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的弒是什麼意思?
古文的弒是什麼意思
弒shì
非常用字。
古時儒家尊卑思想意為以下犯上之意。臣殺君、子殺父母:~君。~父。
弒,臣殺君也。——《說文》
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左傳·宣公十八年》
放弒其君則殘之。——《周禮·大司馬》
君臣未嘗相弒也。——《禮記·明堂位》
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孟子·梁惠王上》
又如:弒虐(指弒君);弒君;弒母。
弒,以弱勝強
摘自《百度百科》弒字詞條。
如在古文是什麼意思
如 rú
1.隨順;依照。
《公羊傳‧桓公元年》:“繼弒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漢班固《白虎通‧嫁娶》:“女者,如也,從如人也。”
唐韓愈《唐故監察御史衛府君墓誌銘》:“聞南方多水銀丹砂,雜他奇藥,鑣為黃金,可餌以不死……得藥,試如方,不效。”
《西遊記》第四一回:“龍王俱如號令。”
2.像;如同。
《詩‧王風‧采葛》:“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宋王十朋《題湖邊莊》詩:“十里青山蔭碧湖,湖邊風物畫難如。”
陳毅《贈緬甸友人》詩:“不老如青山,不斷似流水。”
3.及,比得上。
《論語‧公冶長》:“子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唐韓愈《舉張惟素自代狀》:“臣所不如,輒舉自代。”
清戴名世《繆太翁遺稿序》:“序吾先人文莫如子。”
4.往,去。
《左傳‧隱公六年》:“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
唐韓愈《祭田橫墓文》:“貞元十一年九月,愈如東京,道出田橫墓下。”
清龔自珍《尊隱》:“大川修道,百寶萬貨,奔命湧塞,喘車牛如京師。”
5.遭遇,際遇。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葉生》:“淮陽葉生者,失其名字。文章詞賦,冠絕當時;而所如不偶,因於名場。”
張友鶴會校:“如,抄本作遇。”
6.奈。
《詩‧唐風‧綢繆》:“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論語‧子路》:“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唐白居易《霖雨苦多》詩:“自作潯陽客,無如苦雨何?”前蜀貫休《硯瓦》詩:“淺薄雖頑樸,其如近筆端。”
7.相敵;抵擋。
《戰國策‧宋衛策》:“夫宋之不足如樑也,寡人知之矣。”
高誘注:“如,當也。”
《史記‧匈奴列傳》:“單于自度戰不能如漢兵,單于遂獨身與壯騎數百潰漢圍西北遁走。”
8.應當。
《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天欲殺之,則如勿生。”
《墨子‧貴義》:“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王念孫《讀書雜誌‧墨子四》:“如,猶宜也。言子宜勸我為義也。”
《大戴禮記‧保傅》:“不習為吏,如視己事。”
9.不如。
《公羊傳‧隱公元年》:“母欲立之,己殺之,如毋與而已矣。”
何休注:“如即不如,齊人語也。”
10.猶乃,是。
《論語‧憲問》:“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唐韓愈《題合江亭寄刺史鄒君》詩:“初如遣宦情,終乃最郡課。”
11.農曆二月的別稱。
《爾雅‧釋天》:“二月為如。”
12.表示舉例。
宋歐陽修《六一詩話》:“太瘦生,唐人語也,至今猶以為語助,如作麼生,何似生之類是也。”
清龔自珍《通明觀科判》:“下根覺大覺,又為三,如左。”
13.通“汝”。爾,你。
《書‧洛誥》:“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胤保,大相東土。”
王國維《觀堂集林‧洛誥解》:“如,而也;而,汝也。”
宋文天祥《感傷》詩:“各任如曹命,那知吾輩心。”
14.通“挐”。交錯。
《後漢書‧文苑傳上‧杜篤》:“田田相如,鐇钁株林。”
王念孫《讀書雜誌餘編‧後漢書》:“如,讀為紛挐之挐,田田相如,猶今人言犬牙相錯也。
揚雄《豫州箴》曰:‘田田相挐,廬廬相距’,是其證。”
15.副詞。將要。
《左傳‧宣公十二年》:“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七:“如,猶將也……言憂喜各因其事......
朋友發來這麼一段古文,“長久夕噬,惟君思溢,幽枕眠……”是什麼意思? 10分
呃,,,,,,頭疼
不過是漫漫長夜想你難以入眠
“為”在文言文中都有什麼翻譯
為 wéi
(1) 「為」字從「爪」役「象」,象形。下部的「象」因為地方太小,寫得和「象」不太像。
為
為
(2) 假借為“偽”。做,作,幹,搞 [do;act;make]
我生之初,尚無為。——《詩·王風·兔爰》
子為不知,我將不墜。——《左傳·定公十二年》
為善者,非善也,故善無以為也。——《管子·樞言》
變化則為生,為生則亂矣。——《管子·心術上》
為,施也。又,成也。——《廣雅》
有客自雲能,帝使為之。——《世說新語·巧藝》
為之難。——《論語》。皇疏:“猶行也。”
可以為師。——《論語》
人之為學。——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推為長。——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為之者較少。——蔡元培《圖畫》
(3) 又如:為事(辦事;成事);為詐(作假);為薪(取薪);為善(做善事);為道(學道,實踐聖道);為頭(居首;從頭開始);為人(做人);為後(立後);為底(治足繭)。
(4) 製作;創作 [make;compose]
造作,為也。——《爾雅》
以為樂器。——《周禮·春官·典同》。注:“為,作也。”
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墨子·節用上》
夫仰而視其細枝,則拳曲而不可以為棟樑,俯而見其大根,則軸解而不可為棺槨。——《莊子·人間世》
應聲便為詩。——《世說新語·文學》
既歸為記,以啟後之好遊者。——唐·柳宗元《遊黃溪記》
(5) 治理 [administer]
為,治也。——《小爾雅》
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六國論》
諸葛瑾為 豫州。——《世說新語·排調》
(6) 又如:為國(治國);為政(治理國家;執掌國政)
(7) 變成,成為 [become]
何遽不為福。——《淮南子·人間訓》
不能為禍。
終為忠臣。——《世說新語·自新》
而改為入。——宋· 洪邁《容齋續筆》
公(袁可立)乃少年盛氣,以釐奸為己任。――明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子樞,博雅有膽識,為戶部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8) 又如:由徒為師
(9) 是 [be]
不為遠者小。——《列子·湯問》
不為近者熱。
治不病以為功。——《韓非子·喻老》
謂為三橫。——蔡元培《圖畫》
(10) 又如:十尺為一丈
(11) 學習,研究 [study]
群臣為學,門子好辯,商賈外積,小民右仗者,可亡也。——《韓非子》
(12) 種植;營作 [plant]
東周欲為稻, 西周不下水, 東周患之。——《戰國策》
(13) 設置;建立 [establish]。
又怪其不為之中州,而列是夷狄。——唐·柳宗元《小石城山記》
如:為法(制定法律;成為法律);為命(撰寫政令、盟會的文辭);為山(建立功業)。
(14) 使 [let]
井渫不食,為我心惻。——《易·井》
(15) 以為;認為 [think;bilieve;consider]
為汝多智。——《列子·湯問》
驚為生人。——清· 薛福成《觀巴黎油畫記》
我將為無人會使此法。——《大唐三藏取經詩話》
(16) 演奏 [play]。如:為樂(奏樂;作樂)
〈名〉 姓
詞性變化
為 wéi
〈介〉
(1) 被 [by]——引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
不為酒困。——《論語·子罕》
為鄉里所患。——《世說新語·自新》
為予群從所得。——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為操所先。——《資治通鑑》
悉為逆據。——《廣東軍務記》
(2) 又如: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為賊所盜;為敵所敗。
(3) 於,在 [in]——表示時間或處所
今之時人,辭官而隱處為鄉邑之下。——《淮南子》
為 wéi
<連>連>
(1) 和 [and]......
幫忙翻譯文言文!!!
《新唐書》,北宋歐陽修、宋祁、範鎮、呂夏卿等合撰,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全書完成,由曾公亮進呈。是記載中國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
《新唐書》一共修了十七年,慶曆四年,工部尚書宋祁主持修纂〈列傳〉,至和元年(1054年),由歐陽修接續編修〈本紀〉、〈志〉、〈表〉。嘉祐五年(1060年)六月,全書告成。兩人在七年內竟沒見過面。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脩刪改修飾為一體。歐陽脩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新唐書》共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新唐書》所增列傳多取材於本人的章奏或後人的追述,碑誌石刻和各種雜史、筆記、小說都被採輯編入。
編輯本段
修史經過
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即後來《舊唐書》)編成,但宋仁宗認為《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慶曆四年(1044年)下詔重修。至和元年(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書》”。前後參預其事的有宋敏求、範鎮、歐陽脩、宋祁、呂夏卿、梅堯臣,《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歷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新志載有文武百官的俸祿制度,為舊志所無。又有屯田、邊鎮、和糴等,皆舊志所無。《新唐書》也恢復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志和表分別由範鎮、呂夏卿負責編寫。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這是允評。列傳部分由宋祁負責編寫。王鳴盛還指出《新唐書》史表的設置有一些不足,“竊謂史之無表者,固宜補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補者……禁軍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盡為所撓,並廢立皆出其手,則左右神策中尉亦當表”。
新唐書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誥、翰林學士等職。他歷時十餘年完成列傳,於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齊全部列傳的稿子。歐陽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學家,擅長古文,他因參加推行“慶曆新政”的活動,被貶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調到朝廷任翰林學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寫定本紀、志、表,已是於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鳴盛以《宋史·宋祁傳》、《歐陽修傳》為據,認為宋祁修書“在仁宗天聖之晚年,歷明道、景佑、寶元、康定,至慶曆中告成,以書成進左丞云云”;“(歐陽)修之修《唐書》,乃在嘉佑之前至和年間事,距祁稿成時,相去已十餘年”,“書成,上距祁稿成約又二十餘年矣”。因此,“二公修書不同時明矣”。這一說法,迄今仍為部分學者沿用,都未發現王鳴盛搞錯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傳》將“詔求直言”的時間誤作“景佑中”,而這又是《宋祁傳》中唯一的一個年號。傳中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為宋祁修《唐書》自天聖至慶曆,前後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佑年間並無“詔求直言”一類的事,皇佑元年才有“詔臺諫非朝廷得失”。《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後緊接“進溫成皇后為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佑”,而非“景佑”。顯然,《宋祁傳》是將“皇佑”誤作“景佑”了,一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
歐陽修
王鳴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
古文中讀到的“逃名”是什麼意思
逃避聲名而不居。
釋義
“法真名可得而聞,身難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後遂以“逃名”指逃避聲名而不居。
運用示例
唐 司空圖 《歸王官次年作》詩:“酣歌自適逃名久,不必門多長者車。”
龐樹柏 《寄懷俞養浩先生》詩:“逃名儻悔才為累,畏俗無如酒最宜。”[1]
逃脫罪名。
唐 劉知幾 《史通·惑經》:“自夫子之修《春秋》也,蓋他邦之篡賊其君者有三,本國之弒逐其君者有七,莫不缺而靡録,使其有逃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