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黑戶怎麼處理?
人口普查是怎麼解決黑戶的
補充回答:
基本可以了,只是你有準生證,應當還能找到出生證明?沒有出生證明無法確定你出生的時間,到醫院去找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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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普查是怎麼解決黑戶的?”:如果有確實的材料能證明你的出生時間,派出所會給予上戶。
2、“ 一定解決嗎?”:一定可以解決,但你也不光等派出所上門為你服務,人家沒那時間。既然已經登記了你,你還是應持你父母的戶口本和能證明你出生時間的材料到派出所親自請求上戶口。
3、如果你不超生,你不用交罰款。
黑戶在人口普查時能上戶口嗎
平時你也可以申請辦理申報戶籍,或恢復戶籍手續,不需要等到所謂的普查時候,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2015〕96號》: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三)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四)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戶口被註銷人員。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的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五)農村地區因婚嫁被註銷原籍戶口的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註銷原籍戶口的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原戶口註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後,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六)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證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七)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八)其他無戶口人員。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後,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人口普查黑戶怎麼辦?
可以落戶。
人口普查對於未上戶口人員會怎麼處理?要怎麼樣才能上到戶口?
第五次人口普查讓超生兒走出"黑暗"
正在啟動的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伴隨著一些靜悄悄的"革命",比如:對城市裡的人戶分離人員,住戶和戶口所在地不一致,會動員把常住戶口遷到現住地,但不是強制;沒有暫住證者不能被驅趕;在北京,帶有歧視色彩的"外來人口"被尊敬地稱為"外地來京人員"等。尤為引人注目的是,超生的孩子可以上戶口。
為了防止漏報和瞞報,國務院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國家計生委、國家統計局、公安部聯合發出通知,超生孩子落戶不應附加任何條件。為了鼓勵超生戶在普查中說實話,四部委文件規定,"不得將各戶普查登記的資料作為徵收計劃外生育費的依據"。如果超生戶對"秋後算賬"心有餘悸,勢必影響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性,那麼,此次耗資數十億元、動員600多萬普查人員的人口普查的效果自然要打折扣。
應該想到的是,如果對待超生人口這個老大難問題解決不好,不僅影響此次人口普查的質量,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因此導致的"超生兒"上不了戶口的問題將影響到他們的一生。公安部官員表示:所有出生的孩子都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登記戶口,我們態度很明確,這也是基本人權問題。
超生孩子的戶口問題在我國迄今仍然十分複雜。一些地方規定,超生沒交罰款,就不讓他報戶口。而且往往因為計劃生育工作的異常艱難,一些地方往往採取計生工作"一票否決制"的辦法保證計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這種做法雖是地方土政策,但是大多被默認了下來,幾乎成為一種"不成文法"。因此,不少超生孩子就成為沒有戶口的"黑戶"日積月累地沉澱了下來,在未來漫長的人生道路上,等待他們的將是另一種被人、被社會遺忘的生活:讀書、就業、社會福利保障等等等等,處處都受歧視,處處被另眼相看。
孩子是無辜的。他們的父母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即使是超生,錯也只錯在他們的父母,但是很多時候,責任卻由無辜的孩子來承擔,而且通常是一輩子的負擔,一輩子的沉重。這於情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都是令有理性的人尷尬、羞愧的。既然承認孩子無辜,那麼成人在執行政策時就不能殃及無辜,就應該無條件地給他們上戶口,讓他們享受到正常人一樣的讀書、工作和生活的權利,不能含糊。
計劃生育工作難做,大家也都知道,但試圖通過不讓上戶口來解決這個問題是不可能的:一來稍微有錢交足了罰款戶口照樣上;二來即使交不起罰款不上戶口他也超生!解決超生問題,一是要大力引導和鼓勵農民進城(包括小城鎮),加速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據統計,我國近50年來由於實行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影響了中國的城市化進程,直接導致多生1億人。第二方面就是要大力推進農村和農民的社會勞動保障制度,不少農民超生往往是基於"養兒防老"的現實需要,而不僅僅是傳宗接代觀念。最近民政部即將開始在中國農村也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是50年來一個巨大的突破和開端,必將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從短期的操作層面上看,則應大力加強事前的預防工作而不是事後的懲罰。
但願,趁這"普五"之機,普天之下的"超生孩子"都能夠無條件地上戶口。讓他們和我們大家一樣,自由地呼吸這片土地上自由的陽光、空氣和水!
第五次人口普查:緣何給超生小孩上戶口
確保人口普查數據準確超生落戶前要交納費用此舉並不意味政策鬆動
北京市第五次人口普查辦公室主任顧兗州告訴記者,在這次戶口整頓中,超生戶在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前提下,交納了一......
人口普查失聯造成黑戶如何恢復
黑戶重新辦理戶口的規定:
對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新生嬰兒隨父落戶必須提供:
⑴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⑵出生醫生證明。
⑶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結婚證明。 注: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隨父落戶必須提供:
⑴出生醫學證明。
⑵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⑶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於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⑷結婚證。
⑸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親必須提供:
⑴本人的戶籍證明。
⑵能證明父子關係的有關證明。
⑶父母親的結婚證。
4、夫妻投靠必須提供:
⑴結婚證。
⑵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本人無正式工作的證明。
⑶投靠人的戶籍證明。
⑷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注:結婚滿5週年,有固定住處達3年。
5、老人投靠子女必須提供:
⑴老人的戶籍證明。
⑵老人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
6、離退休回遷必須提供:
⑴本人的戶籍證明。
新建戶口,戶口,護照。
人口普查的時候是不是黑戶也能上戶口
是的,現在上戶口已放得很鬆的了,必須儘快上戶口,否側慢慢會收緊,越來越嚴格的了。
黑戶人口如何辦理入戶
只要能證明(證人、證詞、或者親子鑑定、一般沒有那麼麻煩)親生父母是中國人,只要能證明出生地在中國,就可以了,我國憲法規定:中國籍公民有享有戶口的權利,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剝奪。這麼多年都沒有上戶口,如果你能拿出當地政府曾經向你父母催交罰款(社會撫養費)的證據,就等於政府已經認可你是由你父母所親生。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找當地派出所上戶,並要求戶籍部門濫用職權對你剝奪18年戶口權利所造成的精神傷害做出賠償。補充說明:罰款(社會撫養費)和戶口不存在因果關係,和先後關係。就是說罰款應該交,但是即便是沒有交,沒錢交,戶口也必須上,因為憲法賦予了中國籍公民享有戶口的權利,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剝奪,戶籍法又規定:具備戶口條件的,戶籍部門在3個月之內必須辦理。 如果不能出具證明,找就不好辦
這次人口普查黑戶上戶口要罰錢嗎?
從輕罰款, 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中認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記工作防止漏報瞞報的通知 國人普組字[20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安廳(局)、統計局: 2010年11月1日進行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為徹底查清我國人口總數,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中認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記工作,防止漏報瞞報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於以往因各種原因未落戶口的人員,要在認真調查核實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如實進行人口普查登記和常住戶口登記。 二、對在人口普查登記過程中如實申報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員,可按本省(區、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較低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生活困難的家庭,經當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各級政府要積極做好基層幹部的思想工作,解除他們的思想顧慮。普查登記結果不得作為對基層各級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各單位人口和計劃生育績效考評或獎懲兌現的依據,不得追究以往績效考評成績;對繼續瞞報的,一經查實,依法從重處理。 四、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洩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不得用於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五、各級人口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必須為群眾申報的普查內容保密,不得洩露。如有違反,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公安部 國家統計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2020年人口普查,黑戶能給上戶口嗎
可以,國家已規定不能因為沒有出生證和準生證就不給上戶口。只是現在很多地方還用地方政策卡住不給上。我們這邊已經放開給上了
公安部什麼時候能徹底解決黑戶問題
由於沒交上數十萬元的社會撫養費,北京市昌平區楊先生四歲半的兒子成為一個黑戶。因為沒有戶口,孩子不能坐飛機,不能上公立幼兒園,連防疫針也不能打。更讓楊先生髮愁的是上學問題,公立學校進不去,私立學校的學費遠遠超出他的經濟承受能力。
總量在1300萬左右、佔總人口1%的中國人沒有戶口,已經成為一個影響社會公平、和諧的重大問題。11月21日,公安部部長郭聲琨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會議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擴大)會議。會議的兩大主題,一個是反恐工作,另一個就是解決全國無戶籍人口的戶口登記問題。
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國約有1300萬人口沒有戶口,成為俗稱的“黑戶”。根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萬海遠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
份的調研,這些黑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員,其他還包括沒有主動上戶口、棄嬰、未婚生育、相關證件丟失、戶籍辦理程序繁瑣或基層部門不作為等多種原因導致
的無戶籍人員。
因為沒有戶口,他們大多數人沒有社會保障,失去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機會。而隨著“實名制”逐漸普及,他們的生活受影響更大,出行也變得困難。
一個國家1%的人口沒有戶籍,這已經成為中國人口管理的一個怪現狀。然而,按照相關法規,黑戶問題本不應該存在。
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第七條規定:嬰兒
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根據這一條例,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 件。
但是,對於各地基層計生部門來說,急需一個抓手來推進計劃生育工作。雖然條例明令不允許給公民登記戶口設置任何附加條件,但在具體工作中,又開了一
個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門作為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單位,在新生兒落戶時又要履行相關職責,即要求出示其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並將有關情況通
報給當地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正是這個口子,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一直成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戶口登記於是成為計生工作的一個籌碼。
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國至少有20個省(市、自治區)有明確的規定或案例,上戶口必須出示計劃生育相關證明,其中北京、上海、遼寧、四川、河南、湖北等6個省市在省級戶籍制度上明文規定,將計生與戶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