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行使建議權?
公民行使建議權和監督權的途徑有哪些
1 可以通過人大代表或直接貳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反應;
2 可以採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
3 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進行監督;
4 等等;
公民行使批評建議權時要注意什麼
公民在行使批評建議權時要注意:
1、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
2、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
3、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人員犯前款罪,從重處罰。”誣告是指捏造事實,偽造證據,作假證明以陷害他人為目的的行為。如果是錯告、誤告則不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公民行駛建議權的方式有哪些,在行駛這項權利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正確行使建議權、監督權: 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1、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正確行使 2、公民行使監督權利時,應當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如實反映情況,必要時出示證據和各種證明材料。 3、投訴和舉報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也不能貼大字報、聚眾鬧事。 二、依法行使建議權和監督權: 1、關注國家建設、國家管理,對於身邊的事乃至國家大事,向有關部門提出自己的建議。 2、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舉報。 3、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公民行使“監督建議權”有什麼意義
胡錦濤同志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把民主法治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六條基本特徵的第一條,其內涵深刻,意義深遠。紮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求我們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民主法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行政複議作為民主法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行政複議監督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行政複議監督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影響和作用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穩定是前提,沒有穩定就沒有和諧。行政複議制度作為行政機關的一項層級監督制度,對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著十分重大的影響。
(一)行政複議監督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一個和諧的社會,必然有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和有條不紊的社會生活秩序。動盪不定、秩序混亂、社會矛盾激化,不可能使人們和睦相處、安居樂業。當然,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和衝突,不可能沒有分歧和裂痕。和諧的社會在於能夠運用法律制度和規則力量來不斷化解衝突,彌合裂痕。行政複議監督以公開、公正、公平和便民為價值取向,以法律的規範性、強制性為特點,通過行政複議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申請事項的審查,對被申請人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達到調整社會關係,平衡社會利益,調整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從一定意義上說,行政複議監督制度是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真實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撐點和有力保障。
(二)行政複議監督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行政複議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有效監督的重要途徑之一,是行政機關自我糾正錯誤的一種法律監督制度。它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為啟動程序的前置條件,以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為主要工作內容,程序簡單、方便快捷,不收申請人任何費用,直接體現了胡錦濤同志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罰諧社會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實踐構建和諧社會重要思想十分重要的工作領域和重要途徑。行政複議機關在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中,通過對下級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不僅要維持行政機關合法、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同時要對被申請人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予以撤銷、變更,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複議決定一經作出,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強制力和執行力,被申請人必須認真履行,不得因對複議機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不服而申請行政複議,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複議決定,行政複議法明確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正是由於行政複議監督的權威性和解決社會矛盾的有效性,從而確立了行政複議監督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據統計,我省2004年行政複議案件在撤回申請率、撤銷率、審結率方面,要比行政訴訟案件分別高出2.57個百分點、4.97個百分點、4.64個百分點;在維持率方面,行政複議案件要比行政訴訟案件低7.96個百分點。這就說明行政複議作為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制度比行政訴訟制度,在程序上更快捷、實用,對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起到了應有的作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
公民在行使建議權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說白了就是兩點:不得虛假捏造事實,不得侵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1)《憲法》第41條第1款規定,公民在行使申訴、控告、檢舉權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這就是說,公民在行使這些權利時,必須實事求是,決不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有意誣告陷害他人。凡是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要按照情節輕重追究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人員犯前款罪,從重處罰。”誣告是指捏造事實,偽造證據,作假證明以陷害他人為目的的行為。如果是錯告、誤告則不承擔刑事責任。2)公民在享有申訴權、控告權時,也要承擔如實陳述的義務、接受司法機關依法進行人身檢查的義務,例如:為了確定被害人的某引起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況,司法機關認為需要檢查被害人身體時,被害人有義務接受檢查,被害人也可主動要求檢查身體,以證明傷害情況。此外,公民有保守祕密的義務,對司法機關詢問和其陳述的一切內容不得向他人透露;涉及國家機密,負有不得洩露的義務。
作為公民,應該怎樣行使監督權
想監督誰啊?
公民如何正確行使監督權?
1、通過信訪舉報制度行使監督權。用寫信、電話、電子郵件或向有關人員當面指出的方式反映意見。
2、通過人大代表聯繫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督。可以將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反映給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議案上傳到國家的權力機關。
3、通過輿論監督制度行使監督權。可以依法在新聞媒體上公開發表意見。輿論監督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效快,監督方面發揮獨特的作用。
4、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都是民主監督的好形式
公民行使建議權和監督權有哪些表現
(1)信訪舉報制度,是我們行使憲法所規定的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的重要途徑之一,是我們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實行民主監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聯繫群眾制度,能夠使公民行使監督權,參與民主監督得以真正落實,得到切實保障。
(3)輿論監督制度,輿論監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效快,在監督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4)新的監督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