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抵扣什麼意思?
會計裡的進項稅額抵扣是什麼意思?
所謂進項稅和銷項稅是指增值稅的進項和銷項稅。增值稅是國家就增值額徵的一種稅。
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你花1元錢買的商品的同時(賣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稅發票的話),給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稅務局向你收0.17元的稅款。你要向賣給你商品方支付1.17元.當你把1元的商品以1.2元賣出的時候(或加工成別的商品以1.2元賣出時),你要替稅務局向購買方收取1.2*0.17=0.204元稅款.實際你的納稅額是0.204-0.17=0.034元.0.17元叫進抵扣進項稅額,0.204元叫銷項稅.用0,204抵減0.17元。
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這個過程就叫抵扣進項稅。
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納稅人,有認證過的進項稅額,當月沒抵扣完的可到以後抵扣。
增值稅發票抵扣是什麼意思 10分
就是將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的過程,進項稅是你買東西的時候交給銷售方的,銷項稅是你收到的購貨方交給你的,你買東西是涉及到一次增值的過程,所以要繳增值稅,而你通過加工則使其再次增值,所以購貨的一方要交給你增值稅,但你作為中間方交了兩次丁值稅,所以國家規定可以將其抵扣。
抵扣什麼意思, 不能想抵扣什麼意思 進項稅的問題
抵扣的意思就是增值稅不用交那麼多,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這個進項稅就是用來抵消銷項稅的。讓增值稅減少,不要交那麼多稅費。
前提是想抵扣的納稅人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票,必須是增值稅專用票。這樣子,都有可以進行進項抵扣銷項稅的資格。
不想抵扣,意思就是當本月收到的進項發|票太多超過銷項稅時候,公司的財務和會計們就將部分超額的進項稅發|票,保留在次月或者以後使用。這樣子不浪費進項稅票據。
進項稅發|票認證是180天。當取丁的進項稅發|票時候,必須在開票日期起180天內到稅局認證,才能確認發|票是否具有進項抵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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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抵扣是什麼意思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另外,根據財稅[2012]15號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因此,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進項稅抵扣是什麼意思?為什麼還有不抵扣?
進項稅抵扣是對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來說的,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涉及到進項稅抵扣的問題。
一般納稅企業之間的貿易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某企業受到供應商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為增值稅進項發票,其中包含的稅額即為進項稅額。給客戶開出發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項稅發票,其中包含的稅額為銷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需要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收到的進項發票,需要根據所購買物品的用途來確定是否能夠抵扣,按時稅法要求,只有用生產或者銷售的採購取得的發票才能抵扣,用於自用或者福利的不能抵扣進項稅,必須全額計入費用中,
關於增值稅抵扣是什麼意思
當你買賣某樣東西時,那個進銷差額就是你的增值額,這部分增值額要交的稅金就是增值稅,你買東西時對方開給你的發票上的稅額是進項稅,你賣給別人東西時,開給客戶的發票上的稅額是你的銷項稅,每月銷項稅減進項稅所得的稅額,就是你應交的增值稅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是什麼意思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是什麼意思?
就是一般納稅人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計算稅金時可以扣減的稅額。
如:本月實現收入10000元,應繳稅金1700。本月購原材料5000元,進項稅850元,則本月應繳稅金1700-850=850元,進項稅850元是可以抵扣銷項稅的
進項稅額增值稅可以抵扣是什麼意思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價外稅,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講算出銷項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現。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舉例:
銷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稅單價80元,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就為100*80=8000元
設增值稅稅率為17%,那麼A商品的銷項稅額為:8000*17%=1360元
購進A商品時,每件支付60元(含稅),總金額為100*60=6000元(含稅),應化成不含稅為:6000/(1+17%)=5128.21元,稅額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價值為8000-5128.21(不能減6000,因為6000是含稅,要化成不含稅)=2871.79元,稅率是17%,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稅法當中是不採用這種算法的,在此是為了讓你對增值部分有個更直觀的理解,才這樣舉例的,稅法上正確的算法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1360-871.79
=488.21元
備註:兩種方法算出的結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購進時6000元為含稅金額化為不含稅時之差,為正常情況,實踐中按防偽稅票上的稅額計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