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集團有限公司?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現行常見的公司性質,包含股份有限,有限責任兩種形式。

主要區別在於公司規模股東人數和股東承擔責任的劃分上。

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來講股份有限公司的規模都要大於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有限公司應該是以投資相關活動為主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話應該註明股份二字。

要說區別,兩者不在同一個範疇,就好像用肯德基裡的墨西哥雞肉卷跟整個麥當勞比,沒法說。

什麼是集團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最簡單的解釋 就是破產後承擔的清償責任有限 不超過註冊資本 這樣法人就不會傾家蕩產了 將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分離 是鼓勵興辦公司的舉措.

集團公司:

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企業】《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繫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範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註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範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繫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觸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佈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三)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係。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四)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

什麼叫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實業公司 集團 還有那些 什麼有限公司的是什麼意思。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應的是很早以前的無限責任公司,但現在這樣的公司在中國還沒有,據我所知外國也不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實質的區別。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於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兩合公司同時具備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特點。同樣的,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兩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註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稱為“ABC有限責任公司”,反過來,“DEF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被稱為“DEF有限公司”,否則在法律上將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集團有什麼區別 分別是什麼概念

看黑體就差不多懂了 集團公司跟有限責任公司一樣 我國《公司法》所稱的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公司法一章的學習,可以通過比較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入手,把握兩種不同公司形式的具體規定。下面主要通過比較九個具體項目來對這章學習的要點進行說明。 一、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程度 (1)有限責任公司兩權分離程度較低,其股東往往通過出任經營職務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定公司事務。 (2)股份有限公司兩權分離程度較高,法律對其規定較多的強制性義務 二、股權證明形式 (1)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以紙面記名方式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以紙面或無紙化的股票為出資證明,既可以採取記名方式,也可以採取無記名方式,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三、公司的設立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以發起方式設立,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發起方式設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設立。所謂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所謂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在兩種公司設立程序中,還要注意以下兩點: (1)名稱預先核准: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預先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而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2)申請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而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四、股東或者發起人人數的規定 2006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人數規定有比較大的修改。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這主要是因為目前允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數下限的規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人數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對於股東或者發起人人數的規定,並未限制是否是自然人,也未限制必須是中國人,因此可以由法人或者外籍人員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自然人股東,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公司的股東轉讓方式。 五、股權轉讓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情況下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理解: ①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解釋】《公司法》在這裡特別明確是由“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包括轉讓股權的股東 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解釋】這裡是使用“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其他股東履行告知義務,而不是通過股東會審議。 ③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④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例題】2002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了A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4月,丙與丁達成協議,將其在A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決方案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購買丙的股權 B.由甲和乙共同購買丙的......

集團是什麼意思

“集團”是“集團公司”的俗稱,比如“海爾集團”,全稱肯定是“海爾集團有限公司”或“海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集團公司”,在我國是是指投資多個子公司的企業。當然,通常大家也把有控股關係的母公司和他的子公司都稱為“××集團”企業。所以,你的理解是對的。

集團不一定是企業,也就是說可以是事業單位,比如有的省市的廣電集團,其英文名只寫到GROUP,而沒有CO. 如果是嚴格的公司,《公司法》規定一定要標註公司字樣。例子:福建省廣播電視集團。當然,也有公司制的廣電集團,比如上廣電。不一而足,只是一時想起的,可能還有其他反例。

什麼是集團公司?

集團”是“集團公司”的俗稱,比如“海爾集團”,全稱肯定是“海爾集團有限公司”或“海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集團公司”,在我國是是指投資多個子公司的企業。當然,通常大家也把有控股關係的母公司和他的子公司都稱為“××集團”企業。所以,你的理解是對的。 集團不一定是企業,也就是說可以是事業單位,比如有的省市的廣電集團,其英文名只寫到GROUP,而沒有CO. 如果是嚴格的公司,《公司法》規定一定要標註公司字樣。例子:福建省廣播電視集團。當然,也有公司制的廣電集團,比如上廣電。不一而足,只是一時想起的,可能還有其他反例。

什麼叫公司 什麼叫集團

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以下是引用片段: 當然,鑑於各地規定不同,此條件有所變動。目前所知集團最低標準是: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實收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備案,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並在5個工作日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核時限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程序性規定》執行)。 登記管轄 企業集團登記統一由北京市工商局負責。 公司和集團的區別 1.有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它由法定人數的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負責的企業法人。 2.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具體表現為:(1)集團是一種發揮群體優勢、創造更大生產力、實現規模經濟而形成的經濟聯合體,集團的成員單位在二個以上。(2)集團的成員單位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獨立行使權利,獨立承擔義務和責任。集團的核心單位須是經濟實體。集團及其他成員單位不因其中一個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而承擔責任,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3)集團管理機構或集團總公司(母公司)基於股權持有或協議約定,對集團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協調,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這種管理和協調從本質上屬於經濟活動。集團成員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經營管 理的獨立性,但並不影響成員單位的獨立法人地位。(4)集團本身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不能作為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以集團名義進行的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其權利義務的最終承擔者是集團總公司(母公司)或成員單位

什麼是控股集團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藉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控股公司不但擁有子公司在財政上的控制權,而且擁有經營上的控制權,並對重要人員的任命和大政方針的確定有決定權,甚至直接派人去經營管理。也稱母子公司制。

集團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關係?

都是大公司,註冊資本非常高,

都是有限責任公司,

都有可能是母公司,控制一大堆子公司,

其控股的子公司還有可能是股份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

其區別主要在公司股東人數上,

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要求在1000人以上,

在公司法中,沒有集團公司這種企業形式。

要了解詳情,建議查查《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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