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註冊公司最低公司資本
如今註冊香港公司有沒有關於公司資本的規定?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何謂註冊資本?
註冊資本也稱為名義資本。香港公司註冊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註冊資本一般劃分為每股若干元的股份若干股。例如,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是港幣10000元,劃分為每股港幣1元的股份10000股。註冊資本的金額代表公司可以籌集資金的最高限額,也就是公司可以出售予股東的股份的最高限額。
如果公司打算出售予股東的股份多於註冊資本所劃分的股份,或公司擬籌集多於註冊資本之金額,那麼公司就需要,那麼公司就必須先行增加註冊資本。再以上述例子來說明。如果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打算向其股東出售 100,0000股***即籌集港幣100,0000元***,那麼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就必須先行把註冊資本增加到100,0000元。
何謂實際資本?
實際資本也成為發行資本。實際資本代表公司已經出售予股東之股份的總金額。實際資本也代表股東的最大責任。如果公司清盤結業,股東所要負的責任只限於未繳足之股本。
再以上述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假設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只出售了一股給其股東,而該股東也已支付了港幣1元予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那麼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的實際資本就是港幣1元。
如果該股東收到那一股的股票後並沒有支付該股份的代價***既港幣1元***,那麼,該股東就是拖欠了瑞豐商業顧問有限公司港幣1元。當公司資不抵債或清盤時,該股東就必須支付那1元。當然,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該股東的所有責任也只限於他拖欠公司的那1元。
註冊資本和實際資本的金額有沒有限制?
法律對註冊資本和實際資本的金額並沒有任何限制。但是,實際上,一般公司的註冊資本不會少於港幣1元。
雖然註冊資本的金額沒有受到任何限制,但是,公司籌辦者在註冊公司時,必須向香港政府繳納註冊資本的0.1%的資本稅。資本稅的上限是港幣30000元。
註冊資本應該訂為多少?
註冊資本代表公司之集資能力,其多少視乎股東投資的金額。此外,註冊資本亦可視為股東對公司的承諾程度,註冊資本的逾大,第三者對公司的信心亦逾大。對私人公司而言註冊資本HK$10,000應已足夠。
註冊香港公司
***一***、註冊香港公司流程:
1、公司名稱查冊
2、提交“委託備書書,委託協議書;
3、簽署協議***按雙方協商好的條件簽訂協議書***;
4、交付定金***預付定金50%元,餘款50%則領取相關時付清***;
5、簽署法定文件***安排所有股東及董事簽署全套檔案***;
6、政府審批過程***6-8個工作日可以完成審批手續發證書***;
7、製作綠盒***綠盒內含有章程、股票本、會議記錄本、印章***;
8、公司成立完畢
***二***、註冊香港公司條件
1、一位或一位以上年滿18歲的股東;
2、所有股東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或中國護照影印件;
3、註冊資本不少於10000元港幣***到位資金不限***;
4、在香港能提供註冊地址;
5、在香港能提供一位法定祕書。
***三***、 註冊香港公司須提供資料:
1、提供全新公司名--查名--15分鐘出結果;
2、提供股東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至少1個股東,年滿18歲,任何國籍都可以***;
3、註冊資本***不用驗資,如註冊資金超過1萬元以外按政府收取0.1%釐印稅即國內印花稅***例如:10萬元 付100元釐印稅 100萬元 付1000元釐印稅;
4、股東的股份分配;
5、國內的聯絡地址及電話。
***四***、註冊香港公司所得公司資料
1、 政府檔案***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
2、 18本公司組織大綱及組織細則;
3、新公司印章3個*** 1個鋼印,1個原子財務章,1個原子印簽名章***銀行支票蓋章用*** ;
4、一本內部股票本;
5、一本法定股東、董事會議記錄冊***綠色硬皮部***;
6、一個綠色硬盒***存放上述檔案物品之用***;
香港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轉讓程式
香港公司股份轉讓程式
***1*** 訂立股份買賣合同。該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買賣而訂立,股份的衡平法權利***the equitable title***立即轉移給買主,在其後公司公佈紅利時買主有權享有。然而,對公司而言,擁有股權、享有紅利者是註冊股東。
***2*** 提交適當的轉讓檔案。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deed***的形式,但這很少見。常見的股份轉讓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檔案。
***3*** 登記。公司章程細則如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事項,董事局須遵守。法例規定,公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對尚未繳清股本的股份之轉讓,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權的股份之轉讓,可拒絕登記。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無須說明理由,可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不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清股本。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人成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讓人成為公司的新成員。登記之後,如公司成員轉讓其全部股份,公司將在成員名冊中登出其成員資格,增補新成員的資料,並且發新股票給新成員。如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按其轉讓後持有的股份另發新股票。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另有規定,轉讓股份交由公司登記並非必要程式。不過,根據《公司條例》,公司如未登記受讓人的權益,轉讓人仍被視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記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無須承認任何人對有關股份因信託或公義而享有的權益。因此,股份轉讓雙方應儘可能依手續完成轉讓登記。公司必須在收到有關股份轉讓文書之後兩個月內,通知受讓人和轉讓人是否接納登記有關股份轉讓。
香港公司股份轉移***Transmission of Shares***股份轉移指由於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動轉移給第三人。例如: ***1*** 原股份持有人死後,有關股份的業權自動轉移到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根據《公司條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驗訖的遺囑或遣產管理文書,公司必須承認該人士的業權。 ***2*** 股份持有人破產,其名下的股份業權,可由破產信託人接收。破產信託人可要求登記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據現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動轉移給第三者,公司如拒絕登記有關股份的轉移,受讓人有權要求公司說明其拒絕的理由,公司應在受讓人提出要求登記後二十八日內說明拒絕的理由。如公司未說明或逾期說明拒絕的理由,則必須登記有關股份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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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註冊公司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