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轉讓協議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18日

  經營是根據企業的資源狀況和所處的市場競爭環境對企業長期發展進行的戰略性規劃和部署、制定企業的遠景目標和方針的戰略層次活動。對於你還了解多少?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轉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為了更好地經營和管理,甲方將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資產和所有無形資產***詳細清單附後略***,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應收押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可派收費和財務人員進入,從即日起,所有的收入歸乙方,同時藥品、人員工資、水電、房租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之前的所有相關費用由甲方結清。

  第三條 _________個月後,所有的經營管理權歸乙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平穩過渡,同時乙方應承認甲方所簽署的合同或口頭合同;對於有異議或有爭議的問題,雙方應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友好與合同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甲方在辦理完成轉讓變更手續,乙方***或乙方代表***為法人和負責人後,乙方必須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予甲方,餘額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年底檢查***上級***完畢後_________日內付清予甲方。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5.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_________元給乙方並應按本協議繼續完義務。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 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6.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則甲方可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元。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轉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9.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甲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 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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