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需要年檢嗎?
營業執照還用年檢嗎
2014年02月20日工商總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
新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
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並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另外,根據《工商總局關於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規定,2014年1月1日起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今後怎麼辦,要等工商總局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出臺。
請問現在的營業執照要年檢嗎
從14年開始年檢已取消。改成年度報告制,總局方案已出臺,請等待你所在省工商局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企業營業執照還需要年檢嗎
是的,年檢取消了。 一、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 二、國家工商總局2014年2月14日下發通知,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 三、 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是說,企業不再需要象過去那樣每年都要上門到工商機關遞交書面年檢材料。企業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就行了。企業年度報告與公示的內容以及發佈方式,國家將制定專門的規定。年報公示制度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工商部門將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按照規範的工作程序對企業年報情況進行抽查。
營業執照還要年檢嗎
【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告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告 國務院發佈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實施的時間另行通告。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供參考。。
【代表機構年報通告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通告 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凡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記註冊,領取《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遷入本市且經市局登記註冊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須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逾期未辦理年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申報、辦理年報手續。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營業執照需要年檢嗎
從2014年開始,營業執照年檢改為企業申報制度。
不再像往年那樣,企業向工商局提交年檢材料,由工商局進行審核
而是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的企業信息公示平臺上,如實申報企業信息,比如註冊登記信息、年度經營情況信息等。
工商局在申報的信息中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核實,對於提交虛假信息的,將會依法處理。
營業執照長期需要年審嗎
營業執照年檢制度從2014年初已廢除,隨之而來的是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從去年10月1日起可登錄全國企業任用信息公示系統(gsxt.saic.gov.cn/)公示企業年度報告。2013年度、2014年度的年度報告應在今年6月30日前提交公示,你登錄上述網站後,可選所在省份登錄。
營業執照每年都要年檢嗎?
2014年02月20日工商總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
新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
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並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另外,根據《工商總局關於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規定,2014年1月1日起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今後怎麼辦,要等工商總局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出臺。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營業執照每年都要年檢嗎
是的,每年一次。
營業執照還需要年檢嗎:2016年辦理了三證合一還需要年檢嗎?
要的。無論是否三證合一都是要年檢的。每年的年檢在6月30號之前。
工商營業執照年檢一定要年檢嗎
【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告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告 國務院發佈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實施的時間另行通告。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供參考。。 【代表機構年報通告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通告 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凡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記註冊,領取《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遷入本市且經市局登記註冊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須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逾期未辦理年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申報、辦理年報手續。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