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回家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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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回家探親怎麼說
在封建社會的許多王朝,統治者為了弘揚孝道,專門針對朝廷官員制定了探親假制度,旨在讓官員們“常回家看看”,在父母面前多盡一些孝道。
在唐代,如果官員離開原籍遠任,在一定年限內便能享受探親假的“福利”。《唐六典》卷二《尚書省·吏部》載:“父母在三千里外,三年一給定省假三十五日。”這裡的省假,即為探親假。唐代的探親假只針對離父母很遠的官吏而設定,如果官員的父母住在近地,朝廷是不會專門批准探親假的,因為他們可以利用其他節假日回鄉探望父母。
唐代探親假制度的適用範圍十分廣泛,不僅九品以上官員能享受探親假,即使是不入流的流外官以及在學的學生等人群,也可視情況獲批探親假。此外,為了彰顯皇恩的浩蕩,朝廷重臣如果要在探親假回鄉省親,皇帝往往會賜予衣服、茶、藥等物,其往來的舟船車馬,也由朝廷頒給乘坐驛傳的“公券”。
元代時,官員私自棄官、撤離職守的情況比較嚴重,統治者認為這是沒有給官員探親假所致。因此,元文宗至順二年十二月,朝廷確立官員省親制度。該制度規定,官員父母離官員任職地三百里之內,三年探親一次,假期二十天;如果官員家中無父母,五年給探親假一次;去探望家族中的其他尊親,時間為十天。對父母在三百里之外的情況,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據考證,官員依然能獲得探親假,而且時間還會長一些。
為了強調孝道,也為了防止官員利用探親假任意胡為,元代法律規定,如果父母在外地,官員應當探親而不去探親的,要予以追究;官員如果借探親之名幹其他事情,也要嚴肅處理。
相較於前朝,明代的探親假制度更為細化和嚴格。明洪武年間,朝廷規定:內外官的探親假一律向皇帝報批,皇帝根據路途的遠近,確定假期的長短。探親假一經批准,由應天府頒發回鄉證明。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朝廷又作出規定:兩京(北京、南京)的文職官員離開老家六年者,經申請,方能回鄉探親。明孝宗弘治年間,朝廷又進一步細化了探親假的時間,除往返路程外,可給探親假兩個月。違限一年,停俸祿五個月;違限一年半以上,革職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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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愛卿 多年來辛苦了 你卸甲歸田頤養天年吧
明天回家和家人喝酒 用古代語怎麼說?
記住最後一次喝醉的經驗
一如字面上所示,我們指的是“喝醉”酒而非“喝酒”。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長久以來“喝一杯酒”意味著三五好友把盞言笑的歡樂時光。基於我們每個人不同的年齡以及第一次喝酒時周圍的環境,我們都有過各種回憶和期待(有時是焦慮)
使我們可能回想起一杯沁涼的啤酒、一杯雞尾酒、杜松子酒加奎寧水、威士忌加啤酒、一口紅酒或諸如此類的事物等等。
周而復始,在多數人早期喝酒的過程中,對於酒精的期待總是能夠符合實際需要喝下的酒量。
如果剛好每次都能恰如其分,我們自然認為“喝杯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經驗,不僅滿足自己的需求,也不會逾越宗教習俗的規範。同時滿足渴望、迎合社交場合的禮儀,並有助於我們放鬆心情、振奮精神,達到我們各種不同的追求目標。例如以一位55歲的芬蘭人而言,當有人找他喝一杯時,不禁立即使他聯想到年輕時,在寒冷的天氣下喝下一兩杯白蘭地或伏特加烈酒後,所帶來的陣陣暖意。
若是一名年輕的女性,她腦海裡可能立即浮現,華麗水晶杯裝著香檳、衣香鬢影、耳鬢廝磨、情意綿綿羅曼蒂克的氣氛,或是搖滾音樂會中蓄鬍、長髮牛仔裝裝扮的年輕人,從滿袋瓶裝酒中取出一瓶豪飲,閃光燈不停閃爍,四處煙霧迷漫,每個人都尖聲狂叫,令人興奮不已的景象。有一位A.A.會員說:“喝一杯”幾乎等於是吃比薩、喝啤酒的代名詞。
還有一位78歲的寡婦說,她時常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在療養院時,很喜歡在就寢時來杯雪利酒的習慣。雖說我們腦海中這種對於喝酒的印象極為自然,然而就我們現在的情況而言,卻是一種誤導,這也是我們有些人開始喝酒的方式。
如果我們喝酒的過程僅僅是這樣,那麼我們後來就不太可能會惡化成為嗜酒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毫無畏懼的檢視從前喝酒的過程,就可以看出在我們最後幾年或幾個月的嗜酒期間,不論我們再如何努力的嘗試,未曾再出現如此完美、神奇的時光。
取而代之的是我們一再的發現自己的實際的酒量遠大於此,最後總是導致某種程度的麻煩。也許我們對自己飲酒過度單單隻有私下感到些許內疚。
但有時卻會演變為劇烈的爭吵,影響本身工作,甚至導致嚴重的疾病、意外,或法律和財務問題。所以,當一個“喝一杯”的建議出現時,現在我們嘗試著回想從開始喝酒到最後一次可憐的醉酒和宿醉的整個過程。
一般朋友對我們提議喝一杯酒的邀約,一般而言純粹指的是社交應酬、一兩杯淺嘗即止的方式。
但是如果我們認真仔細的回想上次喝醉所給我們帶來的痛苦的全部細節,我們就不會再被長久以來盤據在我們心頭對“喝一杯酒”的印象所矇蔽。
如今我們可以坦白地承認,就我們生理上的真實反應而言,我們相當確定一杯黃湯下肚,意味著我們遲早又會再喝醉酒,而帶來一連串的麻煩。
喝酒對我們來說已不再意味著音樂、歡樂,而是病痛和悔恨的記憶。有位A.A.會員曾經如此表示:“我知道現在如果去酒吧喝一杯酒,將絕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樣,只是用一點時間、花一些金錢而已。
這一杯酒將會耗盡我的銀行賬戶、我的家庭、我的房屋、汽車、工作、我的理智,甚至於我的人生。這實在是太大的代價太高的風險。”
他記住了他最後一次喝醉的情況,而不是第一次喝酒的經驗。
放假在古代怎麼說?
漢代官吏每工作五天休息一天,稱為“休沐”。官吏工作的時候要住在官衙,只有休沐那天可以回家。大概從南北朝開始,官吏工作日可以不在官衙居住,而是編組輪流值宿。以後歷代都是這樣。到了唐代,官吏還有很多節慶假期,放假最長的是新年和冬至,各放假七天,算是古代的法定“黃金週”;其他節慶,則休息一、三、五天不等。有人統計,唐代官吏一年中這樣的假期有53天,此外還有特殊假期,如“探親假”。如果父母去世,更是強迫“丁憂”,文官放假三年,武官放假一百天。宋、元兩代實行旬休制度,節慶假日則慢慢“縮水”。宋代節假日約為54天;元代的節假日則陡減到16天。明清兩代沒有旬休制,節慶假日也萎縮得厲害:最初只有新年、冬至和皇帝生辰是法定節慶日;後來,中秋、端午兩節漸受重視,也有了假日。不過,明清兩代的官吏每年有長約一個月的新年假或寒假,這是別的朝代所沒有的。
“請假”這個詞在古代怎麼說?
告假
回家看爸媽,古語怎麼說
吾回故里探雙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