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的意思?
“應該”是什麼意思
應該
yīnggāi
情理上必然或必須如此
不應該試圖逃避責任
應該是什麼意思?
表示情理上必然或必須如此。 有時也表示說話本人的不確定性,或是對自己所說的不自信的表現。
應是什麼意思
基本字義
1. 該,當,又引申料想理該如此:~當。~該。~分(fèn )。~有盡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隨,即:“桓督諸將周旋赴討,~皆平定”。 4. 姓。
詳細字義
〈動〉
1. 應當,應該 [should]
應,當也。——《說文》
應,當也。——《爾雅》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詩·周頌·賚》
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宋· 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
應是良晨好景虛設。——宋· 柳永《雨霖鈴》
凡所應有。——明· 李漁《閒情偶寄·種植部》
應得之資。
不應重罰。——清· 方苞《獄中雜記》
法應立決。 2. 又如:應然(應該如此);應伯爵(白吃白喝。“應白嚼”之諧音);應合(應當;該當);應是(應當是) 3. 答應,允許 [promiseor agree(to do sth.)]
桓侯不應。——《韓非子·喻老》 4. 又如:應候(應承);應諾(答應;應承);應許(答應;允許);應準(答應;說定);應允(答應,允許);提出的條件他都應了;是我應下來的任務 5. 認為是;是 [think;hold;be]。如:應真(方是真話);應緣(大概是)
〈名〉
1. 所有;全部 [all]
應退出地皆撥還本主;應水佔地皆以官地對還。——宋· 蘇轍《再論京西水櫃狀》 2. 又如:應幹(一切有關的) 3. 古國名 [Ying state],故址在今河南省魯山縣東 4. 姓。如:應阮(漢末建安時文人應瑒、阮瑀的並稱);應叟(三國魏的應璩);應陳(應瑒和陳琳的並稱) 5. 另見 yìng
什麼叫應該,含義有哪些?
從字面上講,“該”具有輪到、排到、捱到、即達的意思。“應”具有響應、順應、對行為的一種反應的意思,二字合成具有“理當如此”、“理所當然”的含義,“應該”就是對即達事物積極作出反應,該著的事就積極地應對,這是理所當然的。比如:“見義勇為是應該的”;“我們應該厲行節約,不應該鋪張浪費”;“正當的要求就應該據理力爭”等等。
應該說是什麼意思
你問的是“應該說”的意思嗎?
我覺得大體有兩個意思吧,一個是“情理上必然或必須說的”,“說”在此作動詞,“應該”是對它的限定,比如“我的好朋友不高興我應該說什麼?”
另一個我覺得就是句首發語詞的意思,作語氣詞解,表示肯定,沒有實際意義,比如“應該說,社會賦予企業各種榮譽,是對企業經營工一種肯定。”
應當是必須和一定的意思嗎
ought to 應當;有法律上的義務。強制性很強,違反了有相應的法律後果。
shall 應;應當。義務性質;我國法律上也用於宣言性質的規定。
must 必須。行為上有義務。
---應當,不是都有強制性後果丁可以不實行。
必須、一定則是都要進行的。
需要是什麼意思
[名詞]對事物的慾望或要求:從群眾的需要出發。
[動詞]應該有或必須有:我們需要一支強大的科學技術隊伍。
【辯 析】 “需要”、“須要”都膽有必須具有的意思。“需要”是指應該有或必須有的意思,側重一般要具備。“須要”是指一定要有,語氣肯定,語意程度較“需要”強。
【例 句】 這隻瘦弱的小鹿,目前很需要食物。
其它解釋:
①要求得到;必須有;應該要:他需要一個助手|你需要深刻反省|他的病需要到縣裡去看。
②願望;要求:符合需要|滿足用戶需要。
需要是什麼意思
需要是有機體感到某種缺乏而力求獲得滿足的心理傾向,它是有機體自身和外部生活條件的要求在頭腦中的反映。
基本信息
【詞 目】 需要 【拼 音】 xūyào 釘英 文】 demand 【詞 性】 名詞,動詞, 【褒 貶】 中性詞 【近義詞】 須要 【反義詞】 不必
詳細解釋
含義 需: 1.需要。需求 按需分配。2.需用的東西:軍~。 需要,是指人們缺乏某東西而產生的一種“想得到”的心理狀態,通常以對某種客體的慾望、意願、興趣等形式表現出來。 ①要求得到;必須有;應該要:他需要一個助手|你需要深刻反省|他的病需要到縣裡去看。 ②願望;要求:符合需要|滿足用戶需要。 示例: 這隻瘦弱的小鹿,目前很需要食物。 辯析 “需要”、“須要”都含有必須具有的意思。“需要”是指應該有或必須有的意思,側重一般要具備。“須要”是指一定要有,語氣肯定,語意程度較“需要”強。
應當和必須的意思一樣嗎/
“必須”與“應當”是有區別的。兩者之間的區別主要有:
第一,程度不同。
“必須”具有無條件性,即不論主體的意願如何,客觀上必然要求主體去實施某種行為、實現某種結果,因而“必須”是無條件義務性法律規範(即強義務)。
而“應當”則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許在執行中有一定的靈活性,允許例外和特殊情況存在(弱義務)。
第二,性質不同。
“必須”形式的法律規範是表現出客觀上的必然性,不能不這樣、由不得行為人自由裁量和主觀上的選擇,因而這種指向是客觀現實的、排他性的。
“應當”形式的法律規範表現出立法者的指向是引導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價值標準。
第三,引起的法律後果不同。
“必須”屬於無條件義務性規範(強義務),必須一律強制執行,不得有任何託辭或藉口,不得不依照規範的要求去實行,一旦違反,即必遭制裁。
“應當”屬於有條件義務性規範(弱義務),因而一般來說沒有相對應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