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壽險壽險的購買理由
壽險即人壽保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物件的保險。那麼你對壽險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壽險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壽險的分類
按照業務範圍來劃分,壽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和兩全保險。
按照保障期限來劃分,壽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熱賣的萬能險,也是終身壽險的一種。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劃分,壽險可以分為優選類壽險和非優選類壽險,根據投保人是否吸菸等因素進行界定,2011年國內壽險市場誕生了第一款優選類壽險——精心優選。
壽險的五項條款
人壽保險較為特殊,其保障物件是人的身體和生命,而且期限較長,合同複雜。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注意壽險合同的一些特有條款,這些條款普遍適用於所有壽險產品,特別是以下五項條款:
一是寬限期條款。在分期繳費的人壽保險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第二期及以後各期的保險費時***投保人如未繳納第一期保險費則壽險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寬限期***一般為30天或60天,我國保險法規定為60天***內保險合同仍然有效,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予負責,但要從保險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險費。如果寬限期結束後投保人仍然沒有繳納保險費,也無其他約定,則保險合同自寬限期結束的次日起失效。
二是復效條款。如果保險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付保險費,並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的,保險單便會失效即中止。但保險單的中止不同於保險單的終止,中止的保險單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效。
三是誤報年齡條款。指發現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於訂約時被誤報,並且依此誤報記載於保單內,允許投保人進行更正,即使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允許保險人採取相應辦法處理的一種合同約定。
四是受益人條款。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收益權。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進行分配。
五是自殺條款。在包含死亡責任的人壽保險合同中,保險合同生效後的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或兩年***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屬除外責任,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僅退還所繳納的部分保險費;而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期限之後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保險人要承擔保險責任,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壽險的購買理由
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人到老年退休,沒有了正常收入,但仍需支出。如果沒有足夠的老年生活費用,就得在年老時繼續勞碌下去,憑勞力賺一分用一分。然而,人一生之中最難賺的錢就是風燭殘年苦命錢。如果這樣度過餘生的話,真可謂悲慘至極。更何況到老年,即使願付出勞動,也往往力不從心或無人接受。所以,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養老費用提前打算,在年輕時購買人壽保險,為年老時的生活提供保障。
病殘時的有力保障
意想不到的病殘會侵吞勞動力,減少或剝奪收入,然而並不減少支出。購買人壽保險,可以為被保險人病殘時提供經濟保障。現代醫學水平的發展,使許多原來是絕症的疾病可以得到治癒。比如,尿毒症可以通過透析得以維持,通過更換腎臟徹底治癒;血癌可以通過注入新的骨髓得到治癒。但這些疾病的治療,需要昂貴的醫療費用,病人只要有足夠的醫療費用就可以保全生命。但很多病人和家屬即使傾家蕩產、債臺高築也無法湊齊足夠的錢,最後不得不放棄治療。因為沒有足夠的醫療費而不得不放棄生命,是一個人的真正悲劇。人壽保險,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這樣的悲劇。
儲蓄美德的養成
儲蓄既是一種預備手段,又是一種積累手段。作為預備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綢繆。作為積累手段,它是為了實現未來某一耗資較大的消費而有目的地存錢。兩者都是現代人實際的需要,所以適當地儲蓄是種美德,它是為將來美滿生活所做的事前準備。但是有一部分人總是難以主動地、自覺地儲蓄,而人壽保險可以說是種半強迫的儲蓄方式,促使人們養成儲蓄的美德。
更多的發展機會和自由
人的需要是有層次的,安全需要是基礎的需要。很多人為了所謂的“安全”,從而不敢把握更好的、充滿挑戰的發展機會。然而,人壽保險使人們生活***基金有了保證,可使大家獲得更多安全感,充分把握每一個可以發展自己才能的機會。
盡保護家庭的責任
作為家庭成員的一分子,特別是一家之主,有著保護家人的責任。在有生之年,他絕不想讓家人處於居無定所、生活無保障的困境中。事實上,他不容許任何的不幸侵入他的家庭半步。這在他身強力壯、有賺錢能力的時候,或許辦得到。但是,一旦最嚴重的不幸降臨到他的身上,哪怕他有三頭六臂,也避免不了悲劇的發生。身為愛護家庭的一家之主,絕不應該只顧安逸,不關心將來。他應該經常想想,如果有一天遇到不測時,家人會遭到什麼樣的不幸。在那個時候,他能為家庭所做的事情,就是年輕時給家庭成員投保,幫助家庭渡過難關。而人壽保險,的確可以幫助我們做到這一點。
壽險的購買理由
什麼是守法守法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