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質量問題扣款協議?
因質量問題被扣款應記入哪個科目?
因質量問題被扣款,應該屬於銷售折讓,銷售折讓如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前,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後的金額確認;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還應衝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舉例:
銷售折讓發生在確認銷售入後:
銷售實現時:
1、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折讓的金額)
應交稅金—憨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折讓的金額*17%)
貸:應收賬款
實際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1-2)
因購進產品質量問題而扣款,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可以直接衝減購進產品成本或者做營業外收入處理。如購入中含有增值稅,應當同時作轉出增值稅(進項額)—儲增值稅轉出分錄。
商品質量問題的扣款如何處理
【問題】 商品因質量問題發生的扣款,作為銷售折讓還是營業外支出? 【解答】 1、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方應衝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相應衝減已售和庫存商品的成本,同時轉出進項稅額,銷售折讓其實質是原銷售額的減少,對銷售折讓可以折讓後的貨款作為銷售額計徵增值稅,具體操作執行開具紅票政策。
2、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憨第三項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於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商品因質量問題而進行的扣款行為,屬於銷售折讓行為,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扣款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3、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第八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適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出售商品因質量問題發生的扣款,對方沒有開具增值稅發票,只開出的質量扣款的協議,這個是作為銷售折讓還是
1、銷售折讓是指由於商品的質量、規格等不符合要求,銷售單位同意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減讓。
2、這種情況,由購買方去打印"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去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自己在開出通知單的下月申報時,進項稅額轉出。
3、然後寄一份通知單給銷貨方,銷貨方開紅票衝紅。
質量問題的扣款做會計分錄 5分
銷售折讓處理,去稅務申請開紅字發票,做反衝。
客戶收了我們的貨,說有質量,現在扣款,會計分錄如何做
您好,會計學堂鄒老師為您解答
不開票你可以按淨額確認收入
開票你先要全額確認收入,後來因質量部分可以申請開具負數沖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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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單方面檢測說產品不合格要扣款算不算違背合同法
如果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可以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再次檢測。
淘寶買家因質量問題要求賣家賠償?
如果已經確認評價,買家提起質量問題投訴,就算你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買家也會輸。因為這個質量問題已經無法判斷是買家自己搞壞的,還是本身質量問題。反過來。如果這個買家在雙方確認好評後,買家提出非質量問題的投訴,直接維權,要求退貨,而你又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那買家贏。但是買家要自己出運費退回給你。因為是非質量問題的。綜上所述,質量問題的申請退貨或是投訴,一定要在沒確認評價前。如果確認好評後,再投訴質量問題,鄲家一般都會輸。買家只能申請非質量問題的退貨,自己出運費把貨退回。
產品質量賠款可否稅前扣除
產品質量賠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發生的質量賠款支出,是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支出,可直接在稅前扣除。
甲特種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位於江蘇省)從事專用汽車、專用特種車、改裝車製造與銷售。2014年5月,甲方與A物流有限公司(A方)簽訂質量賠款協議,其主要內容為:A方購買的30輛轎車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上平臺後端使用彎曲變形嚴重和後端舉升油箱開裂、漏油等質量問題。甲方同意補償車輛來回費用、車輛保險和維修費用40萬元。該費用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A方出具收款收據。甲方承接銷售訂單時,已按合同約定支付質量保證金,在“其他應收款”中反映100萬元。財務部門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400000 貸:其他應收款 400000。
對甲方列支的質量賠款能否稅前扣除,目前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質量賠款,甲方未取得發票,不能稅前扣除。
第二種意見認為,發生的質量賠款支出,應衝減“其他應收款”,屬於核銷壞賬,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專項申報後,可以在稅前扣除。
第三種意見認為,甲方列支的質量賠款,是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支出,可直接在稅前扣除。
這三種意見,哪種正確?
解答 按企業所得稅法稅前扣除原則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發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規定,稅前扣除憑證管理應遵循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則。真實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反映的支出確屬已經發生,是首要原則。合法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的來源、形式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效性是指憑證能充分反映企業發生的支出符合稅法規定。企業因產品(服務)質量問題發生的賠款和違約金等支出,以當事人雙方簽訂的質量賠款協議、質量檢驗報告(或質量事故鑑定)相關合同、法院文書以及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依據以上稅收政策,第一種意見顯然不對。如果要甲方取得發票才能列支產品質量賠款,可以折讓方式,要求A方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甲方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衝減主營業務收入。這樣處理不存在稅前扣除爭議,但賠款協議無這類條款。實務中這樣操作也比較煩瑣,購貨方不願意用這種方式結算質量賠款。
第二種意見也不正確。在會計處理形式上,似乎是核銷壞賬,但從業務發生的實質分析,衝減往來是間接列支質量賠款。如以銀行存款支付質量賠款可以稅前扣除,用轉賬方式列支質量賠款是核銷壞賬不能直接稅前扣除,其結論站不住腳。
綜上所述,第三種意見是正確的。
因質量問題降價會計分錄
不是銷售折扣,也不是現金折扣,此種穿於銷售折讓。銷售折讓是售出產品有瑕疵,降價處理。降價金額應衝減原來計入的收入,做反方向分錄。銷售折扣在計收入時如果開在同一張發票上,收入按折後計,如果不是同一張發票,則收入按原價,銷售折扣計入銷售費用。現金折扣按原價計收入,相應期限還款,優惠計入財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