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強調幾個必須?

General 更新 2025-01-06

新準則導語強調幾個必須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新修訂的《準則》是在黨長期執政和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實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黨內監督重大舉措。廉潔必先自律,新準則的要求就是要讓每位共產黨員從自律開始,始終廉潔。

當前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發展階段,社會的發展需要我們每一位黨員幹部的不斷努力和創新。這就要求每個黨員認真踐行四個必須,即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必然要求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緊密結合。理想和信念是我們行動的指南,當前還處在社會主義發展中的階段,要求我們每一個黨員在取得成績的過程中,要不斷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全面從嚴治黨,道德使人向善,讓所有黨員在工作中堅持自律,自省。

“信念是本,作風是形”,“四個必須”的要求,體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勵和導向作用。“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作風,堅定理想信念是根本。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為立黨之本,以實現共產主義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這就是共產黨人的本。”

作為一名黨員,不管身份如何,都應當先學會自律,自有自律了,你身邊的事才能做好,才能配得上一名黨員的光榮稱號。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有幾個必須

新公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等三部分。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廉潔自律準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公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了“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突出黨紀特色”的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增強了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了條例的負面清單作用。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有幾個必須

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四個必須

《準則》"四個必須":自律源於自覺 立根方能固本   《準則》開篇對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提出“四個必須”的原則要求。一個人能否廉潔自律,最大的誘惑是自己,最難戰勝的敵人也是自己。我們共產黨人更應該強化自我修煉、自我約束、自我塑造,在廉潔自律上作出表率,返璞歸真、固本培元,堅定理想信念、踐行根本宗旨、發揚優良傳統和作風、加強道德修養。廉潔自律,難在“自律”,自律源於自覺,立根方能固本。要真正將廉潔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行,離不開“四個必須”。   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理想信念是總開關,是共產黨員的精神支柱,也是廉潔自律的根本。   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我們黨從七大開始,就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黨的根本宗旨寫入黨章。只有堅持根本宗旨,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維護而不是損害人民利益,從而使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廣泛、深厚、可靠的群眾基礎。   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繼承和吸收了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是我們黨在領導各族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實踐中鑄煉出來的,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偉大創造精神的生動體現,是激勵我們不懈奮鬥的強大精神力量。繼承和發揚這些優良傳統和作風,是真正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等各種考驗的重要保證。   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思想純潔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保持純潔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清正廉潔的基礎。廉潔自律,內心的自我約束才是最管用的。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做到了這些,也就築牢了廉潔自律的心理防線。   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緊密結合。道德使人向善。“四個必須”的要求,體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勵和導向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信念是本,作風是形”,“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作風,堅定理想信念是根本。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為立黨之本,以實現共產主義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這就是共產黨人的本。”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按照“四個必須”的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鐘長鳴、生活上一塵不染、作風上公道正派,不為名所縛、不為物所累、不為利所驅、不為錢所惑、不為色所誘,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始終保持共產黨員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四大看點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備受各界關注。   黨建領域專家學者普遍認為,修訂後的兩大黨規,把黨的十八大以來治黨管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通篇貫穿著“全面”與“從嚴”兩個關鍵詞,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彰顯一種堅強決心   ——與時俱進完善黨內法規,切實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日前公佈的今年中央第二輪“巡視清單”顯示,“管黨治黨不嚴”是被巡視單位的一大共性問題——有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黨的領導弱化,有的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與此同時,現行一些黨內監督法規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訂和完善。   現行《......

看看新《準則》《條例》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

1.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十個主義”等問題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其中包括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等。

2.黨內政治生活出現問題造成“四個嚴重”危害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3.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四個著力”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著力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4.向黨**看齊“三個堅決”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提倡的堅決響應、黨**決定的堅決執行、黨**禁止的堅決不做。

5.貫徹執行黨**決策部署“三不準”“三個決不允許”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對黨**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後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屬於部門和地方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6.嚴明政治紀律“十二個不準”

《準則》第四部分指出,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祕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

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7.反對“四風”“四個重在”

《準則》第五部分指出,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

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

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霸道、迷戀特權等問題。

反對享樂主義,重在解決追名逐利、貪圖享受,講究排場、玩物喪志等問題。

反對奢靡之風,重在解決鋪張浪費、揮霍無度,驕奢**逸、腐化墮落等問題。

8.好乾部“二十字標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

9.選人用人“五堅決”“三不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必須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

堅決禁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一個基本原則是以什麼為重要遵循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一個基本原則是以黨章黨規黨紀為重要遵循

2015年新修訂的準則共多少條

一、無形資產準則   該準則對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攤銷、減值、處理和報廢、披露等方面作了規範。與現行會計制度比較,主要增加或修訂了以下內容:   1、關於無形資產的計量。(1)準則明確,通過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或債務重組取得的,應按非貨幣性交易準則或債務重組準則的規定予以確定。(2)對於投資者投入的,應以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價;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計價。而現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規定按評估確認價值計價:其他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被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3)對於接受捐贈的,準則明確,如捐贈方提供有關憑據,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如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參照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不存在活躍巾場的,按該上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加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此內客現行企業會計制度未作明確,而企業財務制度規定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4)對於自行開發並依法申請取得的,準則規定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於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這與《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相同;而現行企業財務制度規定是按照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5)明確了無形資產在確認後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   2、關於無形資產的攤銷。準則明確,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對於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從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其攤銷年限的確定原則與《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現行企業財務制度基本相同。   3、關於無形資產減值。這是準則新規定的內容,企業應定期至少於每年末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發現以一種或數種情況,應對其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並將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部分確認為減價準備:(1)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代替,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2)該無形資產的巾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餘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3)其他足以表明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己超過可收回餘額的情形。計提減值階備後,只有表明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跡象全部或部分消火,企業才能將以前年度已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轉回;轉回的金額不得超過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的賬面餘額。   4、關於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1)對於出租和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收入準則確認;(2)當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企業應將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其情形主要包括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代替,或者無形資產不再受法律的保護,且均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3)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時,應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一次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   5、關於信息披露。企業應當披露下列與無形資產有關的信息:(1)各類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2)各類無形資產當期期初和期末帳目餘額、變動情況及其原因;(3)當期確認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對於土地使用權還應披露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6、關於銜接辦法。對於該準則施行之日前取得的無形資產,除減值準備的提取應追溯調整外,其餘不作追溯調整。 二、借款費用準則   該準則主要是對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匯兌差額予以資本化進行規範。   1、關於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準則規定,以下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時,應當開始資本化:(1)資產......

看看新《準則》《條例》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

1.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十個主義”等問題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其中包括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等。

2.黨內政治生活出現問題造成“四個嚴重”危害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3.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四個著力”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著力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4.向黨**看齊“三個堅決”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提倡的堅決響應、黨**決定的堅決執行、黨**禁止的堅決不做。

5.貫徹執行黨**決策部署“三不準”“三個決不允許”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對黨**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後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屬於部門和地方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6.嚴明政治紀律“十二個不準”

《準則》第四部分指出,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祕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

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7.反對“四風”“四個重在”

《準則》第五部分指出,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

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

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霸道、迷戀特權等問題。

反對享樂主義,重在解決追名逐利、貪圖享受,講究排場、玩物喪志等問題。

反對奢靡之風,重在解決鋪張浪費、揮霍無度,驕奢**逸、腐化墮落等問題。

8.好乾部“二十字標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

9.選人用人“五堅決”“三不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必須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

堅決禁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多少必須 多少嚴禁

一、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

二、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

三、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

四、堅持黨性,根絕派性

五、要講真話,言行一致

六、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

七、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八、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

九、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

十、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十一、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

十二、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

《準則》《條例》給領導幹部提出哪些要求

1、模範遵守黨章黨規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範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範、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範。

2、增強黨性修養

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黨的各級組織必須堅持不懈抓好理論武裝,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自覺抓好學習、增強黨性修養。

3、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

考察識別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首先看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

4、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5、不得擅自作出決定

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可以向黨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6、不準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

7、不準強迫下級說假話

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8、當好人民公僕

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做到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僕。

9、反對享樂主義

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

10、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堅持領導幹部調查研究、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同幹部群眾談心、群眾滿意度測評等制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到條件艱苦、情況複雜、矛盾突出的地方解決問題,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領導幹部下基層要接地氣,輕車簡從,瞭解實情,督查落實,解決問題,堅決反對作秀、譁眾取寵。在應對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等事件中,領導幹部必須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及時迴應社會關切。

11、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

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必須發揚民主、善於集中、敢於擔責。在研究討論問題時要把自己當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員,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注意聽取不同意見,正確對待少數人意見,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

12、不準把分管領域當作“私人領地”

領導幹部要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領導幹部不準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和地方當作“私人領地”,不準搞獨斷專行。

13、不準任人唯親

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黨的幹部政策,不準任人唯親、搞親親疏疏,不準封官許願、跑風漏氣、收買人心,不準個人為幹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遞條子。領導幹部不得干預曾經工作生活過的地方、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不屬於自己分管領域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要抵制這種違反黨的組織原則的行為。規範和純潔黨內同志交往,領導幹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

14、踐行正確政績觀

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牢記空談誤國、實幹興邦,踐行正確政績觀,發揚釘釘子精神,力戒空談,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做到守土盡責。各級領導幹部要無私無畏,做到面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面對危險敢於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於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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