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論文參考文獻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現代企業的核心是財務管理,企業的一切經營都要圍繞財務管理展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的方法,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

  淺析工業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

  摘要:提出目前工業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存在的制度方面、管理方面的問題,建議通過設立專門機構、建章建制、提高人員素質等方法加強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

  關鍵詞:基建業務財務管理在建工程

  前言

  隨著我國財務會計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基建財務管理逐漸完善。企業作為投資主體,其在基本建設投資中的財務管理自主權得到落實,一些條件成熟的工業企業實現了基本建設財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接軌,但在積極穩妥推進基建財務與企業財務接軌的過程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面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加強工業企業有關基建業務的財務管理愈發顯示其重要性。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就加強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談幾點建議。

  1.目前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工業企業基建業務主要指基本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改良、裝飾、裝修等工程***及企業進行的大修理工程。各項基建業務在適用的會計核算制度及財務管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

  1.1會計制度在實施中的問題

  1.1.1對於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專案,1996年1月1日起執行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符合規定條件,並報經主管財政機關稽核批准,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已經合併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的企業會計制度。

  1.1.2對已實現基本建設財務會計與企業財務並軌的企業,根據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企業實行的新頒《企業會計制度》,企業進行基建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及大修理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企業基建期間根據專案概算購入不需要安裝裝置、為生產準備的工器具、購入的無形資產及發生的不屬於工程支出的其他費用等不通過本科目核算。對企業未實行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建設專案,1998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方法》***下稱《方法》***。在實際工作中,這四個一級科目核算內容尚不能滿足科學精確反映工程全貌的需要。例如:

  1.1.2 .1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設定“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裝置”和“待攤基建支出”四個明細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本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發生的實際支出,但基建期間根據專案概算購入不需要安裝裝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通過企業會計中“固定資產”科目核算。這樣在專案建成後,竣工財務決算後的“交付使用財產”並不是一個投資專案整體總建設成本,還需要將“固定資產”科目中屬於專案概算列支的需要安裝裝置歸併到專案建設成本中,才能準確計算投資利稅率,客觀反映投入產出成果,考核專案投資效益。

  1.1.2.2《辦法》作為對會計制度的補充,還不能全面反映企業基建業務覆蓋的內容。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設的“待攤基建支出”核算基建期間發生的按照規定應分攤計入有關固定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含工程管理費、徵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籌資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理費、稅金、工程損失等,其中包括的具體內容涵蓋面尚不能滿足企業基建工作實際。如按規定應付給商檢部門的進口成套裝置費、進口成套延期付款利息、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測費、概預算審查費、貸款專案評估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費等費用的核算在《辦法》中沒有提及,但這些費用恰是目前投資專案特別是引進裝置專案建設過程中經常發生的。

  1.2專案建設性質界定帶來的問題

  近年來,由於投資專案審批程式和審批許可權諸方面原因,許多工業企業的改擴建投資專案按技術改造專案報批。按《辦法》規定,企業進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改良、裝修等***發生的實際支出,通過“在建工程”項下“更改工程支出”二級科目核算,該科目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但實際上其中有些專案完全是新建廠房和公用設施,購進全套新裝置,併發生應計入工程支出待攤支出,屬於基本建設業務範疇。

  1.3組織機構和人員素質問題

  基建業務財務管理是包括專案的可行性研究、編制專案概算、工程預決算、實施專案建設到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全過程的財務活動。現在大多數企業的基建業務財務管理工作分散在計劃、財務等幾個部門,基建業務會計核算作為單項業務併入財務部門,分散的管理模式不利於對專案全過程的監督控制。加上長期以來,有些企業領導認為基建財務是臨時的,配不配備專職基建會計人員無關緊要,或者由其他財會人員、其他專業人員代兼基建會計。臨時抓差來的基建財會人員,一般專業素質較差,即使對正常基建業務記帳處理能夠勝任,更談不上對專案可行性研究、擴初設計中有關投資估算和財務測算方面的有效介入。

  2.對加強企業基建業務財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做好基建資金的預算、控制、監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時籌集、使用建設資金,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基建業務財務管理應從專案預概算編制稽核、資金籌集、工程成本控制直至竣工決算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2.1結合企業工作實際,補充和完善制度不明確的內容

  《企業會計制度》規範企業生產經營業務全方位的核算,對企業基建業務的會計處理,目前仍沿用1998年出臺的《辦法》。建議財政部門適時修訂《辦法》順應新時期新形勢新制度要求。在新辦法尚未頒佈之前,企業結合本企業基建業務實際,對《辦法》中不夠明確的內容加以補充和完善,並用於指導日常核算工作。對一些建設規模龐雜,投資較大的建設專案,建議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上可參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裝置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的核算辦法。

  2.2設立專門機構

  建議對大中型建設專案***總投資1億元以上***設立專門的基建管理機構,包括基建計劃部門、概預決算部門、會計核算部門。例如,針對企業財務會計總帳中的“在建工程”,設立一個專門的核算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基建財務工作,根據專案建設實際,詳細核算在企業“在建工程”項下列支的“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等各項內容。期末將明細核算後彙總的“在建工程”餘額併入企業總賬。在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同時,基建財務人員應重點參予專案前評估***主要是投資估算、財務成本預測和效益評價,如投資回收期和內部收益率計算等***、概預算工作和專案後評價工作,將專案建設期間有關財務工作集中管理,全面控制。對小型專案及企業大修理工程要配備專人負責核算,並加強內部控制。

  2.3建章建制

  企業應建立健全基建業務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預概算編審制度、核算制度、內控制度、報表制度、竣工財務決算制度,對基建業務中的材料、裝置採購、存貨、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2. 4加強基建財會隊伍建設

  企業應重視抓好基建財會隊伍的配備和建設,首先,要選擇有專業知識、責任心的基建財會人員;要在建賬之前,保證基建賬有一個好的架構,其次,企業應有計劃地組織基建財會人員經常參加業務培訓,到其他單位學習交流,保證企業基建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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