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藥店需要什麼證書?

General 更新 2024-12-21

開藥店都需要什麼證書

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開藥店的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具體條件要看擬開辦的藥店是處於縣城以上的區域還是在鄉鎮或村,區域不同條件可能不一樣,這要看所在地省級藥監局的具體規定;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必須有固定的藥品經營場所,它要能符合貯存藥品、不影響藥品質量、有利開展藥品經營活動的總體條件,處於不同區域場所的面積要求可能不一樣;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需要制定有符合規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體要求主要參照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條款,並能認真執行這些工作制劑,要做到有據或可查(即執行制度要有記錄)。

藥店的職稱就是藥師或執業藥師。大專畢業三年、本科畢業一年以上可以評藥師的。你要開店可以是藥師也可以不是。開店時所有藥店人員要通過你們當地藥監局培訓獲得《藥店從業人員上崗證》。你要在合適的位置租到符合開藥店的房子,然後向藥監局報藥店籌建申請,藥監局派人查看符合開店要求後會很快發給你同意藥店籌建的批文。

你再按照藥監局的規定置辦好所有硬件設施,包括空調、電腦、貨架、櫃檯等,按要求聘請1-2位藥師或執業藥師、數名營業員,再請藥監局驗收,合格後發給你《藥品經營許可證》,你拿這證到當地工商部門、稅務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如果打算銷售保健品,再到衛生監督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這些都辦完了就可以從藥材公司進藥開店了。

開藥店的資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店面裝修、設施購置、人工開支、房屋租金等幾個方面:

店面裝修和添置必要的設施:10萬元左右。 www.cyone.com.cn

連鎖加盟費用:5—15萬不等。

員工工資:5人,共計5000元。

房租:5000元/月。

進貨流動資金:2萬元左右。因為許多醫藥批發企業一般都會給藥店鋪底,有的產品還會搞代銷。所以進貨所需資金反而不用太多。

總投資:30—40萬之間。

每月固定支出:12000元左右。

如果想開藥店的話 需要什麼個人資格證書呢?

一、私人開藥店需要的材料:

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佈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二、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

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複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藥品的範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三、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

3、 要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4、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開藥店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1、要有一名藥學技術人員,要求在縣級以上地區的為執業藥師資格,在縣級以下可以為從業藥師和中專以上藥學及相關專業畢業,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在各省,可能還有一些區別。

2、一個合適的營業場所,面積為縣級以上80平方米,倉庫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縣以下原則上為4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倉庫為20平米,但在去年國家局對農村藥店的營業場所有有所放鬆,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滿足相地經營要求的即可。

3、3萬—15萬的資金,進貨要用。

這些是必務條件,準確講要準備的材料有:

一是擬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複印件及個人簡歷(上學和工作),申辦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等複印件;申辦人為社會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二是擬經營藥品的範圍;

三是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四是似設營業場所、倉庫的有關部門(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區劃辦公室)核準的門牌號;

五是申請人的聯繫方式;

六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準備齊這些東西,再到政府的公共行政服務大廳,找到藥監窗口,填表,看進一步要求,總體這有這些也就差不了什麼了。

開藥店都需要什麼證件

以下為網絡資料供參考---------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組織,開辦藥經營的業務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第一,具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第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第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及其管理者;第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申請開辦藥店時,您應該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1.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藥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有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2.要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然後還應該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藥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1.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有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2.要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然後還應該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新開的藥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那就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可以開,程序比設立普通的公司比較多要求,要去省廳辦理《藥物許可經營》等前置批文後才能到所在地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

開藥店都需要考什麼證?

一般開藥店需要的都是執業藥師證,鄉鎮藥店或有特殊要求,要看當地政策,初級藥師要參加全國衛生資格考試取得職稱,不過,如果不是在醫院工作,可能不能報名參考。

從以下法律條款可以看出,開辦藥店需要的條件總結為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照(營業執照)齊全,人員(執業藥師)設備到位。

《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章 申領《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五條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並符合以下設置規定: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質量負責人應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的,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有條件的應當配備執業藥師。企業營業時間,以上人員應當在崗。

(三)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情形的;

(四)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以及衛生環境。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藥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

(五)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藥品零售企業應備有的國家基本藥物品種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國家對經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

第三章 藥店零售

第九條 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藥店必須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駐店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

《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執業藥師證書應懸掛在醒目、易見的地方。執業藥師應佩戴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第三章 藥品零售的質量管理

第一節 管理職責

第五十八條 藥品零售和零售連鎖企業應遵照依法批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應在營業店堂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與執業人員要求相符的執業證明。

第五十九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企業經營藥品的質量負領導責任。

第六十條 企業應設置質量簪理機構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條 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範,並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應定期檢查和考核,並建立記錄。

第二節 人員與培訓

第六十二條 企業的質量負責人應具有藥學專業的技術職稱。

第六十三條 藥品零售中處方審核人員應是執業藥師或有藥師以上(含藥師和中藥師)的專業技術職稱。

第六十四條 企業的質量管理和藥品檢驗人員應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的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專業的技術職稱。

第六十五條 企業從事質量管理、檢驗、驗收、保管、養護、營業等工作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國家有就業准入規定的崗位,工作人員需通過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第六十六條 企業每年應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疾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其工作崗位。

第三節 設施和設備

第......

想開一個大藥房,請問需要什麼條件和證件?謝謝 15分

需要證件:衛生許可證,醫療藥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藥房從事藥品批發是可以的。

其它問題可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諮詢一下,因為各地政策不完全一樣的。

開藥房需要哪些證件

開藥店需要先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首先你要決定這個藥店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還是公司企業營業執照。

辦營業執照大致步驟如下:

1、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藥店的店名。

2、去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

3、取得上述證件之後,回到工商部門申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經營場所的場地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4、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15塊/證。

需要的材料是: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開藥店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1.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藥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藥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新開的藥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

審批要看你送多少錢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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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GSP),衛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駐點藥師,

如果想經營保健品,還需要有 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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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許可內容《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三)《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藥店,必須配有2名藥師職稱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藥店必須配有1的藥學技術人員。(三)具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藥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藥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藥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範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

開醫藥店都需要什麼證 10分

營業執照,醫師資格證。衛生許可證。(缺一不可)

開藥店需要哪些藥師證

定點零售藥店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須持有以下合法證件:

1、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檢(審)合格;

3、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並經稅務部門年審合格;

4、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證書》。

(二)有規範的內部管理制度、必要的管理人員和營業人員。規範的內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供藥制度;營業人員崗位職責等)和必要的管理人員(主要包括:藥店專職負責人;至少有2名取得藥師或中藥師專業技術職稱的藥學專業人員及專職的財會人員);營業人員須經地(市)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藥品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證書》;營業人員的工作單位須與《藥品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證書》中註明的工作單位一致;

(三) 具備一定的設備、設施,主要包括:有不少於40平方米的固定、整潔、衛生的專門的營業場所,周圍無環境汙染源;有必要的且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業用貨架和櫃檯等,藥品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要求,按用途或劑型分類擺放、陳列;有相應的計算機設備。

(四)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能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提供優質服務;具有每天24小時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能力;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

藥師參加執業藥師考試併合格。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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