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為了加強城市規劃管理,邯鄲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實施,規範各類建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邯鄲市城鄉規劃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邯鄲市第四期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使用土地,制定和實施城市規劃,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設專案,須遵照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符合本規定,並按相關程式報經審定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 納入邯鄲市城市規劃區的區域,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峰峰礦區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託行使峰峰礦區的城市規劃管理權。
磁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託行使本縣納入城市規劃區範圍的規劃管理權。
第二章 建設用地管理
第五條 參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建設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性質分為八大類: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第六條 城市建設用地性質的種類分類和土地使用,必須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
***一***各類建設用地使用性質的相容性,按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確需變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先按相關程式調整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批准後方可按法定程式審批變更;?
***二***各類建設用地應依據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綜合確定開發強度。確需調整開發強度控制指標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按相關程式調整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批准後按法定程式調整。?
第七條 在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申請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經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線,提出建設規劃條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一***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的;?
***二***調整使用國有土地的;?
***三***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
***四***購買房產及商品房屋涉及土地的;
***五***通過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
***六***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
***七***列入舊城區、城中村改造計劃的;
***八***臨時佔用土地的。
第八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按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確定的用地性質和界線使用土地。改變用地性質或調整用地界線的,應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按規定程式重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九條 規劃用地與建設用地。?
***一***規劃用地範圍與面積***總用地***:是指由城市道路中心線***河道外堤腳線***、建設專案建設用地邊界線,以及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要求統一控制、整合專案相鄰用地、擴大規劃編制範圍的用地所圍合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 ?
***二***建設用地範圍與面積***淨用地***:是指由城市道路紅線或城市綠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單位進行建築等工程建設的用地邊界線所圍合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
第十條 在城市道路、河渠等一側徵地或拆遷改造的建設專案,必須徵用其建設用地相對應範圍道路用地寬度的二分之一或河道外堤腳線一側的土地,拆遷地上附著物。若對應一側未徵用、拆遷上述用地和附著物的,新徵地時應徵用、拆遷至已建設單位地界。
第十一條 建設用地邊界線按以下辦法核定:?
***一***新徵建設用地範圍應根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用地規劃界址控制資料確定;
***二***國有土地界址由市國土資源部門提供的界址資料確定;
***三***建設用地鄰河道、鐵路、城市綠地***帶***時,建設用地邊界為河湖隔離帶、鐵路隔離帶和綠化控制線的規劃邊界線;
***四***建設用地鄰城市道路***含規劃道路***時,道路紅***綠***線即為建設用地邊界。?
第十二條 以下情況不宜獨立建設: ?
***一***擬建低層、多層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用地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
***二***擬建高層居住建築、高層公共建築,用地在6000平方米以下的。?
第十三條 建設用地規模未達到上條規定標準,在不影響城市規劃實施,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予核准建設:
***一***相鄰土地已經完成建設,原有道路改道或者有其他類似情況,確實無法調整、合併用地的;?
***二***因城市規劃街區劃分、道路、市政公用設施等限制,確實無法調整、合併用地的;?
***三***社群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轉站、變配電房、泵房、公廁等涉及社會公益性的建設專案。?
第十四條 建設用地規模大於4萬平方米的,應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小於4萬平方米的,可直接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第十五條 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設計,應依據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兼顧區位、交通、環境和土地使用價值等因素,結合周邊土地使用現狀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在滿足建築退讓及間距規定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但不應超過附表一***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控制指標表***設定的控制指標。?
第十六條 附表一規定的指標適用於單一型別的專案建設用地。對混合型別的專案建設用地,其建築容量控制指標應將建設用地按使用性質分類劃定後,按不同型別分別控制;對難以分類控制的建設用地和綜合用地,應按不同性質建築的建築面積比例和不同的建築容量控制指標換算建築容量綜合控制指標。?
第十七條 附表一中未明確的其它用地型別的建築容積率等控制指標,應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有關專業規範規定。
第十八條 現有建築容量已超出附表一控制指標的建設用地,除確需的公共配套設施外,不得在用地內進行擴建、加層。?
第十九條 按照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在拆遷範圍或徵地範圍內為向公眾開放的城市公共綠地***綠化景觀帶***、公共空間、電力線路保護區、大型公共設施等建設徵用、拆遷無償提供用地的,根據其貢獻大小和可能,報經市政府同意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提出規劃條件時,可對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等指標予以相應補償獎勵。
舊城改造專案無償提供用於城市公共綠地***綠化景觀帶***、城市主次幹道***含綠化帶***、電力線路保護區、河***湖***等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建設相應用地,可納入容積率指標計算,但不得超過地上總建築面積的20%;建設用地建築密度可在相應控制指標基礎上提高2%。
第二十條 建設用地豎向規劃,應符合《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範》規定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控制標高,滿足防洪排澇要求,處理好與相鄰地塊及城市道路、廣場、綠地標高的相互關係,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營造形式自然、景觀協調的區域空間環境。
第三章 建築退讓控制
第二十一條 沿建設用地邊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鐵路以及電力線路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垃圾處理場、汙水處理廠、水廠等建設的建築物,其相應退讓距離除必須符合日照間距、文物保護、市政管線、消防環保、抗震、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有關規定外,應同時符合附表二***新建建築退讓地界控制表***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地下建築退地界不小於地下建築物深度***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築底板***的0.7倍,其距離最小不得小於5米。?
第二十三條 新建建築退讓相鄰用地***未列入近期改造計劃***地界不足時,在與相鄰用地內現狀建築符合建築間距、消防等要求規定的情況下,在徵得相鄰用地所有權人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建築退讓邊界距離,簽署書面意見作為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定規劃方案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與相鄰用地同步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同步實施建設的,在滿足消防間距、施工安全要求並徵得同步實施建設的相鄰用地所有權人同意後,建築退讓邊界距離可按規劃方案審批。第二十五條 沿城市道路建設建築工程,應按道路功能、路幅寬度以及建築物類別、高度,確定其後退道路規劃紅***綠***線的距離。除經批准的詳細規劃另有規定外,建築最小後退道路規劃紅***綠***線距離按附表三***建築退讓道路控制表***控制。?
第二十六條 建築退讓公路規劃紅線距離控制。?
為保證公路運輸安全、通暢,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觀環境,防止沿公路無序開發,新建建築物***交通管理及附屬設施除外***,在城市規劃區範圍有規劃紅綠線控制的,按附表三執行,其他應按以下規定要求退讓公路規劃線***兩側邊溝外緣***,同時應符合交通主管部門的要求。具體為:
***一***國道、快速公路,兩側各50米;?
***二***主要公路,兩側各20米;?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級公路,兩側各15米。?
第二十七條 建築退讓鐵路線控制。?
***一***鐵路兩側新建建築物***鐵路站臺及其附屬設施除外***退讓鐵路幹線邊軌的距離不小於50米 ,退讓鐵路支線邊軌的距離不小於30米。在退讓空間內設綠化隔離帶時,具體隔離頻寬度同時應符合相關綠線管理規定;
***二***鐵路兩側擬建的高大構築物***水塔、煙囪等***、危險品倉庫,與邊軌的距離須經鐵路主管部門稽核後確定;
***三***在鐵路道口附近進行建設的,須符合鐵路道口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建築退讓電力線路控制。
***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指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
1.沿架空電力線路兩側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其後退線路邊導線距離除有關規劃和電力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一般不宜小於以下距離:500千伏,30米;330千伏,17.5米;220 千伏,15米;110 千伏,12.5米;35 千伏,10米;10千伏,5米。?
2.中心城區人口密集地區或特殊情況,建築與架空線路的間距應徵求電力主管部門意見或經相關部門論證後確定。
***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指地下電力電纜線路向外兩側延伸所形成的兩條平行線內的區域。其每邊向外側延伸的距離不應小於1米。
第二十九條 圍牆退讓城市道路距離控制。
臨城市道路應採用綠籬、花壇***花池***、柵欄、透景圍牆、半透景圍牆等形式分界,除特殊情況不得設定實體圍牆或高圍牆。圍欄的高度,最高不得超過1.8米,退讓道路紅***綠***線距離應不小於1.5米。
第三十條 相鄰新建高層商業辦公建築地下室按規劃應設定連線通道的,應處理好通道地面標高銜接問題,通道寬度不應小於4米,淨高度不應小於2.8米,並由相關建設單位負責實施各自用地部分的通道。?
第四章 建築間距控制
第三十一條 建築間距應滿足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工程管線、人防疏散、抗震防災、建築保護等方面的要求,並同時符合本章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建築間距是指兩幢建築的外牆凸出部分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外牆凸出部分應當包括保溫層、樓梯間、陽臺,但不包括勒腳、挑簷、獨立設定門廳等突出部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一***24米以下建築屋面挑簷挑出寬度大於或者等於0.8米的,挑簷計入計算建築間距;
***二***凸出部分累計總長度***凸出于山牆面之外或轉彎到山牆面上的凸出長度可不計***不超過同一建築外牆總長度1/2的***含1/2***或連續長度不超過同一建築外牆總長度1/3的,且凸出距離不超過2.1米的,其最小間距仍以建築外牆計算,超過上述指標的,應以凸出部分外緣計算建築間距;?
***三***建築之間非平行、非垂直佈置時,當兩幢建築的夾角小於、等於45度時,其最小間距按平行佈置形式控制;當兩幢建築的夾角大於45度時,其最小間距按垂直佈置形式控制。?
第三十三條 建築間距應符合附表四***新建建築之間間距控制表***規定。?
第三十四條 新建居住建築與非居住建築間距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遮擋建築為居住建築,按居住建築間距規定執行;?
***二***被遮擋建築為非居住建築,按各自對應間距的1/2之和計算。?
第三十五條 被遮擋的居住建築底部為非居住用房時,最小間距計算不可扣除建築底部非居住用房的高度,但日照影響分析以住宅層的室內地坪0.9米高的外牆位置為基準。?
第三十六條 居住建築山牆寬度大於18米的,非居住建築山牆寬度大於22米的,其間距應按東西向、南北向同時計算,按其中較高標準執行。?
第三十七條 建築間距應考慮自然地坪高差影響因素,以上規定中間距指水平距離,建築高度適用於無地形高差佈置的建築,對有地形高差的建築間距,在計算日照間距時應將其地形高差計入建築高度。?
第三十八條 地上立體機械停車位與建築物間距應滿足日照、防火及安全等因素規定。?
第三十九條 居住區內的擋土牆與住宅建築的間距應滿足住宅日照和通風的要求。高度大於2米的擋土牆和護坡的上緣與建築間水平距離不應小於3米,其下緣與建築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米。
第五章 日照分析規則
第四十條 新建高層建設專案必須進行日照分析。其他需做日照分析的專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第四十一條 建設專案日照分析依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93***、《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等有關規範,結合本市實際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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