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教育參考論文
生命教育不是一時,而是一世,不是結果,而是過程性的探求,高校開展生命教育需要整合課程與教學資源,將生命教育滲透於學科、課程及日常教育實踐中。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及其對“三生教育”的啟示》
摘 要:在目前生命倫理學的研究中,由於對生命實踐的過於關注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生命倫理理論的探討,尤其是對生命倫理基本原則的思考。重點闡釋美國著名生命倫理學家比徹姆和丘卓斯合著的“四大原則”,即尊重自主原則、不傷害原則、有利原則和公正原則。這些原則中對生命的尊重和把握,對我們今天深入思考“三生教育”即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有著重要的意義。而且這些原則不僅是“三生教育”基本的價值導向,也為我們深入思考“三生教育”提供了參考標準。
關鍵詞:尊重自主原則;不傷害原則;有利原則;公正原則;三生教育
1 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為應該遵守的最主要的、基本的道德原則,它以人們應該遵守的一些基本價值為基礎。根據國內外人們關於生命倫理學的研究成果以及人們的生命倫理實踐,生命倫理學基本原則影響較大的還是美國著名生命倫理學家比徹姆和丘卓斯提出的“四原則”說,即尊重自主原則、不傷害原則、有利原則和公正原則。
***1***尊重自主原則。
尊重自主原則表示的是對個人自由和自主的尊重,其中包涵知情同意原則、隱私權等內容。自主原則強調患者和受試者的主體地位和權力,認為施以他們的任何措施和行為,都應作真實全面的說明,由他們自主作出決定,一旦作出決定,原則上必須尊重。尊重原則指尊重一個有自主能力的個體,對於大多數智力正常的成年人,自主權由他們自己行使,當然也承認了該個體擁有了基於個人的價值信念而作出自己的選擇,作出選擇並採取行動的權力。對於缺乏自主能力的人,如兒童、精神病患者等其自主權受監護人的保護,但監護人也要對患者負責地採取自己的行為選擇。只有最大限度的尊重患者權力的時候,這個時候才能夠發揮患者的主觀能動性,並以積極的精神狀態配合各種治療,取得良好的效果。
***2***不傷害原則。
什麼是傷害?在生物醫學中,傷害主要指身體上的傷害,包括疼痛和痛苦、殘疾和死亡,精神上的傷害以及其他損害,如經濟上的損失。不傷害的義務包括有意傷害和傷害的風險。風險是指在治療或研究時可能發生的傷害,傷害是指在治療或研究時實際發生的傷害。不傷害原則主要內容是個人的行為不應該對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這種傷害包括物質上的傷害和精神上的傷害。物質上的傷害比如其他患者身體的疼痛、功能的損傷以及其他患者經濟利益的損失。因此,醫務人員必須注重病人的健康、關切病人病情變化,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努力防止和避免各種因為不必要所帶來的風險,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採取“兩權相重取其輕”的原則。同時也要防止患者給其他人所帶來的任何傷害,在醫療資源共享的基礎上,最大程度降低患者自身以及對他人造成的傷害。
***3***有利原則。
有利原則比傷害原則適用的範圍更廣泛,不僅要求預防和避免傷害,而且要求醫務人員應採取積極的行為幫助患者增進自身的合法利益。有利原則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採取行動的道德義務,是一種幫助他人以促進他人利益的義務。有利原則分為積極有利原則和效用原則。積極有利原則要求對患者確實有利,包括阻止、去除以及增進人類福祉。生命倫理學不僅要求從病人的生命角度確定自己的道德觀念,而且要考慮生命的價值和社會意義。也就是要求把患者的生命價值與社會價值結合起來,既要利於患者自身的利益,同時也不對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傷害。
***4***公正原則。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在各種德性中人們認為公正是最重要的”。生命倫理學中的公正原則主要是指醫療保健資源的公正分配,要求每一位患者都得到他應該得到的醫療資源,不能因為醫療以外的其他因素,如性別、民族、職業、地位、信仰、黨派、膚色、血緣和國籍等條件而有所不同,在做到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但是由於醫療資源的有限性,不可能滿足每個患者的需要,這時候在利用醫療資源方面就可能會發生衝突,如果一個患者使用資源越多,必然影響到其他患者的治療效果。因此,在生命倫理學研究的過程當中,廣泛的涉及到醫療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分配醫療資源應遵循公正的原則,使每一個患者都得到他應該得到的醫療資源。具體就是要求醫療資源的分配具有公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2 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對“三生教育”的啟示
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為內容的三生教育,其核心價值是生命價值。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生命倫理學基本原則有著一致性。人的生命不僅是創造一切社會價值的前提,也是人類進步的前提。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原則不僅是“三生教育”的基本價值導向,同時也是深入實施“三生教育”提供了參考標準。
***1*** 尊重自主原則與“三生教育”。
尊重自主原則體現在“三生教育”中,就是教育者使受教育者認識到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生命的自主性,不妨礙他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命權利。人無論就肉體生命的求生意志還是心靈上的情感依戀、理智領悟而言,都深深地執著於生命、執著於生活。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生命的權利,輕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三生教育”是以人為本的教育,它不僅強調單個人的發展,更強調個體生命和人類生命,種生命和類生命的整體發展。理解生命的本質,把握生活的規律,挖掘生存的本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不妨礙他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命權力,不干涉他人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2*** 不傷害原則與“三生教育”。
不傷害原則體現在“三生教育”中,就是教育者通過教育使得受教育者減少對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肉體傷害、精神傷害和經濟傷害。對他人生命的敬重也是對自己生命的敬重,求生欲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求生欲也是自愛在自己生命方面的表現,是對自己生命的愛,是對生命自我的愛。因此。在現今教育的過程當中教育者要運用恰當的方法使得受教育者能夠減少對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肉體傷害、精神傷害和經濟傷害,同時要減少和制止對他人生活的干涉和阻礙他人生存發展道路的行為。那種“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想法和行為都是嚴重的干擾了別人生存與發展的權利。我們既倡導自己能夠得到全面協調發展,同時也要尊重其他人的發展。如果以犧牲他人的生存、生活、生命為手段來博得自己的發展,這種行為我們是堅決反對和制止的。
***3*** 公正原則與“三生教育”。
公正原則體現在“三生教育中”,就是通過教育使得受教育者,特別是國家政策的決策者和執行者能夠充分認識 到生命公平的重要性,並在政策制定與執行中能夠真正實現不同生命個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平等、不同生命個體價值的平等、不同生命個體的發展機會平等。“三生教育”就是要通過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幫助受教育者確立正確的生命觀、生活觀、生存觀。在現實的生活中,很多人的個體生命權利、生命價值和發展機會都受到各種因素的阻礙,不能夠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實現。人類歷史的發展都是基於生命個體的價值實現、生命個體權利的尊重以及個體生命發展機會的均等,這也是人的發展程度和自由程度的一個重要表徵,同時也是個體生命價值實現的重要表現。
參考文獻
[1]章海山,張建如.倫理學引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沈銘賢.生命倫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0***.
[3]翟曉梅,邱仁宗.生命倫理學導論[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8***
[4]週中之.倫理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
[5]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6]魏英敏.新倫理學教程***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5***
[7]王海明.倫理學原理***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3***.
[8]周家榮.生命倫理學的宗旨及其對“三生教育”的啟示[J].繼續教育研究,2010,***10***.
點選下頁還有更多>>>
英語教育類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