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險是什麼意思?
失業保險是什麼意思
您好!失業保險是指勞動者由於非本人原因暫時失去工作,致使工資收入中斷而失去維持生計來源,並在重新尋找新的就業機會時,從國家或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的領取待遇如下:
(1)領取失業保險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醫院就診,可以按規定申請70%的醫療費補貼。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5)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可以申領3個月的生育補助金,標準與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相同。
(6)免費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
失業保險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在上班時候單位給你買的五險之一,在你因為被解除合同被辭退或者合同到期,或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之後失業的那段時間可以領到失業金,如果是自身原因自己辭職則沒有失業金。
所謂失業保險是什麼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當你沒有工作了,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社保就業管理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每個月發放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一般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比如最低工資為1000元每月,那麼失業金為700元/月)
五險,這個失業險是什麼意思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截止2017年4月,至少已有10個省份出臺政策,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
我的社保,失業險是什麼意思?
失業人員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繳納社會保險,只繳納養老,醫療兩項保險,不繳納失業保險。 你所說的繳納三項社會保險,而且還有失業保險,應該是你自己誤解啦。繳納失業保險,必須是有工作單位才繳納,員工失業後才能領取失業金。
2樓的第3條,純粹無稽之談。失業救助前提是喪失勞動能力,家中實際收入低於社會救濟水平以下,才可以申請救助。
社會失業險什麼意思?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哪些人員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保險費率指的是什麼
失業保險費率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其支出或收入中所佔的比例。費率是決定失業保險制度承受能力的關鍵因素。
按照法規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沒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單位工資總額中不包括有關國家規定的創造發明獎;社會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等。職工的本人工資,是指其個人收入中計入單位工資總額部分的收入。職工在工資總額以外從本單位內、外得到的各種其他收入,如保險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職工個人從銀行或企業獲得的存款利息、債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紅、轉移性收入等都不應計入職工工資。
實際工作中企業事業單位一般都是按月或按季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裡的個人繳費工資是什麼意思
是指你作為員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部分:員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繳納失業保險費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的的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
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按照下列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
實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的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勞動情況表》中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折算為月平均工資後,確定單位的月繳費工資基數;職工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
未實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無《勞動情況表》)的用人單位,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折算為月平均工資後,確定單位和職工個人的月繳費工資基數。
在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個人存檔的人員、自由職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僱主及其僱工的月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市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折算為月平均工資後確定。
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及其職工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單位和職工個人的月繳費工資基數。
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6、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於上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
7、從每年4月份起,用人單位應按照核定後的新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失業保險費。對未辦理新年度繳費核定手續的,按照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徵繳。
8、單位繳納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保險費的基數,按照本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失業保險費的基數進行核定。
9、職工人數較少或職工人數變動不大的單位,可以在核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後,一次性繳納全年的失業保險費。
10、1999年11月至2000年新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工資基數核定前,仍按已核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對《規定》繳費基數差額部分,在2000年進行繳納失業保險費工資基數核定後,予以補繳。
繳費工資基數的核定
用人單位於每年2月15日至3月25日到參統的社保中心進行新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工資基數核定。核定時持下列證明、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上年度《勞動情況表》;
3、《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明細表》;
4、《北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花名冊》。
繳費標準
失業保險費繳納標準: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各類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2、外產同投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按本單位中方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3、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
4、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5、存檔案人員、自由職業人員個人參加失業保險的,由個人按照1.5%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個體工商戶僱工,由僱主繳納1.5%(農村勞動力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金是什麼?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具備那些條件?
答: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第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9、如何認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什麼叫失業保險? 有什麼用? 請舉個例子
五險憨一種 失業險就是一種基金 大家都交從而積累資金 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失業了,可以領取一定的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