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12-18

公寓,如果產權到期怎麼辦

一、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二、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40年產權公寓年限到期後,賠付率是多少

暈,問題真多啊 哎。。。一樣一樣給你答

我倒著答吧

1、40年產權房跟小產權沒有關係,凡是被冠稱為小產權的,都是違法的,是某些鄉村大隊或者產業園區用國家不允許出售的土地按住宅出售給用戶的,是沒有合法房產證的。40年產權房是大產權,是有合法銷售手續的,住戶也能取得合法產權證。

2、國家為什麼會有40、50、70年產權房的區別呢,這是由土地功能劃分決定的,就是說,國家先規劃好某塊地,到底是做住宅用還是蓋商場,還是蓋寫字樓,這是政府先確定好的,然後把這塊地放到土地交易市場,賣給開發商。而根據目前國家規定,規劃成住宅的地都是70年產權,規劃成寫字樓和酒店就50年,規劃成商場的話是40年。

所以,開發商在拿地的時候,就決定他拿的地是多少年年限。拿到商場地塊,就是40年年限,拿到寫字樓地塊,就是50年年限。

但為什麼寫字樓和商場能被開發商當做住宅來賣呢?這是因為我國住宅市場比較火爆,很多開發商看到住宅賣得好,就把自己手裡的商場或者寫字樓地塊擅自修改建築標準,按照住宅的模樣和功能來建,然後充作住宅賣給購房者,購房者拿到手裡房產證之後,就能看到自己買的到底是什麼了,房產證不會騙人,上面是商場就是商場,是公建就是公建,是酒店就是酒店。

這也就是,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4、50年產權房子不能落戶的原因,因為它根本不是住宅,當然不能落戶。

3、為什麼買40年產權房的人會小心許多?

這個問題答案有幾個方面,第一,40年產權房子很有可能是水電費都是按商用標準收取,也就是說,可能比民宅多上一倍。這牽扯到居住成本,購房人不能不小心,有個別項目能做到民用標準,也是因為跟政府關係好,或者背景雄厚。而且在規劃中,這種房子沒有燃氣,除非開發商有特硬的背景,否則很難見到燃氣。

第二,40年產權房不能落戶,這對有孩子上學需要或者落戶需要的購房者來說,不能不考慮。

第三,40年產權房物業費高。

第四,40年產權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幾十戶,這是為了應付政府規劃,你想,如果把個商場改造成住宅的話,難免會一層N多戶,這樣的話,雖然面積和民宅相等,但密度太高,居住氛圍和品質就下降了。

第五,40年產權房使用率低,一般民宅面積使用率能達到80%,而40年產權房因為公攤大,使用率能達到65%就不錯了。

4、為何商業產權房均價低於住宅呢?

你說的賠率的事我不清楚,但假定賠率的事是真的,那麼,這個賠率也跟房屋價值並不完全成正比。

如果是正常商業,就是說嚴格按照規劃建造的,不存在開發商私自修改規劃的情況,那麼,房屋價值比較純粹,就是商業和投資價值,你也可以按照純商業或者純寫字樓的價值去衡量它。比如國貿三期,金融街,現在租金和寫字樓價格都在一路上漲,比住宅只高不低。

但是,你說的這種40年產權的商業房是被改成住宅的,也就是說,它產權性質為商業,卻實際承擔住宅的功能。是屬於掛羊頭賣狗肉的類型。按商業看呢,它面積偏小,辦公功能大部分缺失,不如人家真正的寫字樓,作為住宅看呢,他又有我剛才在第3點說的5大問題,居住功能也有很大缺失。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該房屋在市場上的保值增值。我就曾經見過人家同樣花100萬,寧可買80年代蓋的老房子,也不願意買2000年以後蓋的商住房,就為了燃氣問題。

5、如果國家收回土地,賠償的話,不管賠率是多少,都只可能按照當時的價格,不可能按照你購置時候的價格,在通貨膨脹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如果按照你購置時價格賠,估計很多人要暴動了,不過你說的這種賠償方案目前還沒有出臺,也沒有相關具體規定,目前都是......

公寓產權到期怎麼辦

40年到了之後,你只需要在交點土地出納金,就是續約的意思,然後就可以繼續使用了,說白了就是再交點錢。其實40年50年70年沒多少區別,年限到了,如果你想繼續要的話就交錢續簽。不過土地永遠是國家的,國家如果說要收回這塊土地,那麼商業地產的話是一賠三,住宅的是一賠一。酒店式公寓、商務公寓是商業類的,以後要拆遷什麼的話,賠率是一賠三。----《土地法》

公寓房5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產權是沒有期限的,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之後,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這土地,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0年產權公寓房40產權到期怎麼辦?

1房地產的權屬分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所有的,永久的。而土地的只有使用權,土地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的,所謂的“產權剩多少年”實際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權還剩多少年,我們國家的住房是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算起。2按照現在的法律法規規定:土地使用權的期滿前,土地的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過批准準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的土地登記手續,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民間一直有傳言說產權到期後房子由國家無償收回的說法,這是不瞭解房地產權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擾。

3這個不用擔心,”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的會自動續期。

商住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一、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具體小區的產權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性質的才可以確定的,另外產權年限是從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的,不是從購房日期算起的。

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你買的是商品住宅房嗎?國家規定的僅有住宅用途的土地和建築是70年,其他有50-30年不等,但要注意一些發展商利用商鋪和住宅混和形式的樓盤賣房,批文的時候是公建用地使用權限是50年,賣的時候以“公寓”誤導購房者,這種房子使用期是50年,到期不續期,住宅用地賣的房子才是70年,而且到期續期。房產證寫的50年,這就是說你的房子是開發商以公建用地批的房子,或者是你的房子不是純住宅,有其他用途。

40年產權的公寓到期了怎麼辦

“40年產權”確切地說應該是“40年土地使用權”,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公寓房子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住房自你買下,辦理完畢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到期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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