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工資怎麼算?
2016年春節法定節假日是那幾天?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2016年春節放假安排調休
2月7日(星期日,農曆除夕)、2月8日(星期一,農曆正月初一)、2月9日(星期二,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6日、2月14日(星期日)公休調至2月11日(星期四),2月12日(星期五)
2月6日(星期六)、2月14(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春節的具體安排為2月7日即農曆除夕當天至2月13日放假調休,共七天。儘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時間範圍內,但加班費的支付卻要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這一辦法於2013年進行了第三次修訂,修訂後的《辦法》規定,春節放假三天,即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從20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因此,2016年今年除夕當天屬於調休範圍而非法定節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當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補休的,只能拿到雙倍工資。
春節期間放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知道你是國企私企,不過,既然是統一放假,那就是帶薪休假。
這位朋友你問的這些問題,想必你應該是個剛參加工作不久的。
發工資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有的是每個月月底發,有的是月中發,也有特定一天發的,還有拖半個月發的,但是不管怎樣,法定節假日和這樣的假日都會有工資的。1月你幾號領的工資,2月你就幾號領工資,而且按理說過年的時候還應該有紅包拿才對。你月工資是1000,2月的工資就是1000.飯貼什麼的應該也會補,工資什麼的都正常發就是了。
2016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2016年春節放假安排調休
2月7日(星期日,農曆除夕)、2月8日(星期一,農曆正月初一)、2月9日(星期二,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6日、2月14日(星期日)公休調至2月11日(星期四),2月12日(星期五)
2月6日(星期六)、2月14(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春節的具體安排為2月7日即農曆除夕當天至2月13日放假調休,共七天。儘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時間範圍內,但加班費的支付卻要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這一辦法於2013年進行了第三次修訂,修訂後的《辦法》規定,春節放假三天,即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從20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因此,2016年今年除夕當天屬於調休範圍而非法定節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當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補休的,只能拿到雙倍工資。
《春節上班工資怎麼算》
2017年春節放七天假,其中的1月28日(農曆正月初一)、1月29日(農曆正月初二)、1月30日(農曆正月初三)這三天是國家法定假日,政府規定如果加班應發給三倍工資;其餘的四天是星期六、星期日公休日,如果加班應發給兩倍工資。
2017年春節放假時間安排:1月27日(大年三十除夕)至2月2日(正月初六)共放假7天,1月22日(星期日)和2月4日(星期六)不再休息;2月3日(正月初七)開始上班,2月5日(星期日)照常休息。
2017年春節放假7天工資怎麼算
2017年春節假期,其中3天為法定節假日加班,4天為休息日加班。
初一、二、三(即28-30日),應支付三倍工資。1月27日、1月31日-2月2日為兩倍工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6〕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二、春節: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佈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勞動法
第四十條【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春節一天都不休息,按勞動法規定工資怎麼算,哪幾天翻倍
《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參考資料: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55
春節期間上班工資怎麼算
按照以下規定計算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春節那月請假工資怎麼算?
公司的算法是錯的,應該是K-(K/21.75)*4。國家法定節日記入計薪日。
過年放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1、春節放假期間,其中3天的法定節假日是帶薪的,其餘天數沒有工資;
2、如果春節是在2月份,那麼2月份工資=1000元(約定的工資數)÷21.75乘以(出勤天數+3天)
3、春節放假期間,沒有實際上班,飯補是可以不發的;
4、春節放假了,當然就不需要打考勤了。
過年期間工資應該怎麼算
不知道你是國企私企,不過,既然是統一放假,那就是帶薪休假。
這位朋友你問的這些問題,想必你應該是個剛參加工作不久的。
發工資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有的是每個月月底發,有的是月中發,也有特定一天發的,還有拖半個月發的,但是不管怎樣,法定節假日和這樣的假日都會有工資的。1月你幾號領的工資,2月你就幾號領工資,而且按理說過年的時候還應該有紅包拿才對。你月工資是1000,2月的工資就是1000.飯貼什麼的應該也會補,工資什麼的都正常發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