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什麼制度?
法國和德國的政治制度有什麼不同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法國總統也有一定的權琺,總理也掌握實權,人們常把法國稱謂半總統制國家,它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國家.
現在德國是什麼政治體制?
德國政治制度的基礎是於1949年5月生效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基本法》規定,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根本亥法《基本法》的制定,奠定了西德以及後來統一的聯邦德國的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是一部治國大
德國的經濟體制是什麼
二戰後,德國在戰爭廢墟上重建家園,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從昔日的國際大家庭中的棄兒一躍成為當今西方國家中僅次於美國和日本的第三經濟強國。可以說,二戰後德國創造的經濟奇蹟是政治、經濟、社會以及國際的多方面因素共同促進的結果,但不可諱言,這個經濟奇蹟得益於德國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選擇了走社會市場經濟發展的道路。下面,筆者僅就德國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徵、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比較及給我們帶來的啟示三個方面做些探討。
一、德國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徵
1.市場供求關係決定市場物價。
德國曆屆政府都把通貨的穩定作為穩定政策的核心內容。二戰期間的德國為適應集中全國經濟實力進行侵略戰爭的需要,推行高度集中的統制經濟。戰後,1948年 6月24日頒佈《貨幣改革後關於經濟和價格政策指導方針的方案》,廢除了1936年實行的統制價格中的90%,取消定量配給制,使商品的價格隨市場供求關係的波動而漲落。在德國,物價基本上是靠市場供求關係來調節。
2.政府不干預企業,工人可參與企業管理。
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保障私人企業不受外部干預,獨立自主地決定自己的生產計劃、經營管理、自負盈虧、確定價格、職工工資、招聘和解僱以及企業之間的合作、兼併、轉產等。德國的工人可以參與管理企業,政府不僅從法律上給了職工參與企業某些決策的權力,而且從80年代起,還鼓勵職工參加本企業的股份並給予獎勵。德國的企業中有兩個領導機構:作為監督機構的監事會和處理日常業務的董事會。監事會由資方和勞方的代表共同組成。在工廠一級,職工可成立企業委員會,在諸如工時、休假、報酬、職教、住房等問題上有參與決定權;在人事僱用、工廠建設、技術設備計劃、勞動崗位設置等方面有協商、諮詢權。
3.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確保了每個公民在社會生活中享有多方面的權利。
德國是西方國家中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最早的國家,尤其是戰後實行社會市場經濟,政府有意識地加速完善了社會保障體系,幾乎使每個人在生、老、病、死、傷、殘、孤、寡以及教育、就業等方面都得到了保障。德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羅萬象,包括社會保險、照顧、救濟以及各種各樣的補貼等。社會保險網絡遍佈全國,主要有養老、疾病、失業、工傷事故和人壽保險等。除國家公職人員外,所有就業人員都必須參加社會保險。這套體系的最大特點是強調自治原則,不以政府為主體,以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了公民起碼的收入、住房、保健、教育和文化水平的權利,減少了社會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不平等所造成的惡果,調和了人們之間的矛盾。
4.運用金融手段調控經濟發展,中央銀行獨立於政府。
在德國,政府主要負責運用財政和稅收的手段來調節經濟。主要負責運用貨幣和信貸政策的是聯邦銀行。1957年頒佈的《聯邦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聯邦銀行根據本法令執行其職權時,不受聯邦政府的批示所左右。”這一規定使德國聯邦銀行成為西方國家中獨立性最強的中央銀行。聯邦銀行還可以通過嚴格控制貨幣發行量或用提高、降低商業銀行在聯邦銀行的最低存款利率,提高、降低它對商業銀行的貼現率,在金融方面刺激或冷卻經濟。
5. 充滿活力的科教體制,為經濟迅速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經濟界每年投入的教育經費合計佔國民生產總值的4.3%。發達的教育不僅提高了國民的整體素質,也使德國擁有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在德國,教育主權一直是歸各州所有,政府只負責制定教育總指導方針,這種教育體制為德國教育事業注入了無窮的活力。極具實效的職業教育培養了大批既有熟練專業技能又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優秀......
二戰後德國是什麼制度
戰後德國一分為二。東德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西德是資本主義制度的聯邦德國。
關於德國的制度
普魯士統一後,那是還有“皇帝”---威廉二世,當然是君主,後來好像是一戰或者二戰,德國戰敗後就沒有王了,採用了聯邦。
德國現在是什麼社會制度?
資本主義國家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暢的工作等。聯邦議院選舉通常每四年舉行一次,在選舉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擁有組閣權。
二戰德國的社會制度是怎樣的?? 10分
算是國家社會主義
嚴格說來屬於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混合,還是統治經濟
政府以勞工的代表形象出現,在勞動者和資方之間充當調停者和規則指定人
對企業收取重稅後,保障工人的利益和福利
對外,幫助資本家壓榨被佔領區域
德國政體有什麼特點
德國自1949年起是一個採用議會民主的聯邦制國家,聯邦議會由兩院組成,各聯邦州在教育、警察和其它方面享有高度的獨立主權。
德國的國家元首是聯邦總統(Bundespr??sident),任期5年,由聯邦大會間接選舉產生。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以及同樣數目的各州代表組成,專門負責選舉國家元首。聯邦總統的權利受到限制,其角色大部分是象徵性的。
德國聯邦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兩院一起組成了德國的立法機構。聯邦議院現擁有598席,代表由直選或間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設有聯邦議院議長一人,在國內外禮儀上享有僅次於聯邦總統的第二高地位。聯邦參議院擁有69席,代表來自16個聯邦州,聯邦參議院議長由州總理輪流擔任,在國內外禮儀上享有第三高地位。
聯邦總理(Bundeskanzler)雖然在國內外禮儀上僅享有第四高地位,卻是德國聯邦的政府首腦。聯邦總理往往是議會多數黨的成員,由議會選舉產生。聯邦政府設一位副總理,由聯邦總理從各政府部長中確定一人,在聯邦總理缺席時代理行使聯邦總理的職權。現行的德國《基本法》力圖避免重蹈魏瑪共和國的覆轍,規定了例如總理的間接產生、政黨必需獲得5%選票或3個直選席位才能進入議會、只有下院全體議員都同意繼任者後才能免去總理、軍隊除救援外不許使用於國內事務等等。也正因為如此,到目前為止的歷屆德國政府都是聯釘內閣。此外,基本法中的1至20款(“人的尊嚴不可被侵犯”等)被看作是不許被更改的部分。德國聯邦的憲法體制(Verfassungsrecht)由基本法、統一協議(Einigungsvertrag)以及其它國際協議組成,各州另外有自己的憲法,但受聯邦憲法體制約束。
德國擁有一個分立的聯邦司法系統,且違憲審查權採集中制,故設有聯邦憲法法院、聯邦最高行政法院、聯邦最高普通法院以及對財政、勞工以及社會議題方面有管轄權的法院。又因為德國為歐洲共同體的成員,歐洲法院的判決對其有拘束性。各州另外設有州憲法法院(Landesverfassungsgericht)。公民在充分理由情況下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撤銷或廢止政府行政的行政行為,通過憲法訴訟解除政府立法,通過歐洲法院確保歐體與歐盟條約適用的一致性,這樣就確保了憲法解釋的統一性、歐盟條約在全歐洲解釋的統一性,並保護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德國的教育制度是怎麼的
德國小學有1-4年級,小學生10歲時畢業,家長、老師決定上哪類中學
德國中學種類很多,我知道的就有5種。我上過其中的Hauptschule和Gymnasium。
Hauptschule是最簡單的,學生16歲(10年級)就畢業,可以工作(前提是有人聘用你)如果沒被聘用可以上技校繼續學習。當然理論上Hauptschule畢業生是可以考進Gymnasium的,但由於Gymnasium課程比Hauptschule難許多,所以基本沒人會去想這條路。
Gymnasium是最難的,只有這兒的畢業生才可以申請大學(18歲畢業,13年級)當然上什麼大學,什麼系是得看你的畢業考成績的(相當於國內的高考),Gymnasium有很多AG,就是選修課,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在下午上課(因為德國中學是半天值的,下午基本是選修)。至於3外(正常學校有德語、英語)基本屬於選修,一般從7年級開始,學生必須選一門3外,一般有西、法、拉(因學校而異)到11年級之後就可以不再學3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