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組織紀律性,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廉潔高效的執法隊伍,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一、工作制度
1、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紀律、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對於隊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無條件的圓滿按時完成。
2、所有人員在執勤、值班或外出時,應做到舉止文明、服務周到,為城管執法隊伍樹立良好新形象。
3、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秉公執法,嚴格按照法律程式辦事,不準吃、拿、卡、要,不準以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損公肥私,接受賄賂。
4、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日中午飲酒,嚴禁與所辦理案件當事人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飲酒,如有違反者,一次***100元,第二次給予紀律處分,並處***500元,第三次或者違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產生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5、執勤期間,工作人員必須文明執法,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無故不得與人發生爭執,如執行公務遭受謾罵、侮辱和毆打時,須有組織地逐級彙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6、嚴格隊容風紀,工作日一律著裝整齊,標誌佩戴齊全,保持儀表端正和服裝整潔。不按規定著裝者,每次***20元。
7、工作日不準打牌、下棋或進行其它不允許的娛樂專案,違者每人***50元。
8、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勤奮工作,努力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工作能力、辦事效率,不準辦事拖拉,推諉扯皮。
9、相互尊重,團結友愛,努力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嚴禁自由主義,歪曲事實,製造不團結氣氛,為人誠實,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克己奉公,嚴於律已。
二、考勤制度
1、實行上下班點名答到制度,全體隊員按規定時間到點名地點集合,由大隊指定人員進行統一點名。上午點名時間為8:00,第一次點名未到者,重複第二次點名仍未到者,一律視為遲到。下午點名時間為18:30,點名不到者視為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20元***點名時間隨作息時間調整而相應變動***。上午、下午兩次點名均無故不到者,視為曠工一天,***50元。
2、點名人員必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公平公正。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每人次將給予點名人員50元的***。
3、除每天兩次點名外,其餘為不定時到執勤點查崗,凡擅離職守和請假未批准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每天***50元。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4、嚴格執行輪休制度,每人每週輪休一天,輪休時間不許累計。如緊急工作任務,或特殊情況未輪休者,由中隊長簽字後按加班報大隊領導批准。
5、每月考勤情況將由點名人員監督辦公室進行統計並在月底公佈,處罰情況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兌現。
三、請銷假制度
1、請假需由本人按規定填寫請假條,經大隊長批准簽字後,連同有關證明交辦公室備案登記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因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請假或辦理補假手續。
2、因病、婚、喪、產等原因請假,必須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後方能離開***以上假期以局規定為執行標準***。
3、病假一律出具縣級以上***包括縣級***公立醫院的病歷證明。當時未能提供證明的,需在請假後兩日內提供證明,未提供證明者不按病假記。
4、需請事假一天的,由大隊長批准,每天扣20元。超過一天的,報局長批准。
5、職工因公受傷,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6、假期滿後需按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續假,應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四.車輛管理制度
1、本隊車輛一律由大隊長調配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調配。
2、本隊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實行統一定時加油,每週一、四上午8點半由辦公室人員組織車輛到指定地點加油。其他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加油的,經大隊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和財務人員組織車輛到指定地點加油。凡加油手續不全者,不予報銷。
3、本隊車輛由大隊指定專人駕駛,嚴禁轉借他人使用,下班時車鑰匙交辦公室統一管理,上班時領取***特殊情況,必須經大隊長同意方可用車***。其餘時間不準私自開車,發現一次***100元,未經批准私自開車者,停職檢查。出現交通事故者,責任自負。
4、本隊車輛維修、更換零部件時,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報大隊長批准,方可到指定修理廠修理,否則不予報銷。
5、嚴禁駕駛員工作期間飲酒,嚴禁酒後開車,執勤車輛執勤時,嚴禁開飛車、快車,如違反規定者,每次***100元。
6、駕駛員應對車輛經常清洗,保持車輛清潔。
五、學習制度
1、學習時間: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以大隊安排學習時間為準,黨員幹部起帶頭作用,全體隊員積極參加,無故不得缺席。
2、學習內容: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檔案、指示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及執法水平。
3、學習形式:政治學習以集體為主,個人自學為輔,業務學習以自學為主。
六、衛生制度
1、增強衛生意識,營造文明整潔的辦公環境。
2、辦公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不得亂丟菸頭、紙屑,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辦公場所堆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3、每日拖洗辦公室地面,清潔門窗、桌椅等,保持辦公室整潔衛生。
二
***一***服務承諾
為更好地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良好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現將墨脫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分局的服務承諾對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1、執勤時要著裝整齊,佩戴胸牌,做到文明執勤,熱情服務。
2、糾正違章時,出示證件,亮明身份,並使用文明用語。
3、要依法秉公辦案,不徇私情,不濫用職權,不越權執法。
4、要遵守職業道德,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借工作之便接受行政相對人禮物饋贈和宴請。
5、處理違章時,堅持宣傳教育在先、處罰在後的原則;對老、弱、病、殘、特困等弱勢群體要熱情幫助,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解決實際困難;處理初犯時,一般不給予處罰。
6、實施處罰和證據先行登記儲存物品時,詳細填寫處罰票據和證據先行登記儲存單。
7、堅持執法為民。以管好城市為宗旨,做到服務市民高於一切,市民滿意重於一切;有報必接,接報必出,全天受理,不拖不壓,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結果。
8、遇有緊急突發事件,執法人員30分鐘內趕到現場。一般事件三日內解決,並向投訴人反饋處理情況和徵求意見,涉及執法和協調相關部門的問題,七日內明確答覆。
9、接待來訪或辦事群眾,實行首問負責制;對群眾來信、來訪的問題做到及時調查瞭解,及時處理,及時答覆。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在接受服務中,對未實現承諾或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有權對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進行監督、舉報和投訴。對工作人員違背承諾內容的行為,對發現違反市容市貌等違法行為的,可直接向監督部門投訴,監督部門將嚴格保密,確保舉報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投訴電話:
***二***城管執法隊員“五條禁令”
1、嚴禁酒後上崗。違者給予紀律處分並待崗學習,對其直接領導給予通報批評。
2、嚴禁在執法中侮辱打罵管理相對人。違者給予紀律處分並待崗學習,對其直接領導給予通報批評。
3、嚴禁包庇、袒護、縱容違法行為。違者給予紀律處分並待崗學習,對其直接領導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對其直接領導給予紀律處分。
4、嚴禁貪汙、私分罰沒款物。情節較輕的給予紀律處分並待崗學習,對其直接領導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其直接領導給予紀律處分。
5、嚴禁索取、收受管理相對人財物五個方面的內容。情節較輕的給予紀律處分並待崗學習,對其直接領導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其直接領導給予紀律處分。
三
一、總則
為了加強數字化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建設,實現“六化”目標,增強中心職員的職責意識、崗位意識;提高業務技能、工作效率;依據城市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農場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工作規範制度。
二、工作人員守則
第一條、嚴於律己,恪盡職守。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領導指揮排程,不擅離職守。
第二條、求真務實,團結一致。團結同事,甘於奉獻,提高認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
第三條、兢兢業業,忠於職守。工作時間,受理員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作標牌,迅速準確受理監督員、社會公眾資訊和電話。
第四條、嚴守紀律,謹慎工作。不準利用工作熱線和裝置接聽私人電話。外來人員因公進入服務大廳,須經中心主管領導同意並由值班長或領導陪同。
第五條、愛護公物,整潔有序。服務大廳應保持整潔安靜。
第六條、提高認識,優質服務。嚴禁推諉、刁難、拒絕受理公眾電話,在群眾來電尚未掛機前不準搶先掛機。
第七條、熱心服務,愛崗敬業。嚴禁工作中與來電群眾發生爭執,講粗話。一經發現並確認為受理員有主要責任者,按照本單位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三、上下班和請假制度
第八條、上班期間因事臨時外出辦事,應向各自負責人報告,整個科室外出的,須通知分管農場領導。
四、接聽電話文明用語制度
第九條、接電話使用普通話,語氣親切和藹,不得使用粗話、髒話及不文明、不規範的口語。
五、辦事服務制度
第十條、首問責任制是指按照“首問責任、對口接待”的原則,不論當事人詢問的內容是否與首問責任人職責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迴避、拒絕群眾的詢問。
第十一條、服務承諾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員部門按照職能要求,將對外服務的內容、程式、時限以及服務標準等事項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諾事項的落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制度。
第十二條、限時辦結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其管理職能範圍內的業務事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辦結的制度。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服務群眾、高度負責、又好又快的原則,做到明確職責,精通業務,辦事嚴謹,雷厲風行,確保制度落實。
六、計算機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計算機和輔助裝置均屬單位固定資產,統一管理,計算機及其輔助裝置的資料、說明書均由使用者自行儲存,以便查用。
第十四條、計算機發生故障或發現病毒,應及時向技術保障負責人反映,由專人負責排除,嚴禁擅自拆裝。
第十五條、使用人員要愛護計算機裝置,嚴格按照程式和規範進行操作。由於人為的非正常操作造成計算機裝置硬體損壞的,其經濟損失由損壞人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得在計算機上安裝來路不明、可能有損系統的軟體。
七、“城管通”管理
第十七條、因人為原因損壞、遺失“城管通”主機的,當年按原價全額賠償,賠償款從每月工資中扣除,至扣完為止。因人為原因損壞、遺失配件的,按原價賠償。賠償款從當月工資當中扣除。
八、工作流程
第十八條、監督員按要求全網格巡查。做到每人每日巡查工作網格不少於一遍。
第十九條、監督長及時督查處理完畢案件,監督員做好結案的現場核實工作,及時到現場驗收核實確認並反饋資訊。
第二十條、指揮長在管理工作流程中要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認真執行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監督考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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