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為什麼不能離婚
天主教的教規是不允許夫妻之間離婚的,大家是不是對這種事情很好奇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婚姻,耶穌說得很清楚,“你們***法利塞人***沒有念過:那創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們一男一女;且說,‘為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的話嗎?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19:3-5***。根據耶穌的這段話,教會將婚姻定為聖事,“婚姻契約是男女雙方藉以建立終身伴侶的結合,此契約以其本質指向夫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而且兩位領洗者之間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教會法典1055條,1項***。法典還特別強調“婚姻的根本特點是單獨性和永久性”***教會法典1056條***。這也就是說,婚姻的根本特點是永久的不可拆散的。為此,教會不承認離婚。原因很簡單:如果婚姻在本質上是不可拆散的,那麼離婚也是不可能的。
關於無效的婚姻,教會法典有很周密的規定。這些規定也顯示了有很多原因會導致婚姻無效。筆者有個朋友,在羅馬額我略大學獲得教會法博士學位,目前在美國某總主教區負責教會法庭。為寫此文章,筆者特地訪問了這個朋友。他告訴筆者,總主教區有約150萬教友,每年收到的婚姻無效申請約400件左右,約60%左右獲得批准。造成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有:配偶的不忠實、酗酒、***、賭博,還有家庭暴力。一般是受害的一方提出申請,經過調查,如果申請的理由是事實,那麼就簽發婚姻無效宣告。法典依據是:法典1095條,第2和第3項,“下列人士無結婚能力……2、對於應互相交付與接受的婚姻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嚴重缺乏辨別、判斷能力者;3、由於心理性的原因,不能負起婚姻的基本義務者。”酗酒、***、賭博、還有家庭暴力等是明顯的心理性的原因。在此情況下,配偶不能負起婚姻的基本義務,所以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這位神父還告訴筆者,也有一部分申請人,或是因為他們所申訴的理由無法獲得證實,或是法庭有理由相信申請者本人是造成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因而拒絕簽發婚姻無效宣告。在衡量是否簽發婚姻無效宣告時,孩子的福祉的考量往往是重中之重。如果是因為婚姻的問題而導致孩子受到虐待或是被忽略,那麼往往會簽發婚姻無效宣告的。
天主教的教會典籍
聖經
天主教的聖經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構成。共七十三卷。天主教的聖經比新教***基督教***聖經多七卷,這七卷分別在《聖經》的舊約裡面,分別為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智慧篇,德訓篇,巴路克。
舊約完成於公元前一千五百多年到公元前四百年之間;新約完成於公元三十年至九十六年之間。《聖經》從最早成書的約伯記***約公元前1500年***到最後成書的默示錄***公元90-96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聖經的作者多為猶太人,他們中有君王、先知、祭司、牧人、漁夫、醫生等。在今天,聖經仍是全世界最受歡迎、銷售量最多、影響力最大的書。據世界聯合聖經公會統計,聖經自出版至今,發行量已超過四十億本。目前全世界的銷售數量,平均每年依然超過三千萬本以上。據統計,在眾多古書中,聖經是世界上擁有最多不同語言版本的書。
《舊約聖經》共四十六卷,分別是:
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申命紀、若蘇厄書、民長紀、盧爾德傳、撒慕爾紀上、撒慕爾紀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編年紀上、編年紀下、厄斯德拉上、厄斯德拉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喬布傳、聖詠集、箴言、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德訓篇、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哀歌、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內爾、歐瑟亞、嶽厄爾、亞毛斯、亞北底亞、約納、米該亞、納鴻、哈巴谷、索福尼亞、哈蓋、匝加利亞、瑪拉基亞。
《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的言行以及早期教會的情形。《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七卷。《新約聖經》的正典書目於公元397年舉行的迦太基會議正式確定,其中包括四部分:四福音書,其中包括瑪竇福音、馬爾谷福音、路加福音與若望福音;宗徒大事錄;宗徒書信,包括保祿書信、伯多祿書信、若望書信;默示錄。
《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七卷,分別是:
瑪竇福音、瑪爾谷福音、路加福音、若望福音、宗徒大事錄、羅馬書、格林多前書、格林多後書、迦拉達書、厄弗所書、腓力伯書、哥羅森書、得撒洛尼前書、得撒洛尼後書、弟茂德前書、弟茂德後書、弟鐸書、費肋孟書、希伯來書、雅各布伯書、伯多祿前書、伯多祿後書、若望一書、若望二書、若望三書、猶達書、默示錄。
天主教普遍使用的思高譯本,1968年正式出版。
天主教的教義信經
三位一體***Trinity***
天主教認為,三位一體是“奧跡”,這種“奧跡”的啟示是不能靠理性來領悟,只能靠信仰來接受。天主教認為,世界和宇宙中存在一種超自然和超社會的力量,這種力量就是天主。他是獨一無二、無所不能、創造有形和無形萬物的神。由於他具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神,所以稱他為“三位一體”的天主。因聖父在天,稱他為天父,被認為是至高無上,主宰一切的力量。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聖子為耶穌基督,由聖父所生,並受聖父的派遣降臨人間,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拯救世人的苦難。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聖靈由聖父、聖子所共發,聖神啟迪人的智慧和信仰,使人棄惡從善。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這三個位格不是各自獨立的三個,而是同一本體,三者組成天主的統一整體。
上帝之創造***Creation of God***
認為宇宙萬物都是上帝創造的。《聖經·創世紀》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執行在水面上。”當時尚未明確肯定,上帝創世以前任何東西都沒有,只不過是混沌而無秩序。後經教父,尤其是經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以及中世紀以來的神學家們的發揮,教會遂確定宣稱,上帝乃是從完全的“無”中創造出一切***拉丁文:ex nihilo***;即宇宙被創造出之前,沒有任何物質存在,連時間和空間也沒有,而只有上帝,以及他的“道”***希臘文Logos***和他的“靈”。他以發出“話語”***亦即通過“道”***,創造出一切。
天主教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天主創造的,人類當然也是天主創造的。《舊約·創世紀》記載:天主用5天時間創造出了自然界萬物,第6天造人,第7天歇息。正是因為天主創造一切,他才被說成是至高無上、全能全知、無所不在的唯一真神,是宇宙的最高主宰。
原罪***Original Sin***
謂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受造後被置於伊甸園,因受蛇誘惑違背上帝命令,吃了禁果,這一罪過成為整個人類的原始罪過。認為此罪一直傳至亞當的所有後代,成為人類一切罪惡和災禍的根由;即使是剛出生即死去的嬰兒,雖未犯過任何罪過,但因其有與生俱來的原罪,故仍是罪人,需要救贖。
救贖***Redemption ***
認為由於人類的始祖犯罪,致使整個人類都具有與生俱來的原罪,且無法自救;既犯了罪,便需要付出“贖價”來補償,而人又無力自己補償,故上帝聖父差使其獨子耶穌基督為人類的罪代受死亡,流出寶血以贖相信者的罪。關於“贖價”究竟給誰?歷代教父見解不相同。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認為人既犯了罪,便是魔鬼的奴僕,為贖其脫離魔鬼的奴役,便由耶穌的血作為贖價,付予魔鬼而將其贖回。《新約聖經》中亦有稱信徒為“以重價買回”者。安瑟倫***Anselmus ,約1033—1109***則認為人犯罪,便向上帝欠下了債,自己無力償還,耶穌的血便是代向上帝償付的贖價。只有相信和依靠救世主耶穌為人類贖罪,人才能求得死後永生。
煉獄***Purgatory***
又被稱作滌罪所,是天主教和東正教教義。指犯有一定的罪,但非必須下地獄者,死後暫時受苦以煉淨罪過之地。天主教認為,人死後,完全純淨無玷汙的靈魂才能直接進入天堂享永福;有大罪的靈魂被投入地獄受永罰;有小罪或罪已赦免,而尚未做完補贖的靈魂,既不能立即昇天堂,也不必下地獄,乃被置於煉獄中暫時受苦,待所有罪過煉淨,補贖做完,便可進入天堂。
中西方哲學差異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