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弊通報如何書寫
作弊現象很普遍,不過普遍並不意味著理所當然,作弊既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別人的不尊敬。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學生作弊通報範文,供大家參考!
學生作弊通報範文一
學院廣大師生:
茲有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系xx級汽車營銷1班黎xx同學,在2016-2017學年期末《科技應用文》考試中,利用手機作弊。
根據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第三十條規定,給予黎xx同學批評通報。希望廣大同學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考試規則,營造良好考風考紀。
xxx工程學院
年一月九日
學生作弊通報範文二
代某某***學號:20134441xx***,我校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試點班***專業20xx級無機試20xx-01班學生。20xx年9月3日該生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考試中攜帶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
王某某***學號:20155201xx***,我校安全工程學院安全工程***專升本***專業20xx級安全升20xx-01班學生。20xx年9月3日該生在《工程流體力學》考試中攜帶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試***考查***違紀、作弊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以上兩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行政處分隨後作出。
劉 某***學號:20154406xx***,我校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2015級機設20xx-05班學生。20xxx年9月3日該生在《高等數學***工***BⅡ》考試中使用手機發送試卷並接收答案。
根據《xx科技學院考試***考查***違紀、作弊認定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該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行政處分隨後作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9月3日
學生作弊通報範文三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蘭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行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行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xx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年12月24日
公司優秀員工表彰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