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頭是什麼意思?
掛名是什麼意思
掛名,指記上姓名。多用以指空居名位而又不能負起責任者。見蘇軾《次韻範純父涵星硯月石風林屏》:“上書掛名豈待我,獨立自可當雷霆。”
詳細解釋:
1. 記名;列名。
唐 韓愈 《答殷侍御書》:“掛名經端,自託不腐。”
宋 蘇軾 《與李方叔書》:“中丞傅欽之、侍郎孫莘老薦之,某亦掛名其間。”
2. 擔空頭名義而不做事。
《官場現形記》第三五回:“ 何師爺 此時雖然掛名管帳,其實自從東家接任到今,一個進帳沒有。”
3、掛名的另一含義: 企業掛靠單位的一種形式(掛名),只在地方政府或具有經濟實體的部門掛名註冊企業的管理歸屬,並行使獨立的經濟核算體制和法律責任。實際上,與掛靠單位沒有任何的人事關係和經濟往來。
掛名協議有效嗎?
所謂掛名持股就是指實際出資人在出資或受讓股份時不出名,以他人名義持股,股權由實際出資人享有,風險也由實際出資人承擔的情形。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簽訂的確定掛名持股關係的協議就是掛名持股協議。該協議的效力狀態如何呢?目前尚無法律的明確規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公司糾紛若干問題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在一定限制內承認了掛名持股協議的效力。分析如下:
掛名持股協議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規避法律的,如規避公務員不得經商、軍隊不得經營非軍用企業的規定等,這些掛名持股協議是無效的。另外一種是非規避法律型的掛名持股協議,這類協議效力表現在三個方面:一、隱名投資人與名義持股多之間的效力。只要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行規定,應認可其效力,雙方之間形成合同之債;如二者出現股東權確認爭議,應以協議的約定來確定真實的股東。二、對第三人的效力。我認為,如第三人為善意,即第三人不知曉也不可能知曉掛名持股的背景時,由名義持股人作為股東來處理與第三人的關係;如第三人知曉掛名持股的背景,則應以實際投資人作為股東,處理與該第三人的關係 。三、對公司及其它股東的效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糾紛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的有關規定,如果隱名投資人隱名投資的事實為有限公司半數以上股東知道,並且公司接受隱名投資人行使股東權利的,可以認定隱名投資人享有股權。可見,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掛名持股協議對於公司及其它股東是有效的。
掛名股東協議甲方:乙方:
甲方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乙方作為掛名股東,是公司工商登記的名義上的出資人。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作為公司實際出資人,享有公司資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二、乙方作為公司名義上的出資人,沒有實際出資,承認在公司驗資報告中的資金及公司經營過程中所有投入的資金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張權利。
三、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由甲方行使,甲方確保公司的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依法納稅及履行其他應盡義務。
四、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因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享有知情權。
六、公司需要變更股東時,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支付乙方因此產生的勞務費用。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簽字,見證後生效。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法律小常識:
一、名義股東的涵義
名義股東,又稱掛名股東,有時還叫人頭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並不出資,公司註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名義股東。實踐中,某些公司投資人由於種種原因,不願意以自己的真實身份參與公司,但為了通過投資享受公司經營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義冠名於公司,使另一人成為公司形式意義上的股東,投資人自己則在幕後實際享有股東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該投資人即是實際股東,另一人則為名義股東。
二、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並存時對股東資格的認定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出資人的姓名和名稱並不是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必須的明示條件,故記載於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姓名或名稱並無創設股東資格的效果;公司設立登記具有創設公司法人資格的功能,但就股東資格而言,工商登記並非設權程序,只具有對善意第三人的證權功能,因而是宣示性登記。因此,審判實踐中,在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並存的情況下,對股東資格的認定既要堅持法律的......
掛名戶是什麼概念?國家允許有掛名戶嗎 ?? 150分
只有名義無實質意思的戶口。
要求必須有合法固定住址,要麼有自己名下房產,要麼投靠到有房產親戚戶口下,要麼掛到學校,單場集體戶口,總之要能找到你
為什麼有些考了證書的人可以掛名一些公司,而掛名公司為什麼需要掛名的人的證書?
因為很多業餘項目需要一定的資質,而有些公司有業務但沒相應的資質,或者有資質卻和實際能力不符合標準,公司人員配製不到位,所以,為了應付檢查和監理,就產生了中國特色的掛名和空頭公司。
掛一個公司的名頭需要什麼東西???
那要經別的公司同意才行,要你出費
專作掛名專著出版專著檢索是什麼意思?
如今隨著崗位競爭的壓力日益增大,成為行業內更高級的人員已經是一個出人頭地的有力籌碼,晉升職稱已經顯得越來越重要,而各省市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中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和出版過本專業有較高價值的專著都已經成為必備條件
以研究館員任職資格評審條為例,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
1、在具有CN刊號的刊物上獨立發表圖書資料專業論文8篇以上,其中須有4篇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
2、獨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書號的圖書資料專業著作(如專著、譯著、參考工具書、檢索工具書、教材及教學參考書、資料彙編、古籍整理等)1部以上。專著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其他著作本人完成20萬字以上。
3、完成科研項目,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總項目限前5名。
(2)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
4、獲得科技成果獎、社科成果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成果三等獎1項以上。
(2)省(部)級成果二等獎1項以上。
可見3、4條是不容易做到的,而合作出版圖書專業著作也成為了必然選擇。
我是一家娛樂有限責任公司(KTV)的法人代表,實際上也只是掛名頭而已,實際操作人不是我!公司所有的
不會,你可以用投資協議,管理制度來對抗債權人,
掛名“法人代表”需要承擔多大責任? 10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俗稱的法人代表)是對外行使代表權的公司機構。他對外能以公司名義進行民事活動,後果由公司承擔。正常是依章程規定,由董事長(小公司為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擔任,需要依法登記的。你如果沒有上述職位,一般是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的。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對外你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除非公司向你追償。但既然你只是掛名的,決策並非你作出的,你沒有過錯,而且又有內部協議約定作證,是可以對抗公司追償的。
此外,公司資不抵債,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股東負個人責任的(揭開法人面紗除外)。更不用說法定代表人了。
所以你的問題的答案是,有效力的,基本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ps。唯一明顯的風險是,“頂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這樣的人是不得擔任公司董監高的。通俗地說,也就是有可能對你日後三年內去別的公司當董事、監事、高管構成一定的障礙(前提是符合法條所說的公司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此外,證交所負責人等也有這方面的限制(不過從你描述看來,這類職位與你職業生涯也不會有太多聯繫)
最後,從生活常識看,你們老闆會讓你頂替這個職位,肯定有他的小算盤,最好多少有點防範。
莫顏什麼意思?
一、莫 [mò]
莫,意為沒有,不,不要。如莫名其妙,請莫見怪,莫如。也表示揣測或反問,如莫非,莫不是。另作姓。
基本詞義
◎ 莫 mù
〈名〉
(1) (會意。甲骨文字形。從日,從茻( mǎng)。太陽落在草叢中,表示傍晚天快黑了。是“暮”的本字。本義:日落時)
(2) 同本義
莫,日且冥也。——《說文》
莫,夜也。——《廣雅》
不夙則莫。——《詩·齊風·東方未明》
誰夙知而莫成?——《詩·大雅·抑》
維莫之春。——《詩·周頌·臣工》
及莫又聖。——《禮記·文王世子》
旦莫日進食。——《戰國策·齊策》
星辰莫同。——《書·洪範》
至莫夜月明。——宋· 蘇軾《石鐘山記》
二、顏[yán]
(形聲。從頁,彥( yàn)聲。從頁( xié),與頭有關。本義:印堂)
印堂,兩眉之間 [the top of the nose bridge connecting the eye-brows]
顏,眉目之間也。——《說文》。段玉裁注:“各本作眉目之間,淺人妄增字耳,今正。眉與眉之間不名顏。…顏為眉間,醫經所謂闕,道書所謂上丹田,相書所謂中正印堂也。”
額頭 [front]
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 班固《漢書》
又如:顏角(額角);顏題(古代頭巾覆額面部分)
顏姓,中國姓氏之一。源出基本有三:出自曹姓(這一支主要奉曹夷父及其後人顏回為始祖);出自姬姓(這一支主要奉周公旦、伯禽父子為始祖);他族改姓而來。顏姓名人包括
顏淵:周朝時代,魯人,孔子七十二門生之首,被尊稱為“復聖”。
顏延之:晉朝文學家。
顏之推:南北朝時期思想家,著有《顏氏家訓》。
顏師古:唐代經學家、歷史學家。
顏杲卿:唐代軍事家,忠烈之士。
顏真卿:唐代書法家。
顏元:清初儒家、思想家、教育家,顏李學派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