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公積金怎樣提取?
公積金可以個人去提取嗎?
辦理條件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 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 出國、出境定居的;
(5) 調離本市的;
(6)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 下崗失業的
(9)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一年以上的;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 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申報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單位審核蓋章,並提供單位開戶銀行和賬號,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到是公共行政服務大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辦理。中心審查批准後,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住房公積金轉至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將住房公基金支付給職工個人。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購買房產開發商所開發的商品住房,需提交《商品房購買合同》(房管局備案的網籤合同)或《房產證》、購房發票;
(2) 購買二手房,需提交房產證及契稅、交易費發票;
(3) 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交分房明細表、繳款收據;
(4) 因城建動遷房屋需要購房的職工需要購房的職工,需提交拆遷證明、補償計算表及補交款發票;
(5) 職工按村鎮規劃,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交縣以上國土規劃部門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證》、《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6) 大修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的30%以上)的,須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的有關證明,裝修、裝飾、中修、小修都不可以提取。
2、 離、退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省屬單位),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3、 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因病退職的職工提取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傷殘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1-4級《傷殘證》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病退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4、 企業改制、重組後,原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需由改制、重組企業持相關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並辦理過戶手續,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改制、重組後的企業,繼續繳存。
5、 企業破產後不再進行重組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有企業持法院、主管單位等部門的有效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以下規定辦理:
(1) 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2) 安置到新企業的,辦理轉移手續;新企業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6、 職工因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舍業的,提交《失業證》,全額提取並銷戶;
(2) 簽訂檔案託管協議的,住房公積金在原單位封存一年;一年後重新就業的,新就業單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轉移手續;新就業單位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全額提取並銷戶,未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7、 出國、出境定居的......
如何提取個人公積金
首先,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為:
(1)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鑑;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具體您可以點擊《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暫行)》進行查看更多關於公積金方面的信息
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貸款結清為止。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再次,提取額度和次數: (一)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一)、(五)項提取情形的,賬面留存最近三個月繳存額,取至百元位整數;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項提取情形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同時註銷職工個人賬戶;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六)項提取情形的,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在賬面留存最近三個月繳存額前提下,提取額為(月租金-家庭月工資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數;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七)項提取情形的,在職職工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提取時按賬面餘額留存十元及角分餘額,提取至整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提取時做銷戶處理;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八)、(九)項提取情形的,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超出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餘額的,提取時按賬面餘額留存十元及角分餘額,提取至整數;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小於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餘額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應負擔費用,提取至整數。屬於第八項提取情形的,一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屬於第九項提取住房公積金 情形的,同一事項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二)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無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取辦理時限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或事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仍不足的,在自願資助的前提下,還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購建房總價款。 (三)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
個人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單
樓上的回答都不對,首先我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經辦業務部門是不對外辦公的。
你是主購房人,應該由你先提取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遞交的材料因所購房屋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在沒有新的單位繼續為你繳納公積金時,你的帳戶是封存在原單位的,你將提取材料交給你原單位的經辦人(請認真分配你與你配偶的提取份額),由原單位經辦人到原單位的開戶管理部為你辦理提取手續。
當你提取過你的住房公積金後,會有一張提取記錄單,你的配偶拿上你的提取記錄單及你提取時所遞交的材料、結婚證、她的身份證交由她單位的經辦人到她單位的開戶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手續流程
四、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對象(本人、配偶或繼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費支取 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據的宅基地批覆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供產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部門出具的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辦理支取。 5.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 (二) 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註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法定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個人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職工死亡前未辦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則由該職工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身份證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或戶口註銷證明、經過公證的遺產繼承文件或由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遺產繼承的公證書、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用於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儲蓄卡賬號,管理部審核上述材料,留存複印件,填寫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第一聯管理部留存,第二聯加蓋管理部業務用章後報送市中心會計處,辦理相關支取手續。 辦理死亡銷戶支取時,原有業務票據繼續使用,《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與其配套使用。 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管理部還須審核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定的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支取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用於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所有人必須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條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證、上述材料原件及複議件及個人儲蓄支取卡(中國郵政-儲蓄存摺;交通銀行-太平洋卡;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長城電子借記卡;招商銀行-一卡通;華夏銀行-華夏卡;商業銀行-京卡和儲蓄存摺;農業銀行-金穗卡;光大行-陽光卡;民生銀行- 民生卡;興業銀行-興業卡。)到單位開取《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鑑及《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支取。 如主買房人在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主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 五、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程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通過匯繳單位辦理。由匯繳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鑑,後附有關支錠證明材料,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統審核後,辦理支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個人可以去辦理嗎
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抵衝;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個人和單位的可以一起取現嗎?
公積金餘額是公司繳納和個人繳納的總和,因此提取的是總額。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我怎麼獲得公積金提取記錄
查詢公積金的支取記錄的方式是:
一、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帶好本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登陸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查詢。
個人公積金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的,公積金可以銷戶提取,銷戶提取可以提取全部餘額。
一、銷戶類提取
職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職工因離休、退休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週歲、女職工55週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3、外地在漢從業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因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註銷證明或移民簽證;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5、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男職工年滿50週歲、女職工年滿45週歲,或者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職工個人賬戶餘額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6、個人賬戶集中託管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職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住房公積金集中託管憑證》。
7、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或配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複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8、職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學(含研究生)辭職讀書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正規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9、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職工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個人合法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護人憑其監護人身份證明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裁定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上述“1-9”提取事由,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本息餘額,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繳存職工、配偶及繳存職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
(4)經醫保部門年審的重症病歷,[重症範圍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
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怎麼取
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支取流程如下: 1、個人應根據公積金支取條件,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離退休職工提取公積金除外),並附上有關證明; 2、經單位審核並同意後,由財務部門開具支取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單位領導簽章並加蓋銀行提款印章; 3、單位公積金經辦銀行接受“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經後臺複核後填寫銀行付款憑證一式四聯交取款人,同時打印職工公積金支取帳單; 4、個人憑銀行付款憑證,收取銀行公積金支取帳單與對帳單上一致的公積金本息; 5、銀行將“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和銀行付款憑證各一聯送公積金管理機構結帳; 6、銀行將付款憑證一聯送至單位,由單位作為公積金帳冊的記帳憑證。當職工變動工作時,其住房公積金本息轉入新調入的單位職工公積金帳戶下,職工住房公積金帳號也作相應調整。當職工因故脫離工作崗位,中斷工資關係時,其公積金繳交隨之中斷,結餘的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義下的公積金帳號內,職工公積金帳號不變;職工恢復工作時,如在原單位發工資的,則繼續留在原單位繳交公積金,如變動單位,可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職工公積金轉移時,須由調出單位先辦理調出手續,由銀行進行轉移後通知調出單位。當職工離休、退休時,其積累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如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結餘的公積金本息,可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取手續。
已經買房 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離開本市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九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第三章 提取證明材料及提取額度
第十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覆印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外,還應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分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時,應提供婚姻關係證明原件。
職工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還應提供與患者之間的關係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應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實際工作地或戶籍地在該房屋坐落地的證明(戶口簿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原件。
第十一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後一次付款發票載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產權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不含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還款憑證所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第十三條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島市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其中,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應無產權住房。租賃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過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資收入的10%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十四條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可提取賬戶全部餘額,並可申請註銷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五條 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申請人可提取醫療費用結算單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結算單列明的自負部分。
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條職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第七條第(一)、(二)、(三)項,第八條第(四)、(七)項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