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有假期嗎?
公務員的假期情況```
除了正常的休息天~
就是春節7天五一三天十一3天
清明三天
根據工齡不同 公休5-15天
婚前探親22每年一次
婚後探親4年一次
公務員一年的假期有多長
公務員沒有寒暑假,只有國家的法定節假日。 具體: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公務員一年法定假期有多少天?
30天
古代的公務員們有假期嗎
假期這種事,古代是公務員的特權,老百姓忙於生計沒時間休假。古代公務員假期隨著朝代更迭是越來越少。漢朝時期經常放假,還有專門洗澡的假期;唐代到元代每十天就有一次休假;到了明清就完全取消了。
每年7月1日公務員有放假嗎
7月1日不是法定假日,不放假。
公務員每年請假幾天公務員請假有時間規定嗎
第六條 婚假 公務員本人結婚,可以請婚假,假期三天。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登記的,為晚婚。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三天婚假外,各增加獎勵假七天。
第七條 喪葬假 公務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請喪葬假,假期不得超過五天。
第八條 探親假 公務員連續工作滿一年,與配偶或與父母不住在一起並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請探親假。
(一)公務員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二)未婚公務員(包括喪偶或離婚已滿一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其長大,現仍與本人保持聯繫的撫養人,下同),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司局當年不能給假或本人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
(三)已婚公務員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第九條 出境探親假 凡符合國家規定探親條件的公務員出境探親,可以請出境探親假,假期三個月,歸僑、僑眷假期六個月。出境探親的假期視不同情況可適當延長,假期最多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條 路程假 公務員到外地結婚(不包括旅行結婚)、奔喪或探親,給予往返路程假。 第十一條 生育假
(一)婚前檢查假:公務員進行婚前檢查,給假半天。
(二)產前檢查假:女性公務員進行產前檢查,按實際情況給假。
(三)產假:女性公務員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四)晚育獎勵假: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的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務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十五天。產婦護理有困難的,此項獎勵假亦可由男方使用。
(五)撫育獨生子女假:育齡女性公務員響應國家號召只生育一個孩子的,憑獨生子女證,可以在產假期滿後繼續休假至孩子滿六個月(晚育獎勵假另加)。
(六)懷孕流產假:女性公務員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休假。
1.女性公務員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女性公務員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假四十二天。
(七)哺乳假:女性公務員有不滿一週歲的嬰兒需要親自哺乳的,每天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三十分鐘。
以上(二)、(三)、(四)、(五)、(六)、(七)項均不適用非婚生育及非計劃生育。 第十二條 工傷假 公務員因公受傷,必須治療和休養的,給予公傷假。
第十三條 搬遷假 公務員因住房搬遷,給假三天。
第十四條 出差假 公務員因公出差前,根據實際情況可做有關準備事宜,給假半天至一天;完成任務返回後,出差超過兩週的,給假一天,超過一個月的,給假兩天。對於出差的公務員的公休假日,應在出差的地點享受,如果在出差地點未享受的,應在兩週內補給與公休假日相等的休息時間。
第十五條 值班假 公務員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應在兩週內補給與值班時間相等的休息時間。
第十六條 出國準備假 派駐使領館常駐人員出國前,給假三十天,準備出國事宜。
第十七條 駐外回國休假 派駐使領館常駐人員,任期結束回國後,給假三十天,未在任期內休假的,給假六十天,中間休假超假的不再給假。
第十八條 帶薪年休假 公務員(不包括試用期和見習期人員)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一)參加工作不足十年的,休假七天;
(二)參加工作滿十年不足二十年的,休假十天;
(三)參加工作滿二十年的,休假十五天。
第十九條 假期計算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親假、出境探親假、公傷假、出差假、出國準備假、駐外回國休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事假、婚假、喪葬假、值班假、帶薪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第三章......
公務員有假期嗎?
公務員的假期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法定要求執行,這塊不用擔心。
公務員每年的假期是如何規定的
一般的雙休日,國慶等節假日是法定的。還有一定時間的年休假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使用。公休假天數依據工齡確定。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四、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4、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5、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6、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7、病、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公休假天數依據工齡確定。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四、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4、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5、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6、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7、病、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公務員有帶薪休假嗎
根據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攻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年休假安排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也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據工作任務、崗位性質和工作人員個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計劃並妥善安排工作人員休假,並做到既要保證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又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各單位要結合“AB”崗設置,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人員的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現象。
(二)各單位要對年休假實行登記管理。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計劃安排年休的,應當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須當年使用。
(三)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後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執行。
公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按同等時間換休,也可以按標準工資的200/100計發工資。
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不能換修,可以按標準工資的200/100計發工資。
當年退休的職工應在退休之前安排完公休假。
公務員有長假嗎?
理論上假期與其他人是一樣的,但常加班,比如昨天就加了一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