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消防安全日益為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所重視。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酒店

  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並辦好交接班手續 。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承擔,兩個班長各承擔50%。

  2、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衛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衛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3、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於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4、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於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5、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裝置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裝置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裝置異常而出現火災、裝置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6、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凶殺、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7、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後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10、保安部負責人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11、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2、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彙報總經理,並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3、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範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14、保安部員工若因維護酒店利益而身體受到傷害,則酒店負責一切醫療費用,直到身體恢復且正常上崗為止。致殘或死亡則按國家規定處理。

  15、保安部員工若非因公致傷、致殘或死亡,一切責任自負,與酒店無關。

  16、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1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18、本責任書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19、若一年內責任範圍內無責任事故發生,年終獎部門 元。

  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海雅百貨商場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商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保安部是單位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保障單位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為明確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辦好交接班手續。

  二、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若由於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火災,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三、消防安全控制室保安員應每天檢查單位消防裝置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裝置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裝置異常而出現火災、裝置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四、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單位仔細徹底檢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火災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五、單位發生火災事故,保安員接警後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

  六、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61號令***的精神,貫徹《消防法》“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結合我賓館的實際情況, 賓館 保 安 部 特與賓館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賓館財產及廣大顧客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一 防火安全

  一、執行國家消防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61號令”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保安部經理為賓館保安部消防安全管理人***即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對保安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保安部經理負責賓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隊員由全員組成***負責賓館全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部專職消防人員負責賓館消防業務指導。

  三、保安部應將消防安全責任化,分解到班組,落實到人。

  四、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消防業務技能,使每位員工做到 “ 四懂、四會、四熟悉”。

  五、嚴格執行《賓館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週開展火險隱患檢查工作。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能否正常使用。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5、 其它安全消防情況。

  對以上組織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檢查情況要做出詳細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六、定期組織賓館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部門火險隱患,下達《火險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保安部經理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彙報總經理,並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

  七、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必須經保安部批准。在保安部派出消防人員現場監護的情況下,才可明火作業。

  八、保安部員工必須熟悉賓館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保證在火險突發事件中,能夠正常使用。

  九、消防監控報警,保安員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把火患消滅在萌芽中。

  十、保安部應每天檢查賓館消防裝置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

        十一、保安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賓館制定的各項消防規章制度,貫徹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二 治安安全

  一、保安部組建安全保衛小組,負責賓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保安部經理負責賓館員工的法制教育,做好治安三防工作,提高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防止內盜事件的發生。

  三、監控室是賓館重要崗位,要保證監控裝置能夠正常運轉,值班人員24小時監控,不得脫崗、串崗,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四、保安部夜間值班人員需巡視各部門有無異常情況,並做好記錄。

  五、賓館如果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後,應及時趕到現場,防止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的同時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六、賓館物品外運必須報保安部經理,由保安部人員確認後方可放行。

  七、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當班保安員全權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發生任何情況,保安員應及時上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八、保安部經理負責制定賓館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賓館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九、保安部對賓館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應每週向領導彙報一次,並提出改進意見,確保賓館消防、安全。

  附:

  一、發生一切事故均由當事人、部門經理、賓館共同承擔責任。但部門經理為該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如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辭職、離職或調職等,由接任者繼續履行本消防、安全目標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四、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解釋權歸賓館。其它未盡事宜,由賓館另行發文,檔案與本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責任書XXX有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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