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結轉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項目結轉
所謂結轉,指期末結賬時將某一賬戶的餘額或差額轉入另一賬戶。這裡涉及兩個賬戶,前者是轉出賬戶,後者是轉入賬戶,一般而言,結轉後,轉出賬戶將沒有餘額。
項目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餘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
結轉的目的有四個:
其一是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餘額;
其二是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
三是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
其四是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一定要把本會計年度末的餘額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結轉在房地產中是什麼意思啊?
結轉在房地產中是什麼意思啊?今年全市供應面積結轉---平方:
1. 今年全市供應面積結轉......㎡ ?一般是指:全市能提供居民居住房源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處在建設中的樓盤房屋的可售建築總㎡ ,
2新增.........㎡,當中的結轉.?指已完成建造階段,或已竣工的房地產企業所處於可銷售的房源面積。結轉是財務術語:是會計進行核算帳務的處理行為,
結轉是什麼意思?該怎麼結轉
到月底都要把費用類收入類及主營業務成本及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轉到本年利潤科目當中去
費用就是這個月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的發生額,收入就是這個月所做的所有收入,
成本就是這些收入所對應的成本,稅金及附加就是這個月所提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結轉是什麼意思
結轉,或期末結轉,指期末結賬時將某一賬戶的餘額或差額轉入另一賬戶。這裡涉及兩個賬戶,前者是轉出賬戶,後者是轉入賬戶,一般而言,結轉後,轉出賬戶將沒有餘額。 所謂“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餘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結轉的目的大體有四個:其一是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餘額;其二是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三是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其四是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一定要把本會計年度末的餘額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下面分別舉例說明之:首先為了結出餘額,如對存貨“產成品”會計科目,要結轉本月的生產成本即註銷已銷產品的成本,目的就是求出產成品的當前餘額;其次,為了計算本期的成本,需要結轉的成本費用類的科目很多,諸如製造費用、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都要結轉到生產成本科目;再次,為了計算利潤,要把當期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的發生額都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最後,要在會計年度末把所有會計科目的餘額結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另外市場銷售方面有結轉項目一說,指的是上一年度的項目轉計入本年度銷售的項目。
結轉項目什麼意思,淨結餘什麼意思,詳細點 5分
結轉骸目的是算出本年利潤,將各種成本轉入本年利潤的借方,收入轉入本年利潤的貸方,本年利潤的差額加上營業外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和其他業務支出再減去稅額就是淨結餘也就是淨利潤。
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各種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借:本年利潤
續建項目與上年結轉項目區別
續建一般是指不拆除原建築物,只是增加二期或更多建築物項目,而擴建存在把原有建築物拆除後擴大重建的情況
事業單位基本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轉有什麼區別,應該怎麼用
在對行政事業單位賬目進行審計時,該單位的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是我們在工作中必看和必須全面把握的兩項重要內容,有的審計人員由於對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概念和內涵掌握不準、理解不透,會發生不能很好地審透被審計單位賬目,不能準確、全面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賬目本來面目的情況。為此,準確地理解和掌握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區別與聯繫,有助於審計人員全面把握預算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理清資金的去向,準確反映單位財政資金支出的真實狀況。
結轉生產成本是什麼意思?
成本核算的基本賬戶有:“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發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生產費用,直接借記“生產成本”科目。
發生製造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科目;分配製造費用時,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製造費用”科目,期末無餘額。
月末,結轉已完工並驗收入庫的產成品、半成品及已提供的勞務,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生產成本”的餘額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產品成本。
因此,直接人工直接按照生產產品直接計入“生產成本”科目,不存在是否有餘額的問題。即使有餘額也觸能與其他成本項目一起共同體現在“生產成本”科目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產品成本。
而發生製造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科目;分配製造費用時,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製造費用”科目,期末無餘額。
結轉項目竣工率是什麼意思
以前年度開始建設的項目中在今年竣工的佔多少百分比
房地產項目結轉收入怎麼結轉什麼時間結轉
房地產開發企業結轉收入一定是開發產品已經完工,為了避免企業人為地長期不結算工程價款長期掛賬不確認收入成本,國稅發[2009]31號文明確只要開發產品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就視為完工。只有完工的房屋才可以辦理竣工驗收,才有可能交付業主使用和辦理初始房產證手續,辦理完畢初始產權登記才可以辦理每一位購房人的轉移登記,以上並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