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是不是貨幣?
虛擬貨幣是否屬於貨幣 為什麼
虛擬貨幣在我國不是貨幣,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不得用於支付,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幣圈的人卻不以為然,下面是幣圈的觀點(以比特幣為例):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國內一些數字貨幣有識之士也在開始探索數字貨幣支付以外的應用場景,數字貨幣學者沙錢老師提到了幣商圈的概念,規劃出了許多比特幣的應用場景。也許是受到了幣商圈的啟發,珠寶行業出現了一個類似於傳統商業積分的應用型數字貨幣福源幣。
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件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虛擬貨幣是不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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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算上銀行系統的電子貨幣,網絡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遊戲幣。在單機遊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藥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遊戲機裡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遊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遊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虛擬貨幣為什麼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這個說法有爭議,我國央行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美國最近則把比特幣歸納為大宗商品。當然,歐洲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相對曖昧,德國是全球首個承認比特幣貨幣屬性的國家,把比特幣視作是一種記賬單位。但在幣圈大多數人卻把虛擬貨幣看成是貨幣,下面我就以比特幣為例進行說明: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當然,國內的一些數字貨幣學者也開始不在把比特幣作為一種貨幣,而是另闢捷徑,沙錢老師提出了幣商圈的概念。可能是受到啟發,在珠寶行業最近出現了一個叫做福源幣的幣種,利用福源幣去取代傳統的商業積分系統,很具有創新意義。
網絡中的虛擬貨幣和商品是商品嗎?
它是虛擬世界中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訂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可以作為商品,但是,如果網絡遊戲中的商品是q幣換的,而q幣又是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錢幣交換的,那麼網絡遊戲中的商品就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是具有價值的,是商品。
虛擬貨幣屬於電子貨幣嗎?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有重合性,沒有隸屬的關係。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遊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遊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遊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等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的傳說。
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
虛擬貨幣是不是現在的財富趨勢
數字貨幣會是未來支付的一種方式,在初級發展階段時利潤空間會比較大一些,等普及了就沒有炒作價值了。不過做數字貨幣理財,一定要找正規的有長期規劃及實體的公司才可靠,否則是投機圈錢行為。
虛擬貨幣是不是一定要介紹朋友進來才能提現?
不是的,有靜態和動態兩種,如果不想介紹就做靜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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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一般是不是堅持不了幾個月就倒閉了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遊戲、新浪讀書等);2013年以來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
堅持不了幾個月的一般都是傳銷幣或者沒有任何創新的山寨幣。一些傳銷幣都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些幣種往往存活不了太長時間,圈錢跑路時必然。還有一些不知名的山寨幣沒有太多的創新,宣傳推廣上也跟不上,沒人玩,就自然死亡了,這也被我們稱之為良心幣。也有一些幣種本身沒有太多創新,在宣傳上肆意誇大,吸引大量玩家的進入,當資金量達到一定程度時,平臺就開始大規模拋售,也可能是大莊拋售,最終導致這種山寨幣的死亡。
一些具有創新性的虛擬貨幣也已經堅挺了好長時間,有自己固有的用戶全體,例如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
網絡貨幣,Q幣是不是貨幣
QQ對於很多網友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了,從最初的網絡聊天工具,到後來的遊戲中心,QQ在網絡世界可佔有不小的位置。如今它推出的Q幣卻引起了爭議,有人說它會衝擊金融秩序,有人說它只不過類似於食堂的飯票,那麼———
對於數千萬的年輕網友,“Q幣”是一個可以讓他們“眼前一亮”的字眼:打開電腦,登錄QQ,到商城給自己的QQ人像添置漂亮服飾、到遊戲中心跟人下下五子棋、“火拼”幾場俄羅斯方塊……對很多網友來說,這些每天的必修課沒有Q幣簡直寸步難行。
在11月的《法制與新聞》上,一位名叫楊濤的學者發表文章,對Q幣提出質疑。文章稱,Q幣等虛擬貨幣商家可無限發行,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可能會衝擊我國的金融秩序,“氾濫後果不堪設想”。
楊濤的文章發表後,引發了一場“拷問”Q幣的軒然大波。
Q幣是商品還是貨幣?
在這場爭論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究竟該如何界定Q幣的身份?它究竟是一種商品還是貨幣?Q幣的“曖昧”之處在於,在一定程度上,它似乎具有了某種“支付”功能。
“Q幣表現出來的是商品屬性而不是信息貨幣屬性”,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規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說:“用商品來充當等價物,具有悠久的歷史。貝殼、貴重金屬等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都曾充當過等價物,用來進行商品交換。這種特殊等價物不同於一般等價物的重要特點在於,它們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一定的實用功能。”
阿拉木斯認為,Q幣本身就是一種商品,只不過是在一定範圍具有交換功能的特殊商品。
北大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認為,Q幣並不具備貨幣的典型特徵。
“一種商品能否成為貨幣要看它能否充當一般等價物,能否充當現實貨幣的替代物,發行者是否有信用背景,而Q幣幾乎不具備這些特徵。Q幣是一種商品,是公司的促銷手段,以Q幣作為交換媒介的交易,更傾向於物物交換或半物物交換。”呂隨啟說。
呂隨啟認為,Q幣應該不會衝擊人民幣市場,不會對我國金融秩序造成影響。因為Q幣“很難執行貨幣的功能”。
Q幣算不上“虛擬貨幣”
Q幣是否可以認為是“虛擬貨幣”,阿拉木斯列舉了網上銀行的例子。
“當我們使用工行或招行的網上銀行買賣產品或服務,是看不到現鈔的,但卻實實在在地發生了資金的轉移。我們在網上銀行的資金屬於虛擬貨幣。”阿拉木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