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病殺人犯法嗎?

General 更新 2024-12-24

精神病人殺人犯法嗎?

有關精神病的法律條文主要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

《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酒醉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在“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精神病人中,大部分是精神分裂症。經鑑定確認為“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基本上都是發病期的患者,只有在發病期患者才容易出現“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在恢復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活動疾病正常,他們犯罪,“應負刑事責任”。這條法律告訴我們,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承擔多少法律責任,應視患者當時的精神狀態而定。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不負法律責任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簽名。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鑑定有爭論需要重新鑑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鑑定,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由鑑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很明顯,對精神病人作醫學鑑定只能是“由省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這是一種很嚴肅、高度專業化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三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七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1)配偶;(2)父母;(3)其他近親屬;(4)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第一百三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梗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到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在精神分裂症的病程中,患者不可能持續保持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疾病至少會在某個階段完全或部分損害患者的民事行為能力,使患者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法律,患者的親屬自然成為了患者的監護人。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在發病時民事行為能力才會受到損害,這時的患者又往往容易損害他人或自身。監護人的責任實在重大,一旦因患者的損害行為引起法律糾紛,無論家屬如何盡力,法律條文沒有給患者家屬提供完全免責的依據。

對於離婚問題,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已婚患者的配偶提出離婚訴訟:可以受理、指定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的患者提出離婚訴訟:可以駁回。

沒了,看看屬於哪一種吧~

神經病殺死人犯法嗎

受害人是很冤枉,但是,對於精神病的認定標準也是很嚴格的,所以,不要害怕沒人主持公道。

而且,精神病人都有其監護人,他殺了人,並非不用負責,他的監護人會為他埋單的……

精神病殺人算犯罪麼?

精神病人,經鑑定是在發病情況下失去自我控制意識的,即使做了具有犯罪危害性的行為和結果,也不以犯罪處罰的,即不算犯罪。

但其監護人未盡監護責任的,應承擔補充民事賠償責任。另:如果該精神病人作出犯罪行為之前沒有精神發病史,其他人不知道的,則不存在法律上的“監護人”責任。詳細參考下面的規定或案例:

1、《刑法》

.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條 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時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有財產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3、某案例判決書:“本院認為被告人邢XX作案時處於精神病發作期,其子女不知其患有精神病,被告人邢XX的犯罪行為發生於精神病鑑定之前,邢某與邢某某知道患有精神病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後,邢某與邢某某不應對邢XX之前的行為承擔監護責任,因此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僅應由被告人邢XX從其個人財產中支付。”

(原文來自: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124174.html )

殺精神病人犯法嗎?

這樣的問題,給你講法條你是弄不懂了,給你講講法理吧。

為什麼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殺人不犯法。其實是犯法的,只不過處罰精神病人沒有意義,國家在苛以刑罰的時候是要成本的,根據邊沁的犯罪預防理論,對精神病人並不能起到預防效果,對這樣的人作處罰其成本大於有益,故國家對精神病人進行了特別的立法規定。

殺精神病人當然違法,因為你不是精神病人,對你的處罰能夠預防你去幹這樣的事情。再則根據現在刑法通說——法益侵害說,你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不論你侵犯的是什麼人的生功權,只要是人的生命權,刑法就會保護,也就會對你進行制裁。

為什麼精神病殺人不犯法?

如果在專門的醫學鑑定機構證明他真的是精神病患者,並且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那麼他在法律上就不具有罪過,不會被判刑。但是會強制收容到精神病院,其監護人也要負相關的民事責任,比如民事賠償等。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心理有問題除外)第二,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三,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擔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場四,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病理性醉酒除外)第五,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另外,不滿18週歲或者懷孕的不判死刑。

精神病人殺人怎麼辦?在法律上如何判罰?

精神病人殺人,要具體分析:

1、間歇性精神病人,殺人時是理智清醒,狀態,應該要負刑事責任,另外還要承擔附帶的民事責任;2、常規的精神病人,法律規定,殺人時不需要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是不能逃避的,以其個人財產承擔賠償民事責任,監護人財產承擔補充責任;

中國法律有規定精神病殺人不犯法?

不是不犯法,而是精神病人沒有能力承擔法律責任,所以不承擔責任,但其監護人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1.精神病人在正常的狀態下,和正常人一樣,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

2.精神病人在發病時的違反犯罪行為,有兩種情況:

一是發病時,屬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根據其行為能力承擔責任。

二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識和行為,完全是無行為能力的人,法院會根據嚴格程序認定免於刑罰。

精神病有司法鑑定,殺人犯法嗎,精神病殺人以後會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要看是什麼精神病了,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就看在殺人時是清醒狀態還是發病狀態,清醒的話就按正常人來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如果是精神病狀態,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要進行強制醫療,並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純粹的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話,就按精神病來判,強制醫療,民事賠償

精神病人殺人犯法嗎?

是犯法的,但對不同的精神病人所承擔的刑事責任有所不同根據《刑法》規定,對於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若實施了《刑法》規定的危害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為,缺乏犯罪構成的主觀要件,精神病人由於不具有辨別是非、判斷善惡以及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他對自己的行為,就談不上故意或過失,沒有主觀上的罪過。同時,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也是為了對其進行教育改造,而這對於精神病人來說,也沒有實際意義。  但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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