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 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法制安全處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負責安全和後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各班級、各室負責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裝置的部門要在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影印機、印刷機等***。如若出現違反規定,將進行相應的懲罰。
五、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災等事故。
六、如對教室內違規使用的各類電器,全體教職工應立即予以制止,根據情況輕重予以行政處分,包括各類優秀評比資格等,年終考核降級。如造成損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所有處分直接影響考核。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篇二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全面負責,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裝置、電教裝置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電工要作到持證上崗,嚴格認真操作,並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必須做到人走燈滅、電腦等電器關閉。
8.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電工要分別承擔責任,每班設一名小電教員負責管理班級用電和走廊用電燈具的開關。各處室主任、級部長負責辦公室的用電。
10.冬季教室***10月—4月***早8:00以前可以開燈,夏季教室***5月—10月***陰天下雨可以開燈。
11.以上要求要嚴格執行,如有違反班級扣班級量化考核分1—2分。辦公室如有違反扣相應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12.各活動室、實驗室由任課教師負責用電開關,如有違反扣相應教師和具體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
二、辦公室安全用電由校辦公室和工會負責。教師平日注意節約用電,下班離開辦公室必須做到切斷燈、飲水機、電腦、空調等電器電源,責任到人。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簡易電爐等電器。
三、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學校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四、加強師生用電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要求,做好電器防火、防觸電等安全保障。
五、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徐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保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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