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合同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11-24

什麼叫做雙務合同?什麼叫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現實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數為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常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單方允諾與單務合同如何區別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在單務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並不互相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而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單務合同是與雙務合同相對應的合同分類。單務合同中一方當事人負擔義務與單方允諾中表意人為自已設定某種義務有相似之處,但二者更有區別:  1、單方允諾為單方法律行為,表意人單方作出意思表示行為就成立;而單務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單方允諾之債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時就對錶意人有一定的約束力,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對單方允諾之債的成立沒有任何法律意義;而單務合同在性質上是合同關係,要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單務合同是不可能發生的。  3、單方允諾是德國法上的說法,英國人一般說單務合同。這主要是因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對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陸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設立權利義務的合意,強調雙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認為單方允諾並不是合同,而是一種獨立於合同的產生債的民法法律行為。而英美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可予強制執行的允諾,強調的是當事人允諾的可強制性,所以單方做出的允諾如果有對價或者對方已經基於對允諾的信賴行事,也成立合同。懸賞廣告在德國被視為單方允諾,在英美法國家則被視為單務合同。我國制訂合同法的時候大量借鑑了英美合同法的立法模式,所以現在通說(至少對司考來說)懸賞廣告是單務合同。其實這只是對同一社會現象在不同理論體系下的解釋而已。當然,兩種觀點都有長處,也都有缺點。

有償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都存在哪些區別?

馬穎秋律師解答: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合同法對合同的一種分類辦法,一般情況下耽誤合同都是無償的,雙務合同都是有償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本文就為您解讀,有償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的區別。首先,典型的單務合同有:贈與、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證。其次,無義務對價關係的合同便是單務合同。包括一方有義務,另一方無義務的合同,也包括雙方雖都有義務但雙方的義務無對價關係的合同。贈與合同、借貸合同屬於單務合同已為學理通說。據我國《合同法》之規定,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有義務交付贈與物;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最後,任何一種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對待給付合同,適用對待給付規則。比如,一方基於不可抗力而給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為給付;

借款合同為什麼是單務合同??

樓上的都是什麼人呀 不知道還是不要亂說的好 怎麼還有個律師那 單務合同是指僅一方負擔債務,對方不負擔債務的合同,又稱片務合同。 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單務合同 出借人沒有任何義務 借款人有還款的義務 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從交付錢 合同才成立的 如果錢已經交付了 合同就成立 出借人就沒有任何義務了 所以只有借款人還款的義務 為單務合同

單方法律行為和單務合同的區別?

1)單務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

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的劃分

劃分標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對待給付義務。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給付義務的合同。戶 2)單方法律行為指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訂立遺囑、放棄繼承權、撤銷委託代理、免除債務、追認無權代理、贈予等行為,皆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下列屬於單務合同的有( )

單務合同是:

A. 贈與合同

B. 借用合同

請問單務合同和無償合同如何區分?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擔給負義務的合同,即當事人雙方並不互相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而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另一方並不負有相對義務的合同。單務合同具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隻有單方承擔合同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約定使用並按期反還借用物的義務;另一種情況是,一方承擔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不承擔主要義務,只承擔附屬矗務雙方的義務沒有對待關係。如《合同法》允許贈與附義務但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方承擔附屬義務之間不存在對價關係,因而仍屬於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償合同,無償合同不一定就是單務合同。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可能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如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借用人無須向出借人支付報酬,但屬於雙務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義務,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

負擔行為中,單方行為與單務契約的區別?

1)單務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

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的劃分

劃分標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對待給付義務。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給付義務的合同。

2)單方法律行為指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訂立遺囑、放棄繼承權、撤銷委託代理、免除債務、追認無權代理、贈予等行為,皆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什麼是單務合同,雙務合同,諾成合同?

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即締約雙方相互負擔義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相互關聯、互為因果的合同。如買賣合同、承攬合同等。

單務合同指僅由當事人一方負擔義務,而他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無息借貸、無償保管等合同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以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為諾成合同。

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實物給付,合同始能成立,為實踐合同,亦稱要物合同。

這些都是以不同的標準來劃分的,因此,它們之間也是相互重疊的,也就是說單務合同可能同時也是諾成合同或者實踐合同,雙務合同也可能是諾成合同或者實踐合同。

參考資料:《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什麼是單務合同?與單方法律行為有什麼區別?贈與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我認為與單務合同相矛盾,是嗎?

贈與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與單務合同不矛盾,這是從不同方面對合同的分類。

單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單方法律行為指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即這種法律行為僅憑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無需得到對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可以是向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訂立遺囑、放棄繼承權、撤銷委託代理、免除債務、追認無權代理等行為,皆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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