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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因為愛情進入了人的心裡,是打罵不走的。它既然到了您的身上,就會佔有您的一切。您既然已經愛上了,事情就只好如此,唯一的途徑是想個最便宜的方法如願以償。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

  一個伴侶說,追了她好久的那個男孩今天完婚了。

  愛護吧!沒有誰會一向等你

  我說,你想若何?,愛好了你五年你都無動於衷。

  她說她去參與了婚禮,新娘很摩登。

  新郎也很帥。

  似乎第一次以為他原來也是蠻有魅力的。

  怎麼當初沒覺察呢。

  她說原本覺得本身從來沒有愛上過他。

  但是在新郎新娘叫喚戒指的那一刻,她的心疼了一下。

  她說,最難受的不是你愛的人不愛你,而是誰人愛了你許多年的人轉身離去。

  當你看見誰人說愛你一輩子說等你一輩子的人,給另一個女孩的無名指帶上戒指的時?。 本文出自:網路

  你能聞聲自己心碎的聲音。今日的主角不是你。

  不管她是不是灰姑娘,今天的公主都不是你。

  因為那時他沒有手機,為了能給她打電話。他要走很遠的路去附近的公用電話亭。

  冬天飄著雪很冷。

  她還不耐性的說幹嘛沒事總給我打電話。

  她不知道他在這邊已經凍得不行了,他只是想聽聽她的聲音。

  如今她想起這些來臉上仍是會洋溢著幸福的微笑。

  然後定過神來看看著眼前的這對新人。

  新郎仍舊是他,但是他的花言巧語海誓山盟。

  早已不是為她所說。

  有若干人能夠答應愛一小我私家一輩子又付諸行動了呢。

  當全力了許多多少年依然沒有成績的時候。

  誰還會一直等你呢。

  終於分明,我們都能勇敢的面對你愛的人不愛你,然則誰都無力面對當一個愛你良久的人轉身拜別。 來自:網路

  那種驕傲那種幸福蕩然無存。

  請愛惜你身邊鎮靜愛你的人。

  也許,有一天當他真的離開了。

  你會發現,離不開互相的,是你,不是他。

  篇二:

  我認識那個女孩的時候,她已經28歲,比當時的我大6歲。我記得她很漂亮,男朋友也很帥。別人不會說,但我心裡知道,人人都在羨慕她。

  有一次碰巧和她一起搭公車去鎮上,路程特別遙遠,中間還需要轉車。我路盲加上暈車,她一路帶著我上車下車找座位,我感到很溫暖。在陌生的城市,一個女孩很容易對幫助她的人產生感激和依賴,尤其她還有一張令我喜歡的臉蛋。

  從那以後我就像她的小跟屁蟲一樣跟著她,包括她和男朋友約會的時候。她的男友不太喜歡我,很少正眼看過我,大概天底下的電燈泡都不大受人待見。但是我卻很喜歡他,和女孩一樣,他也有一張令人歡喜的模樣。

  我曾經跟另外一個認識這一對的情侶的朋友說,他們兩個所到之處,必然成為這個城市裡一道美麗的風景,再也找不到比他們更賞心悅目的組合。朋友覺得我說得很對,但同時認為我很俗氣。對的是他們確實很般配,俗的是般不般配不一定止於外在。

  很快,朋友的話就得到驗證。女孩有一天對我說,她有一個夢想,想當一名主持人。我為她這種另闢新歧的夢想感到驚奇,在此之前我聽到過最多的夢想就是嫁個帥哥或者嫁個有錢人。而這兩樣目前她都已經實現。我問她當主持人需要什麼條件,需要考什麼證嗎?需要潛規則嗎?她笑了笑,說,需要去另一個城市,需要和現男友分手。

  他們分手得很迅速。相當於早上說分手,晚上就搬出來住了的速度。當然這只是在外人看來。如果忽略過程,任何事情都顯得進展的很順利,很迅速。正如在很早以前的一個烈日高照的下午,我和女孩一同搭公車去小鎮。下午搭車過去,晚上搭車回來。一切很平靜,很順利。但是就在那一個下午的時間,我暈車,她為***淚,我們成了一對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在那一天分手的時間裡,一定發生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翻天覆地,將會比一年累積起來的平淡時光更漫長更有建樹。

  夏天快要結束的時候,女孩把行李打包好,打了一個電話給我,告訴我她的火車是當天的下午,非走不可。我在上班,沒有時間送她,也沒有挽留。我說,有機會我去看你。她說,好啊!可是,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她走以後,我辭去了工作,打算做一些自由些的工作。最後一次和公司同事聚會,我遇到了她的前男友。他離得我很遠,正和其他同事聊金融和政治,這些話題總能讓男人們莫名的興奮。所以我暫時看不到他失去女朋友的愁容。直到聚會散了之後,我們三五成群往宿舍方向走回去。只有他一個人打了輛車,開著車窗向我們道別。我看到夜燈下他的臉,帥氣而憂鬱得無以復加。我的內心竟然深深的為此疼痛起來。

  人們說,令人難過的事情,不是從來沒有遇到過美好,而是眼睜睜看著美好的東西破碎。我不願意看見這一對璧人的破粹,它卻破碎了,於是我很難過。

  在以後的人生裡,每當我遇見比自己小的女孩,她們或涉世未深,或羸弱迷茫,就像當初的我一樣。我都會向她們伸出援手,給她們安慰,帶她們逛街,和她們聊天。因為我知道,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她們需要朋友,需要溫暖。

  但我不會告訴她們我的一些決定,還有屬於我的心事。她們還小,太現實的決定,對她們來說太殘酷。

  篇三:

  一個從很偏遠農村出來的男子,很努力地念書,考上了大學。為了他的學費及生活費,田地裡的父母日出而做日暮而歸,老父親的白內障因為沒錢治療而幾乎看不清楚東西。他也很用功地學習,大本畢業後考上研究生,最後再考上了博士。很光明的前景在他面前.優秀的男人當然有女生搶著要,高校副校長的千金就愛上了他,嬌媚的她讓他覺得生活很是滿足。可是,當她知道他的家在很窮的農村就不依不饒了,大罵他的血管裡是“紅苕血”。副校長利用某些關係讓他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30萬以上,並把女兒嫁給了他。妻子跟他約法三章:不能說他來自己農村,只說自己的父母是高校的老師;不能給農村的家再有任何聯絡;不準家鄉的老鄉來他們城裡的家。看著眼前如花似錦的一切,他答應了。

  結婚的酒席上,來來往往的全是女方的親朋好友。他也有想哭的衝動。從此,他只敢偷偷地寄錢回家,但都不會超過200。他怕家裡人以為他在城裡好了,來城裡投他。

  ?二年以後,他才告訴他的父母,他在城裡結婚了。高興得失眠的母親在昏暗的燈下一針一針地縫著小孫子的小衣服小褲子。收到農村寄來的包裹,有20來斤。他很難想象瘦小的母親怎麼把它們拿到幾十裡外的縣城。妻子用兩根指頭捏著小衣服,直嚷嚷叫他扔出去,說有跳蚤。他想打她,忍了很久。最後,那包衣服的歸宿還是垃圾箱。

  ?有了兒子了,兒子滿週歲的那天,家裡很多的人。200平米的家人聲鼎沸。他忙裡忙外地招呼著。突然也有一刻想到老父親。小區的保安在對講機裡說有人找。他以為是客人,興沖沖地迎了出來。他在離開農村的家很多年以後的現在才看見了他的父母。外面下著很大的雨,兩老的頭髮都在滴著水,他愣住了。呆在門口不知所措。妻子看他半天沒進來,也出來看。那時的臉色用文字根本無法描述。引兩老進門。粘著泥的解放鞋一踩就吱吱作響,父親的雙腳在光潔的木地板上不知道怎麼走路。他只有把他們帶到廚房。然後給一臉不解的賓客說是找錯了人的老人。妻子叫他趕快把人帶人,沒辦法,他沒辦法對滿屋的老總老教授總之是一些有頭有臉的人解釋那是他的雙親。

  父親的眼睛完全失明瞭,大醫院的醫生說是耽誤了時間,如果早幾年一定不會失明的。看著那兩隻完全混濁的眼睛,他覺得他不是人。在賓館裡住了兩週的雙親終於明白了他們的兒子不可能把他們迎進他們認為該進的家門。至於他的妻子,從那天的勿勿一面後就再沒露過臉。他總說要帶他們去看看大城。母親看著父親的雙眸,說“我們住不慣這裡,我們回家。”

  過了兩個月以後,他終於以一次出差的名義回了老家。鄰里鄉親都來看這個窮山溝裡飛出的大人物。從鄉親們的言談裡,他知道,那次父母進城是把田地送給了別人種,把豬賣了,完完全全的是想去他那裡安度晚年。父母回到農村還對他們說,兒子對他們很好,不要他們走,但是他們住不習慣,想老家的人。還給大夥帶了很多的“雜包”。老父親摸摸索索的在家做飯,手上常有未愈的傷口;七十多歲的母親還在田地為口糧而苦苦掙扎,做一會就直起身來捶捶自己的腰。

  走的時候,他給了父親兩萬塊錢,說是兩千塊,十元一張的,要父親細細放好,以後有困難的時候就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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