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罪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肇事的意思是什麼

就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對方的生命財產或精神上造成損失了。。。

肇事是什麼意思?

自2000年11月15日,《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頒佈以來,關於該解釋的爭議不絕於耳,如何正確地理解刑法133條及其司法解釋,對於維護法制統一,維護法制權威具有重大意義。

一、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及構成要件

新刑法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狀較為詳細的表述了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及其客體,僅憑此,還難以準確理解該罪,依據該條文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其構成要件分為兩個方面:基本犯罪的構成要件和加重犯罪的構成要件。

什麼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追究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必須是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否則,不構成此罪。

交通肇事罪的含義及構成要件?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發生重大事故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交通肇事罪 上的。 法律貓《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什麼叫交通肇事罪

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是什麼意思?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有什麼區別?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是什麼意思

交通事故程度構成刑事責任但不符合情節特別惡劣的情況,一般量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麼情況下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繫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 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賠償網---先辦案後交費,不成功不收費!零風險代理!

什麼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如何處罰

一般來說,具體結果要看案件具體情況,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案處理流程:  1、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  對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一定要快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後,迅速搶救傷者,控制肇事者,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尋找目擊證人,勘查事故現場,對肇事逃逸的要及時佈置警力進行堵截。進行現場勘查時一定要及時迅速、全面細緻。對現場的證據一定要及時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對需要檢驗、鑑定的要及時進行檢驗、鑑定。  2、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它對能否構成刑事案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及時送達當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為證據(鑑定結論),它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和證據的集中體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勘查、調查後做出的專業性很強的科學結論,它只是證明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本身,不是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是當事人保護自己合法、正當權利的依據。  3、立案、破案  對經過調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且歸自己管轄的,應當立即轉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進行,製作《呈請立案報告書》,報經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後,應當進行偵查,全面客觀的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材料,並予以審查核實。  4、偵查終結  偵查終結的案件,偵查人員應當製作結案報告。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二)是否採取了強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四)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偵查終結案件的處理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重大、複雜、疑難的案件應當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偵查終結後,應當將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裝訂立卷。向人民檢察院移送案件時,只移送訴訟卷,偵查卷由公安機關存檔備查。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法律手續完備,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應當製作《起訴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強制措施  刑事強制措施共5種: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及採取的保證方式,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蓋章)、捺指印。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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