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的定義?
建築工程中的質量缺陷是什麼意思
工程質量缺陷是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項或檢驗點,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嚴重缺陷是指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有決定性影響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無決定性影響的缺陷。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通常分為: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通病、工程質量事故等三類,其他兩類如下:
一、工程質量通病
工程質量通貳是指各類影響工程結構、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的常見性質量損傷。猶如“多發病”一樣,故稱質量通病。
二、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對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影響較大、損失較大的質量損傷。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主要程序是什麼
竣工驗收的程序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川、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6、以上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建設單位還應就工程項目取得規劃部門、公安消防部門以及環保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建設工程項目分級管理權限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什麼是建設工程質量問題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通常分為: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通病、工程質量事故等三類。
一、工程質量缺陷
工程質量缺陷是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項或檢驗點,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嚴重缺陷是指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有決定性影響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梗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無決定性影響的缺陷。
二、工程質量通病
工程質量通病是指各類影響工程結構、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的常見性質量損傷。猶如“多發病”一樣,故稱質量通病。
三、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對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影響較大、損失較大的質量損傷。
(一)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較多,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事故通常採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三類。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和四級重大事故。具體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質量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2)嚴重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1)工程倒塌或報廢;(2)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
(二)工程質量事故常見的成因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察失誤;
4.設計差錯;
5.施工與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製品及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建築施工引發縫的定義是什麼? 5分
施工縫,指的是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築而在先、後澆築的混凝土之間所形成的接縫。 施工縫並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後澆築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先澆築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
後澆帶,是在建築施工中為防止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由於溫度、收縮不均可能產生的有害裂縫,按照設計或施工規範要求,在基礎底板、牆、樑相應位置留設臨時施工縫,將結構暫時劃分為若干部分,經過構件內部收縮,在若干時間後再澆搗該施工縫混凝土,將結構連成整體。後澆帶的澆築時間宜選擇氣溫較低時,可用澆築水泥或水泥中摻微量鋁粉的混凝土,其強度等級應比構件強度高一級,防止新老混凝土之間出現裂縫,造成薄弱部位。設置後澆帶的部位還應該考慮模板等措施不同的消耗因素。
建築施工中的“套漿”是什麼意思 10分
套漿一般指在砼構件施工縫處,為使新老混凝土更好地結合,先採用與砼中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漿,預先鋪一層,從而避免蜂窩空洞等質量通病,比如市政沉井分段制膽,房建的地下室剪力牆分澆築。
工程質量的要求是什麼
按照現行建築工程國家質量驗收規範體系,各級(檢驗批、分項、子分部、分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是以達到合格要求為準則的。工程達到以下要求,即可定為合格。[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規定]如下:一、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四、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建築工程野蠻施工的標準定義是什麼?
野蠻施工包括很多方面,總體來說,野蠻施工的前提是其行為違反質量、安錠、進度、法律法規、社會道德及上級部門要求,然後是在被通知整改或被令停止而不聽從指令還繼續違章作業的的就屬於野蠻施工了,比如在施工中出現一些質量問題,被發現並按照要求整改,這就不是野蠻施工。 再一點就是野蠻施工發生的對象並不一定是指施工單位,也包括操作工人、勞務隊、施工單位項目部、甚至還涉及到甲方等等。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體系的內容是什麼? 5分
根據我部《關於印發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1998]244號)的要求,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經有關部門會審,批准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同時廢止。 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併,組成新年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體系,以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序。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檢驗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