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四個全面可持續發展
大國的復興需要強大的政策指導,強大的政策指導需要偉大思想的引領。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在深化改革、推進法治的發展之年,“四個全面”戰略思想,應運而生,讓大國復興持續發展指日可待。在公開報道中,首次將“四個全面”並提,是去年12月在江蘇調研考察期間。考察期間,強調“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這一創新提法,所謂創新提法暨,在此前“三個全面”基礎上,增加了“全面從嚴治黨”這一戰略性的內容,把全面建成小康與從嚴治黨並駕齊驅,將深化改革與依法治國進行深刻的闡述。
隨著四個全面的提出,我們不難看到國家對於法制建設的重視程度已經超越與深化改革和建成小康,法制建設是深化改革與建成小康的重要保障,是深化與建成兩大民生事務的重要前提。因此,我們必須看到以法治保障小康,以法治實現改革,在改善人居、發展國家的同時,我們必須緊緊依靠法制建設,讓國家的政治環境清爽起來,讓人民的居住環境乾淨起來,只有這樣才能人民安居樂業,讓國家長治久安。
城步人社局多舉措積極推進全面小康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