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張愛玲的愛情散文欣賞
張愛玲散文雖以世俗生活為描繪物件,卻往往能穿透事物的表面,表達出不同凡俗的理解和認識。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篇一:談女人
西方人稱陰險刻薄的女人為“貓”。新近看到一本專門罵女人的英文小冊子叫《貓》,內容並非是完全未經人道的,但是與女人有關的雋語散見各處,蒐集起來頗不容易,不像這裡集其大成。摘譯一部分,讀者看過之後總有幾句話說,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覺得痛快,也有自命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論”,或是說“過激了一點”,或是說“對是對的,只適用於少數的女人,不過無論如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等等。總之,我從來沒見過在這題目上無話可說的人。我自己當然也不外此例。我們先原文再討論吧。
《貓》的作者無名氏在序文裡預先鄭重宣告:“這裡的話,並非說的是你,親愛的讀者——假使你是個男子,也並非說的是你的妻子、嬸妹、女兒、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辯白他寫這本書的目的並不是吃了女人的虧藉以出氣,但是他後來又承認是有點出氣的作用,因為:“一個剛和太太吵過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讀這本書,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質方面的構造實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個男子真正動了感情的時候,他的愛較女人的愛偉大得多。可是從另一方面現看,女人恨起一個人來,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女人與狗唯一的分別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寵壞了,它們不戴珠寶,而且——謝天謝地!——它們不會說話!
算到頭來,每一個男子的錢總是花在某一個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間女侍調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那郵差遙遙擲一個飛吻都不行!
我們由此推斷:男人不比女人,彎腰彎得再低些也不打緊,因為他不難重新直起腰來。
一般的說來,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麼需要多種的興奮劑,所以如果一個男子公餘之暇,做點越軌的事來調劑他的疲乏、煩惱、未完成的壯志,他應當被原恕。
對於大多數的女人,“愛”的意思就是“被愛”。
男子喜歡愛女人,但是有時候他也喜歡她愛他。
如果你答應幫一個女人的忙,隨便什麼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經幫了她一個忙了,她就不忙著幫體的忙了。所以你應當時時刻刻答應幫不同的女人的忙,那麼你多少能夠得到一點酬報,一點好處——因為女人的報恩只有一種:預先的報恩。
由男子看來,也許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悅目的——但是由另一個女人看來,它不過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碼”的貨色,所以就談不上美。
時間即是金錢,所以女人多花時間在鏡子前面,就得多花錢在時裝店裡。
如果你不調戲女人,她說你不是一個男人;如果你調戲她,她說你不是一個上等人。
男子誇耀他的勝利——女子誇耀她的退避。可是敵方之所以進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來的。
女人不喜歡善良的男子,可是她們拿自己當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後,就以為丈夫立刻會變成聖人。
唯獨男子有開口求婚的權利——只要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夠成為公平交易;女人動不動便抬出來說當初她“允許了他的要求”,因而在爭吵中佔優勢。為了這緣故,女人堅持應由男子求婚。
多數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對的事”,方才快樂。婚姻彷彿不夠“不對”的。
女人往往忘記這一點:她們全部的教育無非是教她們意志堅強,抵抗外界的誘惑——但是她們耗費畢生的精力去挑撥外界的誘惑。
現代婚姻是一種保險,由女人發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編了故事之後就可以抽版稅,所有的女人全都發財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個問句,她的第一個回答大約是正史,第二個就是小說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辯論,務必駁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話,當做至理名言。可憐的丈夫……
女人與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與男人那麼快。她們有較多的瞞人的事。
女人們真是幸運——外科醫生無法解剖她們的良心。
女人品評男子,僅僅以他對她的待遇為依歸,女人會說:“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從來也沒有謀殺過我!”
男人做錯事,但是女人遠兜遠轉地計劃怎樣做錯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來——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麼可想的!
女人開始經濟節約的時候,多少“必要”的花費她可以省掉,委實可驚!
如果一個女人告訴了你一個祕密,千萬別轉告另一個女人——一定有別的女人告訴過她了。
無論什麼事,你打算替一個女人做的,她認為理所當然。無論什麼事你替她做的,她並不表示感謝。無論什麼小事你志了做,她咒罵你。……家庭不是慈善機關。
多數的女人說話之前從來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說了!
若是她看書從來不看第二遍,因為她“知道里面的情節”了,這樣的女人決不會成為一個好妻子。如果她只圖新鮮,全然不顧及風格與韻致,那麼過了些時,她摸清楚了丈夫的個性,他的弱點與怪僻處,她就嫌他沉悶無味,不復愛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樓閣——如果它們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個女人說“我錯了”,比男人說全套的繞口令還要難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騙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說“女人怎樣怎樣”的話,多半是俏皮話。單圖俏皮,意義的正確上不免要打個折扣,因為各人有各人的脾氣,如何能夠一概而論?但是比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論的,因為天下人風俗習慣職業環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總是在戶內持家看孩子,傳統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種,個人的習性雖不同也有限。因此,籠統地說“女人怎樣怎樣”,比說“男人怎樣怎樣”要有把握些。
記得我們學校裡有過一個非正式的辯論會,一經涉及男亥問題,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題目是什麼,單單集中在這一點上,七嘴八舌,嬉笑怒罵,空氣異常熱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黨的口吻佩佩談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這柔脆的,感情豐富的動物,利用她的情感來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競爭上女子之所以佔下風全是因為機會不均等……在男女的論戰中,女人永遠是來這麼一套。當時我忍不住要駁她,倒不是因為我專門喜歡做偏鋒文章,實在是聽厭了這一切。一九三0年間女學生們人手一冊的《玲瓏》雜誌就是一面傳授影星美容祕訣一面教導“美”了“容”的女子怎樣嚴密防範男子的進攻,因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談戀愛固然危險,便結婚也危險,因為結婚是戀愛的墳墓……
女人這些話我們耳熟能詳,男人的話我們也聽得太多了,無非罵女子十惡不赦,罄
竹難書,惟為民族生存計,不能趕盡殺絕。
兩方面各執一詞,表面上看來未嘗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確是小性兒,矯情,作偽,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經女人雖然痛恨***,其實若有機會扮個妖婦的角色的話,沒有一個不躍躍欲試的。***聰明的女人對於這些批評並不加辯護,可是返本歸原,歸罪於男子。在上古時代,女人因為體力不濟,屈服在男子的拳頭下,幾千年來始終受支配,因為適應環境,養成了所謂妄婦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還抱怨些什麼呢?
女人的缺點全是環境所致,然則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樣地多心,鬧彆扭呢?當然,幾千年的積習,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時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徹底的答覆,似乎有不負責任的嫌疑。“不負責”也是男子久慣加在女人身上的一個形容詞。《貓》的作者說。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經告訴我一打的理由,為什麼我不應當把女人看得太嚴重。這一直使我煩惱著,因為她們總把自己看得很嚴重,最恨人家把她們當做甜蜜的,不負責任的小東西。假如像這位教授說的,不應當把她們看得太嚴重,而她們自己又不抄心做“甜蜜的,不負責任的小東西”,那到底該怎樣呢?
她們要人家把她們看得很嚴重,但是她們做下點嚴重的錯事的時候,她們又希望你說“她不過是個不負責任的小東西。”
女人當初之所以被征服,成為父系宗法社會的奴隸。是因為體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體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竟天擇的過程中不曾為禽獸所屈服呢?可見得單怪別人是不行的。
名小說家愛爾德斯•赫胥黎①在《針鋒相對》一書中說:“是何等樣人,就會遇見何等樣事。”《針鋒相對》裡面寫一個年輕妻子瑪格麗,她是一個討打的,天生的可憐人。她丈夫本是一個相當馴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負了她,和一個交際花發生了關係。瑪格麗終於成為呼天搶地的傷心人了。
①愛爾德斯•郝胃黎,通譯奧爾德斯•赫胥黎***AldousHuxley,1894-1963***,英國作家,晚年入籍美國。
誠然,社會的進展是大得不可思議的,非個人所能控制,身當其衝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階段,總免不了有些主動的成分在內。像目前世界大局,人類逐步進化到競爭劇烈的機械化商業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雖然奔走呼號鬧著“不要打,打不得”,也還是惶惑地一個個被牽進去了。的確是沒有法子,但也不能說是不怪人類自己。
有人說,男子統治世界,成績很糟,不如讓位給女人,準可以一新耳目。這話乍聽很像是病急亂投醫。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則天是個英主,庸太宗也是個英主,碰上個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樣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難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數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準較男子更低。而且國際間鬧是非,本來就有點像老媽子吵架,再換了貨真價實的女人,更是不堪設想。
叫女人來治國平天下,雖然是“做戲無法,請個菩薩”,這荒唐的建議卻也有它的科學上的根據。曾經有人預言,這一次世界大戰如果摧毀我們的文明到不能恢復原狀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將要著落在黑種人身上,因為黃白種人在過去已經各有建樹,唯有黑種人天真未鑿,精力未耗,未來的大時代裡恐怕要輪到他們來做主角。說這樣話的,並非故作驚人之論。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訓練與壓抑,的確足以所傷元氣。女人常常被斥為野蠻,原始性。人類馴服了飛禽走獸,獨獨不能徹底馴服女人。幾千年來女人始終處於教化之外,焉知她們不在那裡培養元氣,徐圖大舉?
女權社會有一樣好處——女人比男人較富於擇偶的常識,這一點雖然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卻與人類前途的休慼大大有關。男子挑選妻房,純粹以貌取人。面貌體格在優生學上也是不可不講究的。女人擇夫,何嘗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麼偏頗,同時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談吐風度自給的力量等項,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說今社會的癥結全在男子之不會挑揀老婆,以至於兒女沒有家教,子孫每況愈下。那是過甚其詞,可是這一點我們得承認,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動,我們才有希望產生一種超人的民族。
“超人”這名詞,自經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發現同類的理想。說也奇怪,我們想象中的超人永遠是個男人。為什麼呢?大約是因為超人的文明是較我們的文明更進一步的造就,而我們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還有一層:超人是純粹理想的結晶,而“超等女人”則不難於實際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階段中,女人還是女人。男子偏於某一方面的發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迴圈,土地,生老病死,飲食繁殖。女人把人類飛越太空的靈智拴在踏實的根樁上。
即在此時此地我們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怎樣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義者有他們的理想,老莊的信徒有他們的理想,國社黨員也有他們的理想。似乎他們各有各的不足處——那是我們對於“完美的男子”期望過深的緣故。
女人的活動範圍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時,一個壞女人往往比一個壞男人壞得更徹底。事實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顧商業道德而私生活無懈可擊。反之,對女人沒良心的人盡有在他方面認真盡職的。而一個惡毒的女人就惡得無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卻帶有女性的成分,超人與神不同。超人是進取的,是一種生存的目標。神是廣大的同情,慈悲,瞭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謂知識份子一樣。我也是很願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夠相信,如果有這麼一天我獲得了信仰,大約信的就是奧涅爾①
《大神勃朗》一劇中的地母娘娘。
①奧涅爾,通譯奧尼樂***EugeneO'Neill,1888-1953***,美國戲劇家,1936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齣戲。讀了又讀,讀到第三四遍還使人心酸淚落。奧涅爾以印象派筆法勾出的“地母”是一個妓女,“一個強壯、安靜、肉感,黃頭髮的女人,二十歲左右,面板鮮潔健康,乳房豐滿,胯骨寬大。她的動作遲慢,踏實,懶洋洋地像一頭獸。她的大眼睛像做夢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騷動。她嚼著口香糖,像一條神聖的牛,忘卻了時間,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說話的口吻粗鄙而熱誠:“我替你們難過,你們每一個人,每一個***——我簡直想光著身子跑到街上去,愛你們這一大堆人,愛死你們,彷彿我給你們帶了一種新的麻醉劑來,使你們永遠忘記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著***。但是他們看不見我,就像他們看不見彼此一樣。而且沒有我的幫助他們也繼續地往前走,繼續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裡。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著了之後,我來替你蓋被。”
為人在世,總得戴個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來,說:“你不能戴著它上床。要睡覺,非得獨自去。”
這裡且摘譯一段對白:
勃朗***緊緊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溫暖的。
地母***安慰地,雙目直視如同一個偶像***噓!噓!***叫他不要做聲***睡覺罷。
勃朗是,母親。……等我醒的時候……?
地母太陽又要出來了。
勃朗出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恐懼***我不要公平的審判。我要愛。
地母只有愛。
勃朗謝謝你,母親。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說:
“生孩子有什麼用?有什麼用?生出死亡來?”
她又說:
“春天總是回來了,帶著生命!總是回來了!總是,總是,永遠又來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憂傷***可總是,總是,總又是戀愛與懷胎與生產的痛苦——又是春天帶著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換了痛切的歡欣***,帶著那光榮燃燒的生命的皇冠!”***她站著,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視著莽莽乾坤。***
這才是女神。“翩若驚鴻,宛若游龍”的洛神不過是個古裝美女,世俗所供的觀音不過是古裝美女赤了腳,半裸的高大肥碩的希臘石像不過是女運動家,金髮的聖母不過是個俏奶媽,當眾餵了一千餘年的奶。
再往下說,要牽人宗教論爭的危險的遊渦了,和男女論爭一樣的激烈,但比較無味。還是趁早打住。
女人縱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裡面卻有一點“地母”的根芽。可愛的女人實在是真可愛。在某種範圍內,可愛的人品與風韻是可以用人工培養出來的,世界各國不同樣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為目標,雖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貓》這本書裡的太太小姐,也還是可原怒。
女人取悅於人的方法有許多種。單單看中她的身體的人,失去許多可珍貴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體取悅於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也是極普遍的婦女職業,為了謀生而結婚的女人全可以歸在這一項下。這也無庸諱言——有美的身體,以身體悅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悅人,其實也沒有多大分別。
篇二:打人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捱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繫帶。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
“嗚!”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著他,皺著臉,眯著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裡睜不開眼睛的樣子,彷彿還帶著點笑。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臺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我不願意看見什麼,就有本事看不見。然而這一回,我忍不住屢屢回過頭去望,氣塞胸膛,打一下,就覺得我的心收縮一下。打完之後,警察朝這邊踱了過來。我惡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裡飛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夠表達出充分的鄙夷與憤怒,對於一個麻風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覺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緊了一緊腰間的皮帶。他是個長臉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難看。
他走到公眾廁所的門前,順手揪過一個穿長袍而帶寒酸相的,並不立即動手打,只定晴看他,一手按著棍子。那人於張煌氣惱之中還想講笑話,問道:“阿是為仔我要登坑老?”
大約因為我的思想沒受過訓練之故,這時候我並不想起階級革命,一氣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給那警察兩個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說裡,這時候就應當跳出一個仗義的西洋傳教師,或是保安局長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舊情人。***偶爾天真一下還不要緊,那樣有系統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篇三:愛情經得起風雨,卻經不起平凡
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著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你還不來,我怎敢老去。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你問我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如果你認識從前的我,那麼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
人總是在接近幸福時倍感幸福,在幸福進行時卻患得患失。
說好永遠的,不知怎麼就散了。最後自己想來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當初是什麼原因把彼此分開的。然後,你忽然醒悟,感情原來是這麼脆弱的。經得起風雨,卻經不起平凡......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快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
每個人都是一個國王,在自己的世界裡縱橫跋扈,你不要聽我的,但你也不要讓我聽你的。
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 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浮華褪盡,人比煙花寂寞。
文學作品中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