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需要計提嗎?
日常發生的應付職工福利費需要先計提嗎?
日常發生的應付職工福利費,可以先開支,不一定要先計提。
但是,按照會計準則要求,福利費是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的。
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不再計提職工福利費用,而是開支的時候直接做賬。年終按企業實際使用情況計算,如果沒有超過工資總額的14%,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抵扣。超過14%的部分,可以遞延到下一年度抵扣。
職工福利費必須計提嗎
日常發生的應付職工福利費,可以先開支,不一定要先計提。
但是,按照會計準則要求,福利費是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的。
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不再計提職工福利費用,而是開支的時候直接做賬。年終按企業實際使用情況計算,如果沒有超過工資總額的14%,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抵扣。超過14%的部分,可以遞延到下一年度抵扣。
職工福利費應該每個月都要計提嗎?
可以這樣處理的。
目前的所得稅稅法規定福利費按實際發生額入賬,且不得超過工資總額14%的比例。
發放職工福利需要先計提嗎?
現在職工福利費不在計提了。實際發生時 直接計入費用等科目。
所得稅稅前只允許扣除14%
福利費需要計提麼
新準則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即將職工福利費列入職工薪酬範圍核算。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規定:“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衝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原來工資總額的14%屬於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不屬於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會計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屬於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範圍。 在新準則下,如果有明確的職工福利計劃,即有明確的金額和明確的支付對象範圍,(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計劃,並通過《員工手冊》等方式傳達到各相關員工)則可以計提應付福利費。關鍵還是在於福利費的餘額是否符合負債的定義。以前那種提而不用的福利費是不符合負債定義的,新準則下不應繼續,即應付福利費不存在餘額。 新準則下福利費通常據實列支,也就不存在餘額的問題,但企業也可以先提後用。通常,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在會計年度終了經調整後應該沒有餘額,但這並不意味著職工福利費不允許存在餘額,在會計年度中間允許職工福利費存在餘額,如企業某月提取的福利費超過當月實際支出的福利費,則職工福利費就存在餘額。 福利費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衝回多提的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
計提職工福利費是什麼意思?是把工人工資的一部分拿出來嗎?
新會計制度已不在計提福利費,只要支出的福利費不超過已發工資的14%就可稅前列支
年終獎需要計提福利費嗎?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支付的年終獎(或者加薪,下同),屬於獎金性質,計入工資總額。而職工福利費是根據工資總額的14%計提的,
因此,發放的年終獎應當計入工資總額並一併計提職工福利費。
根據稅法的規定,對於計提的職工福利費,如果超過計稅福利費扣除限額的,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應當調增應稅所得。
職工福利費應該每個月都要計提嗎
可以這樣處理的。
目前的所得稅稅法規定福利費按實際發生額入賬,且不得超過工資總額14%的比例。
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計提比例是多少呢
解答內容: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計提職工福利費用應該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計提的職工福利費貸方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借方按職工的崗位分別入“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