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佩克成員國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2-03

歐佩克成員有哪些國家?

問:什麼是歐佩克?

答:“歐佩克”即石油輸出國組織。它是一個自願結成的政府間組織,對其成員國的石油政策進行協調、統一。歐佩克旨在通過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價格波動,確保國際石油市場上石油價格的穩定,保證各成員國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獲得穩定的石油收入,併為石油消費國提供足夠、經濟、長期的石油供應。

問:歐佩克是哪年成立的?

答:歐佩克是1960年9月14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成立的,創始成員國有5個,它們是: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內瑞拉。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祕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

問:具備何種資格才能成為歐佩克成員國?目前歐佩克都有哪些成員國?

答:歐佩克組織條例規定:“在根本利益上與各成員國相一致、確實可實現原油淨出口的任何國家,在為全權成員國的三分之二多數接納,併為所有創始成員國一致接納後,可成為本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該組織條例進一步區分了3類成員國的範疇:創始成員國———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的歐佩克第一次會議,並簽署成立歐佩克原始協議的國家;全權成員國———包括創始成員國,以及加入歐佩克的申請已為大會所接受的所有國家;準成員國———雖未獲得全權成員國的資格,但在大會規定的特殊情況下仍為大會所接納的國家。 目前,歐佩克共有11個成員國(括號內為加入歐佩克的時間),它們是:阿爾及利亞(1969年)、印度尼西亞(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亞(1962年)、尼日利亞(1971年)、卡塔爾( 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7年)和委內瑞拉( 1960年)。

問:什麼是歐佩克大會?

答:歐佩克大會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各成員國向大會派出以石油、礦產和能源部長(大臣)為首的代表團。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如有需要還可召開特別會議。大會奉行全體成員國一致原則,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負責制定該組織的大政方針,並決定以何種適當方式加以執行。

歐佩克大會同時還決定是否接納新的成員國,審議理事會就該組織事務提交的報告和建議。大會審議通過對來自任何一個成員國的理事的任命,並選舉理事會主席。大會有權要求理事會就涉及該組織利益的任何事項提交報告或提出建議。大會還要對理事會提交的歐佩克預算報告加以審議,並決定是否進行修訂。

問:什麼是歐佩克理事會?

答:歐佩克理事會類似於普通商業機構的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提名並經大會通過的理事組成,每兩年為一屆。理事會負責管理歐佩克的日常事務,執行大會決議,起草年度預算報告,並提交給大會審議通過。理事會還審議由祕書長向大會提交的有關歐佩克日常事務的報告。

問:什麼是歐佩克祕書處?

答:歐佩克祕書處依據歐佩克組織條例,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行使該組織的行政性職能。祕書處由祕書長、調研室、數據服務中心、能源形勢研究部門、石油市場分析部門、行政與人事部門、信息部門、祕書長辦公室以及法律室組成。祕書處1961年設立,辦公地點最初在日內瓦,後於1965年移至維也納。

問:歐佩克如何運作併發揮其作用?

答:歐佩克各成員國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團團長)在歐佩克大會上對其石油政策加以協調、統一,以促進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歐佩克祕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接受理事會的指令,由祕書長直接領導。歐佩克下設的經濟委員會、部長監察委員會等多個執行機構,則履行諮詢、磋商、協調等多項職能。

歐佩克成員國對當前形勢和市場走向加以分析預測,明確經濟增長速率和石油供求狀況等多項基本......

OPEC成員國由哪幾個國家組成啊?

OPEC 現有12個成員國是:

阿爾及利亞(1969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亞(1962年)、尼日利亞(1971年)、卡塔爾(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7年)、委內瑞拉(1960年)、安哥拉(2007年)和厄瓜多爾(1973年加入,1992年退出,2007年重新加入)。

石油輸出國組織(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琺untries)成立於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祕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其宗旨是協調和統一成員國的石油政策,維護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

加蓬1995年退出

印度尼西亞2008年退出

歐佩克目前有多少個成員國。分別是?

石油輸出國組織現有14個成員國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尼日利亞、阿爾及利亞、安哥拉、厄瓜多爾、委內瑞拉、加蓬和印度尼西亞。

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包括哪些成員國

伊拉克、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委內瑞拉、阿爾及利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尼日利亞和印度尼西亞

石油輸出國組織(或稱“歐佩克”,OPEC),屬協調和統一成員國石油政策,確定以最適宜的手段來維護它們各自和共同的利益的國際組織.世界主要石油生產國為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和維護石油收入,1960年9月10日由伊拉克、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內瑞拉代表在巴格達開會商議成立一個協調機構,9月14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正式宣告成立,之後成員國由5個增加到13個,即阿爾及利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尼日利亞和印度尼西亞,厄瓜多爾爾、加蓬分別於1992年和1996年退出該組織

歐佩克有哪些成員國。

十三個國家及加入時間:

阿爾及利亞(1969年)、印度尼西亞(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亞(1962年)、尼日利亞(1971年)、卡塔爾( 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7年)、委內瑞拉( 1960年)、安哥拉(2007年)和厄瓜多爾(2007年重新加入)。

世界10大石油生產國

沙特阿拉伯 4.21億噸 11.8%

美國 3.54億噸 9.9%

俄羅斯 3.47億噸 9.7%

伊朗 1.86億噸 5.2%

墨西哥 1.79億噸 5.0%

委內瑞拉 1.73億噸 4.8%

中國 1.66億噸 4.6%

挪威 1.62億噸 4.5%

加拿大 1.25億噸 3.5%

英國 1.18億噸 3.3%

歐佩克成員國在中東的有哪些

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

APEC和OPEC的主要成員國分別有哪些?

APEC現有21個成員,分別是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智利、中國、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祕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臺北、泰國、美國、越南,1997年溫哥華領導人會議宣佈APEC進入十年鞏固期,暫不接納新成員。2007年,各國領導人對重新吸納新成員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但在新成員須滿足的標準問題上未達成一致,於是決定將暫停擴容的期限延長3年。此外,APEC還有3個觀察員,分別是東盟祕書處、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和太平洋島國論壇。

OPEC:成立於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祕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其宗旨是協調和統一成員國的石油政策,維護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現有11個成員國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尼日利亞、阿爾及利亞、印度尼西亞和委內瑞拉。

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成員國中南美洲有哪些國家

現有12個成員國,南美的有是:厄瓜多爾和委內瑞拉。

其他成員國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利比亞、尼日利亞、阿爾及利亞、安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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