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教皇有多厲害?
梵蒂岡教皇是正統嗎
梵蒂岡教皇能是正統嗎? 梵蒂岡所做的惡行世界歷史證明。那裡根本找不到聖經上帝的話語。聖經說梵蒂岡是對敵上帝的,又折磨上帝百姓,又改變上帝律法的行惡的團體。
世界上最小的國家-梵蒂岡。 梵蒂岡雖然是以0.44平方公里的超小的領土與數百名國民組成的袖珍國家, 然而其影響力不僅僅侷限於全球10億天主教信徒,而且遍及全世界。
教皇甚至召聚了全球所有宗教領袖,來搞‘世界宗教大聯合’。 包括世界三大宗教以致到非洲原始宗教,在各路宗教領袖手拉手同聚的現場,教皇甚至堅定了自己追求世界和平的‘和平使徒’的立場。然而,查看中世紀天主教走過來的行跡,就不難確認被稱作‘和平使徒’的教皇的形像是多麼地滑稽可笑且偽善。
在中世紀,天主教在歐洲地區行使了絕對的宗教權利。 可這一段時期,也是宗教史上最為墮落的時期。 最能犀利地表現出中世紀天主教的墮落與殘酷的歷史,就是羅馬天主教所謂的‘宗教裁判’。 為施行宗教裁判而設立的‘異端審判所’,作為‘超國家的統治機關’, 為定罪‘異端者’,肆無忌憚地進行殘忍的酷刑, 把宣判為異端的人處於火刑。 現在來查看一下,有關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的不便的真相。
宗教裁判所
被稱作‘神聖事務所’的異端審判所最初由英諾森三世(1198-1216)設立, 然後由格里戈裡九世來最後完成的。另外, 英諾森四世於1252年頒佈了叫做“關於博滅“ 的天主教教書,允許使用專為坦白的刑訊逼供。 一句話來概括,‘異端審判所’是教皇為肆意支配世界而弄出來的機構而已。 羅馬天主教在‘上帝的代理人’之美名之下,禁止查看聖經,並將傳講聖經的人都定罪為‘異端’,並進行殘忍地殺戮。
宗教裁判並不只是單純的‘裁判’,而是進行包括對異端者的搜索、告發、逮捕、處罰在內的為剷除異端的一切的活動為其任務。在初期,由地方主教們來進行監督; 後來,格里戈裡九世為了逮捕並審判異端者,設立了教皇直屬的宗教裁判所, 並任命多米尼克修道會為異端審判官(宗教裁判官)。 異端審判官毫無顧忌地通過花樣多又殘忍的酷刑,強迫嫌疑人坦白,或者捏造證據,使其受到無期徒刑或火刑。教皇英諾森四世更是變本加厲,於1252年,為了在宗教裁判時,得到坦白而允許使用酷刑。他頒佈了叫做“關於博滅“的教書, 允許使用為得到坦白的酷刑。
在人類歷史上,稱這一段時期為“黑暗時期“; 在歐洲中世紀,以宗教裁判與獵巫的名義之下,酷刑氾濫成災。 在這期間,天主教使用過的殘忍的酷刑刑具,駭人聽聞。
在‘神的旨意’的美名之下,人對人施加的殘忍的刑罰-“酷刑”
異端審問最初是以監禁在修道院或是破門等精神處罰為主。 但是其方式逐漸被強化, 轉變為酷刑、火刑等肉體上的體罰。 酷刑最為普遍又慘烈的國家便是西班牙。西班牙曾擁有過殘忍的酷刑刑具,據說是名副其實的“酷刑的鼻祖”。 當時普遍的酷刑是:拔掉手指甲或腳趾甲, 將人捆在釘有錐子的大輪盤上滾動;用酷刑器具將手關節或腳趾壓碎, 或用滑輪把用繩索捆住的人掉在半空中,然後突然下墜使身體或關節受傷等方式。 甚至還將滾燙的鉛,倒入耳朵或嘴裡;或鞭打直至皮開肉綻, 再就是挖眼。 還有將已拷問過的人用鐵鏈捆綁後,讓害蟲來咬齧致死。 即使是酷刑也招不來坦白的話,找來兩個證人,如果反駁不了證詞,便定罪為異端。 被定罪為異端的人,最終被轉到世俗當局處於火刑。 宗教裁判所的酷刑是以神的名義,肆意犯下的殘酷的罪行。
自從英諾森四世頒佈叫做“關於博滅”的教書以後, 慘無人道的酷刑與殺戮氾濫整個歐洲。直到宗教裁判終止的公元1834年為止,約600年間,至少5千萬到最多7千萬的基督徒喪命, 還有不計其數的基督徒的......
為什麼梵蒂岡選教皇這麼受關注?鋪天蓋地的新聞,現在天主教皇究竟有多大勢力?
其實天主教會稱之為教宗,是我們國家的媒體稱之為教皇。
此次榮休的教宗 本篤十六世,聽說在全世界排名第五 (不一定是五,具體第幾忘記了,但大差不差吧,呵呵)
本人不感覺到教宗有什麼樣的勢力,一無政權二無兵權,有的只是至高的威信。
很多國家都是宗教國家。教宗選舉對他們來說更勝總統選舉,對我們無神論的國家而言,只是國外動態的顯示。
如果你去信仰耶穌的國家去,你會發現其新聞聯播每天都會大量地播放,網絡更不用談。樓主現在看到的新聞還談不上鋪天蓋地呢
梵蒂岡為什麼那麼有錢?這些錢歸教皇支配嗎?
1.梵蒂岡領導了全球11億天主教徒。光宗教捐助一人一美元就多少錢了?更別說那些天主教的富人了。看過《教父》沒?人家捐給教會一捐就是幾個億美金。
2.梵蒂岡,也就是羅馬教廷,在公元四世紀左右成為了西方教會之首。西歐被教權統治了上千年。中世紀有所謂“十一稅”的說法(即所有信徒需繳納收入的十分之一給教會),還有諸如彌撒獻金或是贖罪券之類的捐款,這裡面經過上千年的積累該有多少錢了?恐怕要嚇死人。
3.教會在歐洲和美洲有歷史遺留的地產
4.教會擁有梵蒂岡銀行,錢沒閒著,都在投資生錢呢。
錢是由梵蒂岡銀行管理的。但是由於梵蒂岡可以說是一個君主制國家,教皇在一切事務上都有絕對的發言權和支配權。
不過必須說明的一點是。這些錢被貪了的肯定不少,但擁有它的初衷並非是為個人私利。必須有財力,梵蒂岡才有能力做一些善事。如在第三世界建立醫院,興辦學校,資助窮人,對外傳教等等。
純手打,望採納~~
梵蒂岡歷代教皇大事件
梵蒂岡在羅馬城臺伯河西岸,留存有許多古羅馬人建築與生活遺蹟。從 4世紀開始,利用西羅馬帝國的衰亡,羅馬城主教乘機掠奪土地。到6世紀獲得羅馬城的實際統治權,宣稱為“教皇”,並建造聖彼得大教堂和梵蒂岡宮, 8世紀又增建加洛林宮。法蘭克王國國王丕平(矮子)為酬謝教皇協助自己奪取王位,於754和756年兩度出兵意大利,打敗倫巴德人,並於 756年將羅馬城及其四周區域送給教皇。史稱“丕平贈土”。嗣後教皇權勢日益擴張。在意大利中部出現了以教皇為君主、以羅馬為首都的“教皇國”,直轄領土達 4萬平方公里以上。1377年梵蒂岡宮成為教皇的主要住所。
15世紀建造了梵蒂岡圖書館和西斯廷禮拜堂、梵蒂岡城牆,16~17世紀初重建的聖彼得大教堂是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規模最宏大的建築。達·芬奇、米開朗琪羅、拉斐爾等意大利文藝復興名人都參加了這些建築的設計、建造、裝飾工作,梵蒂岡收集了大量文藝復興以至古希臘羅馬時期的珍貴藝術品和圖書文獻。梵蒂岡成為羅馬教皇進行政治與宗教活動的中心。
19世紀中葉,意大利開始逐步統一,1861年建立意大利王國,羅馬教皇領地的存在受到威脅。近代科學文化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思想與運動的興起,使羅馬天主教會遭遇空前危機。為加強教皇權威,庇護九世(1846~1878在位)於1869年12月舉行了第 1次梵蒂岡宗教公會,有歐洲及其他地區 700餘名主教及高級宗教人士參加。
會議經過討論爭辯,於1870年通過了“信仰信條”,反對“現代理性主義謬論”,堅持天主教傳統的教義教條,通過“教皇永無謬誤”的信條,主張教皇權力神授,高於宗教會議,享有普遍而最高的宗教司法權。在會議進行時,意大利王國於1870年9月佔領了羅馬,宗教公會於10月休會。
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拿破崙三世把駐在羅馬的軍隊調回本國,使得意大利王國的軍隊得以順利開進羅馬城,意大利的統一正式完成,而教宗被迫退居羅馬城西北角的梵蒂岡宮中;之後歷代教宗均敵視新的意大利王國,甚至不準信徒參與意大利王國的公職。同年意大利收復教皇佔據的其他地區,完成國家的統一,消滅了教皇國,教皇的世俗權力被剝奪,並被迫退居梵蒂岡宮內。
1871年意大利政府頒佈法令宣佈,教皇人身不可侵犯,享有外交特權,允許對外自由來往,並給予年金。但為教皇所拒絕。
19世紀,法蘭西第二帝國皇帝拿破崙三世以身為“教會的保護者”的名義出兵保護羅馬城。
1929年2月11日,意大利墨索里尼政府同教宗庇護十一世簽訂了“拉特朗條約”,意大利承認梵蒂岡為主權國家,其主權屬教宗。規定從同年7月起成為獨立的城市國家。國名全稱就叫梵蒂岡城國。梵蒂岡為永久中立國,其國土神聖不可侵犯。此條約正式解決了聖座與意大利政府間多年的糾紛。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梵蒂岡仍按照《拉特蘭協議》,保持中立,當時教宗為庇護十二世。意大利王國對意大利統一戰爭期間沒收的教會財產進行了最終賠償。
從法理上說,延續了11個世紀的教皇國在1929年2月11日這一天正式滅亡,由梵蒂岡城國取而代之。梵蒂岡城國擁有自己的貨幣、郵政、電訊及民政機構,是政教合一的體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克服教會危機,教皇約翰二十三世(1958~1963在位)於1962年10月召開了第 2次梵蒂岡宗教公會。有100 多個國家與地區的2000多名高級宗教人士參加,並邀請了其他宗教的代表列席。
大會經過4次會期〔後3次由教皇保羅六世(1963~1978在位)主持〕於1965年12月閉會。公會通過了16個文件,強調教會的作用主要在精神方面。教會被定義為“上帝的人民”,提倡關心現代政治、經濟......
現在的梵蒂岡的教皇有多大權力?
仍然是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領袖,但是權利大不如以前啦,只要和梵蒂岡建交的地方,通諭都能用
梵蒂岡教皇的權利
撒但被耶穌基督從天庭趕出,來到地上,成了這個世界的王,它將權柄賦予了教皇權,所以,從公元538年教皇權確立到公元1798年庇護六世被囚並死於獄中,漫長的1260年中世紀的黑暗歷史,是教皇隻手遮天的歷史。
鄲皇權雖然在法國大革命中崩潰了,但藉助於墨索里尼的幫助,於1929年死灰復燃,但與往日相比,也沒多大權利了。
本篤十六世辭職,終止了教皇終身制。因為他已清楚地知道,無法挽回日益敗落的羅馬天主教。
天主教的氣數已盡了,它的末日即將來到。
梵蒂岡的教皇至今有幾位
265位 全是男的
1 聖伯多祿(Sanctus Petrus ) 約33年—約67年 即新教的彼得,出生在以色列北部;他使教會中心從耶路撒冷移至羅馬
4 聖克勉一世(Sanctus Clemens I)約91年—約101年 出生於意大利羅馬,為羅馬皇帝宗室
55 聖卜尼法斯二世(St.bonifaceⅡ)530年—532年 第1位日耳曼籍教皇
91 斯德望二世752年3月22-752年3月25 歷任教宗中在位最短的一個,在位僅三天,死於中風
111 福爾摩塞(Formosus)891年-896年 死後屍骨被斯德望六世起出審判
118 利奧五世(LeoⅤ)903年-903年 羅馬人 關入監獄、被謀殺
131 約翰十二世(JohnⅫ)955年-963年 給德皇奧托加冕 被謀殺
135 本篤六世(BenedictⅥ)*973-974*羅馬人*被謀殺
141 西爾維斯特二世(SilvesterⅡ)*999-1003*羅馬人*第1位法國籍教宗
145 本篤八世 (BenedictⅧ)*1012-1024*為亨利二世聖帝加冕
159 烏爾班二世 (UrbanⅡ)*1088-1099*法國人,維教權,發第一次十字軍* 第4位法國籍教宗
169 阿德利安四世 (AdrianⅣ)*1154-1159*LANGLEY人*唯一的英國教皇
187 約翰二十一世(JohnⅩⅩⅠ)1276-1277熱諾亞人*第一位葡萄牙籍教皇,在實驗時由於房屋倒塌而傷重不治
193 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Ⅷ)*1294-1303*意大利人,主張教權高於王權,被禁
198 克雷芒六世(ClementⅥ)*1342-1352*法國人,黑死疫橫掃歐洲*第13位法國籍教皇
209 卡利克斯特三世(CalixtusⅢ)*1455-1458*西班牙人,發起十字軍*第一位西班牙籍教皇
211 保祿二世(PaulⅡ)*1464-1471*威尼斯人,第207代教皇尤金四世的侄子
212 西斯科特四世(SixtusⅣ)*1471-1484*撒瓦人,招聘當時的藝術家,將早期文藝復興帶入羅馬
214 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erⅥ)*1492-1503*西班牙人,第2位西班牙籍教皇,第209代教皇的侄子
218 阿德利安六世(AdrianⅥ)*1522-1523*荷蘭人主張改革*第一位荷蘭籍教皇
250 庇護六世(PiusⅥ)*1775-1799*法國大革命中被劫往法國,死於法國
251 庇護七世(PiusⅦ)*1800-1823 被法國人劫持,恢復耶穌會,恢復傳信部
259 庇護十一世(PiusⅩⅠ)*1922.2.12-1939.2.10*出生於米蘭,與意大利簽訂拉特蘭條約,確立梵蒂岡成為主權國家
262 保羅六世(PaulⅥ)*1963.6.30-1978.8.6*出生於CONCESSIO,最後一位以三重冠加冕的教皇
263 約翰·保羅一世(John PaulⅠ)*1978.9.3-1978.9.28 在位不足一月
264 約翰·保羅二世(John PaulⅡ)*1978.10.22-2005.4.2 第一名波蘭籍教皇
265 本篤十六世(BenedictⅩⅥ) 2005.4.24—現任, 第八位德國籍教皇...
梵蒂岡的教皇權利大嗎
從教廷建立至今一共265位教皇。最近的三任教皇分別是:聖若望·保祿二世(拉丁語:SanctusIoannesPaulusPP.II、英語:SaintJohnPaulII)是羅馬天主教第264任教宗,梵蒂岡城國國家元首。若望·保祿二世於1978年10月16日被選為教宗。他生於波蘭,是第一個成為教宗的斯拉夫人,也是自1522年哈德良六世後第一位非意大利人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自接任起共到其他國家進行教宗訪問102次,是歷史上出行最多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2014年4月27日和若望二十三世封為聖人。本篤十六世(PopeBenedictXVI,1927年4月16日-)本名若瑟·拉青格(JosephAloisRatzinger,拉丁文:IosephusRatzinger),生於巴伐利亞,是第八位德國籍教皇,原為教廷信理部部長、宗座聖經委員會主席、國際神學委員會主席及樞機團團長,精通十種語言。本篤十六世在2005年4月19日的選舉中被選為教皇,4月24日正式當選教宗。之前為德國籍樞機主教,也是有資格的樞機主教中並非由若望·保祿二世冊封的樞機之一。2013年2月11日,本篤十六世宣佈因身體原因於2月28日辭去教皇一職,這令其成為600多年來首位主動退位的教皇。現任教皇豪爾赫·馬里奧·貝爾高利奧(西班牙語:JorgeMarioBergoglio,拉丁語:GeorgiusMariusBergoglio),意大利裔阿根廷人,耶穌會會士,是首位於美洲與南半球出身,繼額我略三世後1200年來首位非歐洲出身教宗,以及首位出自耶穌會的教宗。
梵蒂岡教皇現如今有多大權力
仍然是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領袖,但是權利大不如以前啦,只要和梵蒂岡建交的地方,通諭都能用
梵蒂岡教皇和羅馬教皇有啥關係
就是同一個,教皇只有一個。教皇亦稱“教宗”,譯自拉丁文papa, 源於希臘文πππα,意指“爸爸”,最初本為古代天主教對其神職人員的一般尊稱,至今在東派教會中仍有以此稱神父者。天主教成為羅馬帝國國教後,羅馬、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里亞、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五地的主教均用此稱謂來表示其宗主教之銜,而羅馬主教認為此銜僅指西部教會的領袖。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主教成為西方教會中的最高首領,加之756年法蘭克王丕平“獻土”後又在意大利形成“教皇國”世俗政權,“papa"這一稱謂遂逐漸為羅馬主教所獨有,開始構成“教皇”之涵義。到11世紀時,羅馬主教格列高利七世獨佔“papa"之稱,從而正式形成了西方羅馬天主教會的教皇制度。 “papa"一詞也就作為“教皇”之專稱沿用下來,即今日英語中的“pope”、德語中的“Papst'和法語中的“p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