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嗎?

General 更新 2024-11-19

關於住房公積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嗎?

可以全額提取的啊

公積金可以個人去提取嗎?

辦理條件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 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 出國、出境定居的;

(5) 調離本市的;

(6)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 下崗失業的

(9)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一年以上的;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 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申報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單位審核蓋章,並提供單位開戶銀行和賬號,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到是公共行政服務大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辦理。中心審查批准後,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住房公積金轉至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將住房公基金支付給職工個人。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購買房產開發商所開發的商品住房,需提交《商品房購買合同》(房管局備案的網籤合同)或《房產證》、購房發票;

(2) 購買二手房,需提交房產證及契稅、交易費發票;

(3) 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交分房明細表、繳款收據;

(4) 因城建動遷房屋需要購房的職工需要購房的職工,需提交拆遷證明、補償計算表及補交款發票;

(5) 職工按村鎮規劃,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交縣以上國土規劃部門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證》、《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6) 大修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的30%以上)的,須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的有關證明,裝修、裝飾、中修、小修都不可以提取。

2、 離、退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省屬單位),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3、 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因病退職的職工提取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傷殘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1-4級《傷殘證》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病退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4、 企業改制、重組後,原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需由改制、重組企業持相關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並辦理過戶手續,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改制、重組後的企業,繼續繳存。

5、 企業破產後不再進行重組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有企業持法院、主管單位等部門的有效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以下規定辦理:

(1) 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2) 安置到新企業的,辦理轉移手續;新企業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6、 職工因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舍業的,提交《失業證》,全額提取並銷戶;

(2) 簽訂檔案託管協議的,住房公積金在原單位封存一年;一年後重新就業的,新就業單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轉移手續;新就業單位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全額提取並銷戶,未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7、 出國、出境定居的......

住房公積金,能全部取出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如果離職的話需要的證件有 暫住證(這個好像不太重要 ,主要適用外來務工人員) 身份證 離職證明(在公司辭職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公司給的) 還要複印件。 去 住房公積金處(有的地方是要到你公司給你繳納公積金的開戶行) 領取辦離職的時候 你可以問下,一般的公司離職的時候你說要提取公積金,他會給你一個小票(其實沒啥用,就是上面說到哪裡去領取和公交路線) 不需要預約 如果對你有幫助忘採納 給個滿意 謝謝!

公積金能全部拿出來嗎?

公積金是為你購房單位繳納的福利。單位和個人各負擔費用後的50%;繳納後這些全部變為個人費用。遲早歸繳納者本人所有。

對於公積金有2種使用方法:1. 用公積金購房貸款;2.買房或辭職或退休時全額領取繳納的公積金費用及利息。

如果你以後辭職,戶口不在餘杭,就可以憑辭職函和範份證等提取餘杭的公積金。

其它如購房和退休也能直接提取公積金。

什麼情況下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出來

!符合以下情況之中一條就可以取出來!

職工在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

(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

(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5)非本市職工調離本市時。

(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抵衝。

其中(2)、(3)、(4)、(5)情形,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應以銷戶形式全額提取,所提取的金額為職工私人所有。

另外,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提取證明材料

一、提取申請人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材料

1、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複印件。

2、代辦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關係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代辦人必須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

3、提取申請人出具給代辦人的書面委託。

4、特殊情況需配偶或直系血親以外的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 購買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購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發票(個人購房交款憑證)、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 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積金衝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 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

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房地產權證、安置住房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 購買拍賣產權房

房屋拍賣確認書、房地產權證、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鄉鎮或城鎮用地證明(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地產權證、區、縣建管部門同意建造、翻建的批覆、提取人與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 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區、縣房管部門關於房屋需要大修的證明(城鎮地區私房可憑危房督修通知)、鄉鎮或城鎮用地證明或原房地產權證、大修工程費用的收據或發票、提取人與土地使用人或原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離退休

離、退休人員本人的離、退休證(失業人員無法取得離退休證可憑養唬金髮放卡);

4、死亡

戶口註銷原因是死亡的戶籍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證明或醫院死亡鑑定通知書、繼承人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材料(可以是與死亡職工的關係證明或經公證處公證的遺贈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5、戶口遷出本市

戶口註銷遷出本市的戶籍證明(或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6、出境定居

註銷原因為出境定居的戶籍證明或出境定居的簽證和由指定機構提供簽證翻譯件;

7、完全喪勞

市或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關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8、外省市戶籍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外省市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9、一次性提前結清貸款本息

貸款銀行的結清證明和借款合同(或所購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借款人的關係證明和身份證;

10、合併賬戶

單位出具的重複建立個人賬戶證明。...

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完嗎?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繳存職工”指的是什麼?

答:“繳存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係的從業人員: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人員;

(2)離崗學習、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3)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在崗人員。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沒有戶口限制?

答:只要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係的從業人員,戶口在農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

4.歸集管理都包括那幾項?

答:包括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賬戶設立、繳存、轉移、封存、啟封、結算等。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6.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答: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複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一份;(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複印件一份(加蓋公章);(6)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7.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怎樣列支?

答:(1)機關在預算中列支;(2)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費用中列支;(3)企業在成本中列出。

8.新設立單位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答: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併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9.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有何規定?有何作用?

答: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位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併;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10.單位怎樣管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答: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辭職後公積金能全部取出來嗎

如果你是正常離職,也就是辭職的話,那麼在轉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來,但是如果你是自離的話,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如果是辭職,你只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轉移社保,然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正式的辭職文件,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賬號,如果你是自理的話,可以網上預約,但是預約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具體如下:以深圳為例。 直接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修改密碼(初始密碼為你的身份證後六位),然後直接預約,到預約時間後到你所預約的銀行櫃檯辦理,然後三天到賬。注意: 1、如果你是中國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卡,那麼你預約的時候只能選擇中國銀行,但是隻要是中國銀行就都可以,就看你離的遠還是近。 2、不好預約,因為網上預約的人數多了,如你在觀瀾或者龍華你可以試試晚上00:10左右再預約,那個時候網站數據庫更新,預約成功的機率大一點。 3、登錄前要下載密碼控件,一般黑網吧的瀏覽器設置過不能下載,自然就不能登錄。 4、就算是銀行禮拜六日上班,但是你不可能預約到週六週日。 5、預約成功後到櫃檯辦理的時候,只需要身份證即可。 6、只能提取自己所繳納部分。最多65%。

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買房子了可以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嗎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購置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之前繳納得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餘額能全部提取嗎? 30分

住房公積金個人餘額能全部提取,但是必須得有符合公積金提取的情況,才能提取,否則是不可以提取的。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二、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公積金提取到賬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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