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屬於什麼性質?
**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公司是母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分公司的性質怎麼確定?跟總公司有什麼關係?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所以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他可以從事與公司相同經營範圍的業務,但其在經營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其實就是錠個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他代表公司在那裡開展業務,所有的經營後果由公司承擔。他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確定分公司的性質主要就是看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他和子公司的區別就是有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分公司企業性質是什麼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法律責任由母公司負。
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區別?
辦事處與分公司區別
辦事處:沒有公司的性質,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分公司:是一個完整的公司,擁有公司的職能,跟大多數公司一樣,可以獨立開票,收款。
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埂
分公司:則可能是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為什麼安排它的某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為分公司?子公司與分公司,到底哪個才是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的上上之選呢?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點: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佈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係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係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特徵具體表現為: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過行使權力而任命董事會的多名董事。某些信託機構雖然擁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並不參與對公司事務的實際控制,因而不屬於母公司。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係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根據股東會多數表決原則,擁有股份越多,越能夠取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權。因此,一個公司如果擁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夠對該公司實行控制。但實際上由於股份的分散,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夠獲股東會表決權的多數,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係。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雖然子公司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許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類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公司企業,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各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在財產責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財產責任,互不連帶。 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對其實行控制的公司,又稱控股公司。母公司與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兩個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為孫公司。母公司通過控制眾多的子公司、孫公司而成為龐大的公司集團。母公司只要通過較少的資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資本購買別的公司,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團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
有限責任公司是什麼單位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就是企業性質了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什麼單位性質?
主要看其股份構成,如國有佔比超俯50%,應該仍是國有(只是表述為國有控股),如是民芝資本佔大,則應歸為民營
股份有限公公司是什麼性質
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有國有,也有私營。有限,是有所限制的承擔責任
什麼是企業性質?
企業的性質根據投資人的一定標準來區分的:
比如:
按投資人的多少來分有:股份譁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按投資人的國籍來分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內資企業。
按投資規模的大小來分:大型、中型、小型。 戴爾公司的企業性質:戴爾中國有限公司
等等......
企業性質有哪些
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東組成的公司,其最低註冊資本十萬,也是有限責任公司裡的一種特殊形式;國有獨資公司,是指由國家單獨投資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也稱國有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兩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東組成,最低註冊資本三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組建的公司,其最低註冊資本五百萬元。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中外合資企業,是指由中方與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是指中方與外方共同合作經營的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是指由外商單獨投資組建的企業;合夥企業,是指由兩名以上自然人合夥開辦,對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對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以上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企業性質,就是公司的屬性,按照現在的基本狀況,主要分為:1)國有企業;2)集體企業;3)三資(獨資.合資.合作)企業.4)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