給我們得勝的生活。願上主賜福與他的話語,使我們能有得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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